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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有一說一 釋憲結果根本不值得尊重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有一說一 釋憲結果根本不值得尊重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時間推噓 X 推:4 噓:11 →:92

40% 在噓之前先看完

我指的是釋憲結果 而不是憲法本文

憲法本文寫得再爛也是得尊重的

不值得尊重的是釋憲結果

理由很簡單 同一個條文 不同時期的大法官做出來的釋憲結果可以完全相反

然後後面的釋憲文可以取代前面的釋憲文

這代表什麼意思?

這代表釋憲文就是看大法官的心情決定怎麼寫而已

根本就不是根據憲法本文的真意 不然哪有你的真意跟我的真意不同的情形發生?

更荒謬的還有不同意見書這種東西 不同意見又怎樣 反正結果是用表決的

你今天是少數所以只能含淚寫不同意見書 哪天變多數了呢? 就換別人寫了 不是嗎?

簡單講啦

40% 不要在那邊喊什麼尊重釋憲結果

因為哪天 大法官又換人時又會有相反的釋憲結果了

我就不信到時侯你們不會喊 大法官胡亂釋憲 是當權者的狗。

到時你們就會喊大法官的釋憲文不值得尊重了。


大概JOHN

看不懂中文的可以開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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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48.178 (臺灣)
PTT 網址

smpian 10/28 01:01你的廢文才不值一提

aass5566 10/28 01:02隨便啦 反正現在綠色大法官在演 台灣人

aass5566 10/28 01:02民都在看

aass5566 10/28 01:03就之後投票小心點就好了

whitezealman 10/28 01:05有支說支 有牆說牆

polong1 10/28 01:12很多中國支那畜生很羨慕台灣有大法官

LosDHunTom 10/28 01:15說的好像其他國家釋憲都完全不會因時

LosDHunTom 10/28 01:15代而變,你若覺得大法官制度不好,那

LosDHunTom 10/28 01:15出現法條爭執時你要給誰判定?

g8boy0607 10/28 01:16...是是是 你說的都對

g8boy0607 10/28 01:17大法官釋憲 是憲法裡面寫的嗎?

g8boy0607 10/28 01:19是的話 尊重憲法跟不尊重結果 薛定諤

g8boy0607 10/28 01:19的貓 是吧

laoabo 10/28 01:23會議列不同意見不是很正常嗎? 你看台北市

abc1332002 10/28 01:27我是覺得你不用特定發一篇彰顯你的無

abc1332002 10/28 01:27知。

abc1332002 10/28 01:27法律的核心是價值觀與人際關係的界線

abc1332002 10/28 01:28,時代變了,本來法律就會隨之變化。

abc1332002 10/28 01:28憲法制定已經快80年前的東西,很多事

abc1332002 10/28 01:28情本來就會隨著時代變遷而不同。舉例

abc1332002 10/28 01:28來說,80年前根本沒有隱私權的概念,

abc1332002 10/28 01:28只有秘密通訊自由,現在有可能說啊憲

abc1332002 10/28 01:28法沒有明文保障隱私權,所以我們不保

abc1332002 10/28 01:28障嗎?釋字791是2020年,認為通姦除罪

abc1332002 10/28 01:28,變更了釋字554,2002通姦罪合憲的見

abc1332002 10/28 01:28解,也是一個明證,時代變了,價值觀

abc1332002 10/28 01:28不同了。法律的精神本來就會隨之變化

abc1332002 10/28 01:28,但要說因為有見解變更就代表大法官

abc1332002 10/28 01:28可以隨他的心意亂判,這完全錯誤,有

abc1332002 10/28 01:28些價值理念每一個大法官可能不同,但

abc1332002 10/28 01:28是法律學是一門專業,大法官的見解還

abc1332002 10/28 01:28是要緊貼法律學的基本原則,全國甚至

abc1332002 10/28 01:28全世界的法律人都在看,不是說價值理

abc1332002 10/28 01:28念的不同或變化就叫做大法官隨便判。

笑死人 那你解釋一下為什麼會有不同意見書的存在? 不就是因為表決輸了嗎? 正義用表決的還叫正義嗎? 那只要大法官裡惡棍數目大於好人 怎麼表決都是惡棍贏啦 這時你還會說大法官的釋憲結果要緊貼法律學的基本原則? 要扯法律學的基本原則 光是上回的廢死案 法官造法就已經違反法律學的基本原則了. 你那麼愛講法律 就來說說為什麼大法官可以造法 直接干涉立法院要怎麼立法?

sunrise2003 10/28 01:30你覺得你們代表民意,那就倒閣啊,修

sunrise2003 10/28 01:30憲幹掉憲法法庭不就得了

※ 編輯: ivorysoap (39.14.48.178 臺灣), 10/28/2024 01:39:52

abc1332002 10/28 01:36我覺得民眾黨作為一個邪教,其中一個

abc1332002 10/28 01:36大問題是,把一個專業的東西,用隨便

abc1332002 10/28 01:36理解的邏輯去詮釋,讓他的信徒明明沒

abc1332002 10/28 01:36有這份專業,卻大肆胡說八道。從政治

abc1332002 10/28 01:36領域開始,柯文哲最一開始說從政的人

abc1332002 10/28 01:36組政黨就是分贓,然後呢?這次政治獻

abc1332002 10/28 01:36金出包又說全部都是會計師,然後呢?

abc1332002 10/28 01:36黨主席涉嫌貪污被羈押,就說押人取供

abc1332002 10/28 01:36,然後自己的法案被說違憲,就說大法

abc1332002 10/28 01:36官是黨的機器。政治圈、會計圈跟法律

abc1332002 10/28 01:36圈,專業人士中藍白也不少,但這些專

abc1332002 10/28 01:36業人士有跳出來攻擊嗎?每個人都可以

abc1332002 10/28 01:36評論,你也可以。但這麼多專家提供專

abc1332002 10/28 01:36業意見之後,你還在那邊我認為,專家

abc1332002 10/28 01:36都是民進黨的狗,那這樣民眾黨被人家

abc1332002 10/28 01:36認為是個邪教,也是剛剛好而已。

原來是機器人啊 我內文一個字都沒有提民眾黨 你跳針一大篇罵民眾黨幹嘛?

Lineage5415 10/28 01:38有一說一 有幹說幹

※ 編輯: ivorysoap (39.14.48.178 臺灣), 10/28/2024 01:41:30

abc1332002 10/28 01:47就說了不要彰顯自己的無知,法官造法

abc1332002 10/28 01:47哪裡違反法律基本原則了 這種事情G

abc1332002 10/28 01:47oogle一下就知道了。另外誰說大法官算

abc1332002 10/28 01:47正義了,就是制度上的一個解決機制,

abc1332002 10/28 01:47拿正義出來說嘴只是再度彰顯你的無知

abc1332002 10/28 01:47而已。表決就不算正義,那立法用表決

abc1332002 10/28 01:47的又算什麼?講不贏別人就說別人機器

abc1332002 10/28 01:47人,你最棒,你是電你是光你是唯一的

abc1332002 10/28 01:47神話!

笑死人 你都承認不是正義了 那大家還尊重個鳥。 這不就我內文說的 釋憲文不值得尊重? 反正這次人多我認了 下次換邊人多時再改就好。 至於法官造法? 法官只能依法判案 誰允許法官自己發明法再自己判了? 憲法有寫判死要一致決? 沒有嘛! 那你釋憲文寫判死一致決是三小?

※ 編輯: ivorysoap (39.14.48.178 臺灣), 10/28/2024 01:59:48

timeriver235 10/28 02:13支言支語

todao 10/28 02:14你這篇文在釋憲結果出來前發才聽得下去

lockshadow 10/28 02:27真的是廢文,輸不起的垃圾白藍黨

killverybig 10/28 02:36一在哪 笑死

meblessme 10/28 02:42沒錯,憑甚麼極少數人有權力解釋一切

MVPGGYY 10/28 02:43這次結果跟585號解釋文差不多,哪裡有變

MVPGGYY 10/28 02:43

UADASI 10/28 02:52一個不值得尊重的人判定不值得尊重的事根

UADASI 10/28 02:52本沒意義啊

kirajam4139 10/28 03:26你很重要嗎?

stitchris 10/28 03:51喔 好喔

abc1332002 10/28 04:48早說了不要一直展現自己的無知了,現

abc1332002 10/28 04:48在連面試法律系的高中生都會再說法律

abc1332002 10/28 04:48是伸張正義了哈哈哈。另外,在Google

abc1332002 10/28 04:48搜尋引擎上,搜尋:「法官造法」,沒

abc1332002 10/28 04:48有那麼難,好嗎?在這邊高談闊論以前

abc1332002 10/28 04:48先把基本概念弄懂,否則只是丟自己的

abc1332002 10/28 04:48臉。

abc1332002 10/28 04:49*面試法律系的高中生都「不會」再說法

abc1332002 10/28 04:49律是伸張正義了。

PyTorch 10/28 05:37推這篇 邏輯清楚

gogen 10/28 06:051.廢文才真不值一提

gogen 10/28 06:052.同一個條文 不同時期的大法官做出來的釋

gogen 10/28 06:05憲結果確實可能完全相反沒錯

gogen 10/28 06:05就像同一個案件 一二三審的一般法官做出來

gogen 10/28 06:05的判決的結果可能完全相反

gogen 10/28 06:05那法官的判決也不值得尊重嗎??

gogen 10/28 06:053.本來看法觀點就難有絕對,所以為什麼大法

gogen 10/28 06:05官有十幾個人組成,不是一兩人就決定了

gogen 10/28 06:05為什麼要事前辯論討論闡述,讓各方關點可以

gogen 10/28 06:05充分的讓大家知道,思考研究

gogen 10/28 06:054.不同時期,不同成員,都可能有不同認知想

gogen 10/28 06:05法才是合理的

gogen 10/28 06:05以憲法而言,也是會有修憲,推翻前面國民大

gogen 10/28 06:05會代表舊法條的可能

gogen 10/28 06:05難道當年的憲法法條就不值得尊重??

gogen 10/28 06:05更不用說一般法律,常常會有修法,推翻前法

gogen 10/28 06:05,訂出完全相反的法律

gogen 10/28 06:05畢竟是不同時期立委組成不同,政黨不同,想

gogen 10/28 06:05法也不同

gogen 10/28 06:05所以立法院訂的法也不值得尊重???

gogen 10/28 06:085.沒有什麼是絕對不變的,這也是為什麼修

gogen 10/28 06:08憲要3/4立委,大法官要15位的原因

gogen 10/28 06:08儘量是多數決

lk217yu 10/28 06:48有一說一 釋憲結果不符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