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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18歲公民權 為何沒人反對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18歲公民權 為何沒人反對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13

※ 引述《iecju520 (IU我老婆)》之銘言:
: 我本人是沒意見啦
: 畢竟跟退伍一樣
: 不過18歲公民權通過後
: 票源就多了30萬左右吧
: 我第一次看到沒人反對耶
: 是大家都以為,這三十萬都支持自己是嗎
我是覺得修這條滿無聊的啦

憲法說滿20歲有選舉權

滿23歲有被選舉權

很明顯的不是限制要滿20歲才能投票

而是保障滿20歲就要給他們有投票的權利

所以用法律訂定更低的投票年齡就好了

何須勞師動眾搞修憲複決

根本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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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82.1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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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2002 11/25 20:19你要問智障817??

lpbrother 11/25 20:20這樣會違憲啊

tomjom 11/25 20:21不能抵觸憲法

israelii 11/25 20:21非常認同,法律直接修改為18歲可以投票

israelii 11/25 20:21又沒有違憲!18歲可以投票,20歲同樣可

israelii 11/25 20:21以投票!大概率是綠營想用這種方式測試

israelii 11/25 20:21一下修憲的可行性,如果這次真的成功修

israelii 11/25 20:21憲了,後續綠營應該有其他修憲的連招!

nabisthe 11/25 20:25不改憲法就違憲啊,還是你希望民進黨可

nabisthe 11/25 20:25以不鳥憲法直接發佈行政命令?

Ben40 11/25 20:26這次確診不能投票不就是了?

Lawleit 11/25 20:28有沒有違憲還要經過解釋,我的看法如本文

Lawleit 11/25 20:28

ddijk 11/25 20:28沒有違反阿 只是放得比憲法寬

kutkin 11/25 20:28憲法有但書授權法律

kutkin 11/25 20:28所以總統40也沒違憲

Lawleit 11/25 20:33憲法17條配第7條其實就能解釋130本文只是

Lawleit 11/25 20:34誡命立法者不能給予選舉權更高限制,並不

Lawleit 11/25 20:34排斥更低年齡的立法形成自由。

nabisthe 11/25 20:37確診不能投我覺得是違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