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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詐團囚35人警救出32人 3人遭凌虐身亡棄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詐團囚35人警救出32人 3人遭凌虐身亡棄屍作者
cherrywo
(小木偶)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6

※ 引述《fuxdk (負能量大師)》之銘言:
: 少子化先鋒海嘯先到罷了 以後會更多 七年級老了以後 走在路上都要怕被打死
: 台灣貧窮線上升 中產階級消失 底層89拼命生 班上沒中產階級學生當緩衝
: 底層學生想當乖學生直接被欺負到變89加入幫派 學校猶如煉蠱皿
: 想想看底層學生組合 單親的 外配兒子的 89的 父母雙亡或不知去向而隔代教養的
: 中產的不生 班級組合就是這些人 班班放牛班 加之青壯人口少
: 政府一定大力進口外勞 而亞洲經濟好的國家 基本都少子化 日本南韓新加坡都在搶
: 台灣只能慣老闆爛環境 只能撿這些國家不要的外勞 素質肯定低落 逃逸的逃逸
: 犯罪的犯罪 以後外勞一定會形成自己的黑幫 或者被本土黑幫利用幹壞事
: 台灣在東南亞有些沒司法互助 只要他們成功搭飛機 就是抓不回來 加大外勞逃逸賺黑錢: 日後這種模式一定大為流行 台灣鬼島化開始

你評論的真好,現實狀況的確就是這樣

很多人說主嫌不可能是21歲,事實上這是有可能的

這幾年少子化的關係,生育主力變成外配、8+9

小朋友幾乎都是在不健全的家庭成長的

這樣的環境下很容易被黑幫吸收,並且開始犯罪

加上我國對於少年的審理採不公開而且用較寬容的政策

只要你不是殺人,且把人殺死,基本上少年法庭都會幫你找理由

然後重罪變輕罪,最後交付父母或者長輩保護管束

我們老闆遇過最誇張的案子是當事人拿刀砍人,最後法官認定是過失傷害

理由是,當事人只不過是拿刀亂揮來嚇人,沒想到砍到人了,所以應該是過失行為

最後這個案子一樣是交付父母保護管束

但在台灣保護管束一點也起不了什麼作用

因此少年犯通常都是一犯再犯,根本沒在怕的

然後這些少年犯最常見的前科幾乎都是妨害秩序、詐欺、傷害等

所以一堆少年犯在滿18歲前,犯罪技能幾乎都是點好點滿

只能說往後10年20年走在路上被桶死

或者被綁架割器官去賣可能都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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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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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8759121 11/04 20:40殺幾個人又不會被判死,台灣風向不就這

gx8759121 11/04 20:41樣?

ev331 11/04 20:42這個討論的人少成這樣

arishina 11/04 20:57妨害秩序罪明明就惡法,專門對付集會遊

arishina 11/04 20:57行的

bbqsandwich 11/04 21:02這認真的討論人少成這樣?慘

ghostl40809 11/04 21:04那案例也太扯

hsiung9 11/04 21:59因為中壢是党的地盤 桃園市張是燦哥 你想

hsiung9 11/04 21:59討論什麼?

hsiung9 11/04 21:59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