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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吳怡萱:簡苗身為議員知法犯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吳怡萱:簡苗身為議員知法犯法作者
win8719
(win8719)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10

推 DOOT: 結果地政局公務員被送辦 慘喔~ 台中 11/08 16:02

那個其實地政局公務員不會送辦

只要會看中文的~跟有注意看裡面內容的

可以發現一件事

https://i.meee.com.tw/3pCtgBF.png

圖 吳怡萱:簡苗身為議員知法犯法

這份裁定書上面我標記藍色的部份

已經說了偵查不公開部份是再另一個附件裡面

不在這份文件上

所以這份文件沒有任何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第 8 條
案件在偵查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但其他法律有不得公開或揭露資訊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


然後偵查不公開從來就沒有說全部不能說這件事

然後再來如果有偵查不公開問題當初京華城調查小組就不能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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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8.20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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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n8719 (114.44.28.206 臺灣), 11/08/2024 16:14:01

kuroxxoo 11/08 16:14法院就沒列密件 有啥不能公開

win8719 11/08 16:14偵查不公開再另一個文件~其實這文件說很

win8719 11/08 16:14清楚了

win8719 11/08 16:15然後他們第8條當透明的而以

DOOT 11/08 16:16那就好~

gogen 11/08 16:20重點在事實,51萱沒辦法反駁柯收1500萬

t21 11/08 16:251500萬是檢察官說的,

恩對阿~但是法官看過證據有認同阿 不然法官如何宣判扣押的 這扣押是法官決定的 檢察官是申請 認不認同執不執行是看法官 這是很基本的常識~小草不會連這個都不懂吧

※ 編輯: win8719 (114.44.28.206 臺灣), 11/08/2024 16:26:57 ※ 編輯: win8719 (114.44.28.206 臺灣), 11/08/2024 16:27:50

kobedalanpa 11/08 16:27法官看過證據認為有1500萬寫在裁定裡

kobedalanpa 11/08 16:27到現在還有些腦殘草在那邊鬼扯

meredith001 11/08 16:32雜草是不是覺得讀書犯法

KingKingCold 11/08 16:48推阿 小草感覺心態整個崩了

KingKingCold 11/08 16:48連裁定書都要套偵查不公開真的讀書

KingKingCold 11/08 16:48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