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強調:根據憲法 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 引述《linhu8883324 (SirLinhu)》之銘言:
: 柯強調:根據憲法 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 區」,對比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持續迴避中華民國憲法,侯、柯論述已趨向一致,在: 野陣營有望在「中華民國憲法」最大公約數下整合。
: 柯文哲續指,第二點,「按照中華民國憲法,我們領土還包含大陸地區」,這種題目是有這說法是有問題喔
柯幕僚有問題
連我一個理工宅宅知道的 都不知道
這是中華民國憲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裡面沒有提到領土範圍
==========================================================
大法官釋憲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ExContent.aspx?media=print&ty=C&CC=D&CNO=328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28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82 年 11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公報 第 36 卷 1 期 18-21 頁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五)(98年10月版)第 481-487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4 條
解釋文:
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四條不採列舉方式,而為「依其固有之疆域」
之概括規定,並設領土變更之程序,以為限制,有其政治上及歷史上之理
由。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
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
大法官釋憲都說這是政治問題
不是憲法問題 不是司法權可以說的
所以本國憲法 並沒有明確說包含大陸
大法官很會推事
--
所以唐努烏梁海可能是我國領土 也
可能不是我國領土 隨政府解釋
蒙古:台灣要開戰嗎?
那就修憲,台灣又不是沒修憲過,之所以
沒共識,是因為台灣浪費太多時間和資源
在抹黑造謠澄清,以致重大議題無法凝聚
共識。
憲法本文訂立時,台灣已經是中華民國在管了
大法官有比阿北務實理性科學嗎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
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
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
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蔡易餘:刪除國家統一 太危險
臺灣很難通過修憲案啦!立法院要四分之三
之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之外,同
意票還要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965萬以上,上
次蔡也才拿817萬
阿伯你的務實勒 現在出去說領土包含大陸地
區 笑屎 務實科學大轉彎
沒修法前中華民國就是有包含大陸地區
,不然這麼多年陸委會怎麼還在?
所以師父一開嘴又造謠了,怎麼說又呢?
這沒錯,中華民國領土就是固有疆域,固有疆
域在哪,大法官不解釋,我是大法官我也懶
得解釋,當時憲法訂領土的87關我屁事
想當依憲法選出的總統,說依據憲法很荒唐嗎
務實的白色阿伯 領土包含大陸地區 然後你
要出兵光復大陸膩 你的理性勒 學政客玩文
字遊戲看來老三妥妥
所以很難通過就不用做了 廢物立委真好當
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
民國領土。
本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之施行區域,指中
共控制之地區。
真覺得台灣的法律教育和學習後的成人
常識教育都很失敗
真的 台灣常識教育不足 很多人連憲法最大的常識都沒有 拿法律條列來反駁憲法的笑話 很多人都會犯 我理工宅都知道憲法最大 法律條例不得牴觸憲法 真的是要普及的常識
兩岸關係條例是法律 不是憲法
兩岸關係條例法律可以凌駕憲法?
tas001沒去問你家的廢物立委
憲法只規定大陸地區是台灣地區以外領土喔
法律教育真的很可悲,竟然連憲法>法律都
不知道……
要問什麼? 自己上班該做什麼不知道?
憲增修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
要...」告訴你國家現狀是分裂的,尚待
統一。
憲增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
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地區區分和
人民關係,憲法授權法律規定。
媽的,免費線上教學,真想收錢。
現在問題是 憲法增修條文也沒說 大陸地區 的定義阿 誰知道大陸地區是那裏?綠島?澎湖? 不自由地區是那裏?伊朗?俄羅斯? 我不是故意要黑柯 我是反黑金貪腐炒房黨的 但你錯了 就要改阿
柵欄仔Eros****r被打槍了哈哈哈
我國大陸地區包含唐努烏梁海啦哈哈
還有藏南地區 江心坡...嗚哈哈哈
要修法成大陸地區包含上述地區也可y
原來是柵欄仔喔
黑掉就好了 跟智障說那麼多幹嘛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可以先了解一下不要自曝
其短
憲法增修條文也可以了解一下
我國在戒嚴時期的大陸地區確實包含
唐努烏梁海 外蒙古 藏南地區 江心坡
大陸地區範圍真的好廣喔哈哈哈哈
自由地區就是台澎金馬ROC統治地區,憲
增第1條以下看是誰在搞選舉投票的,很
但沒說不自由地區是那裏阿! 條文就是沒說大陸地區的定義?
簡單,沒做過閱讀測驗嗎?一定要明明
這到真的沒有做過閱讀測驗 我看一次憲法而已 我是理工宅 又不是法律人 做閱讀測驗幹嘛
白白說才懂嗎?行不行啊你,理組小朋
法律就是要明確阿 尤其是憲法 又不是民法可以依習慣依法理
友?
人家都授權給立法院規定了,法律及其
細則一樣有法律效力,國中高中沒教那
但就是沒憲法大
麼深的學問啊?嘖嘖,真糟糕啊教育部
。
支持Eros****r收復俄國竊占我國領土
根據館長發言:憲你老木 科你老木 數你老
木
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得以是什麼意思鍵盤
憲法專家知道嗎?
憲增第11條我都貼出來授權法律規定了
,還吵什麼憲法明確跟法律不得違背憲
法,你真的閱讀能力有問題,這不分文
理的,加油,下次看仔細點。
大法官是說他不爽解釋
不是說不是憲法問題好嗎0.o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
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都授權給法律了還沒看到
領土確實沒有明文規定,但有寫國民大會要
選出蒙古和西藏代表...
政治問題只是大法官拿來迴避釋憲的藉口
我以為學過憲法的都知道這個東西
你錯了 法律就是要明確是不對的
實際上很多法律條文都會保留曖昧空間
大法官有比柯文哲懂法律跟政治嗎
大法官只是說領土範圍不該由司法機
關決定而已,不是說領土不包含大陸
地區…
老樣子啦,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講成憲法規定
。用閱讀測驗打馬虎眼。換個立場就會跟你
說「憲法沒有講清楚了」
柯的問題一直都一樣,挑順風的講,也不搞
懂
所以白爛要光復大陸了沒,等了七十年
一群垃圾立委不做事
光復大陸幹嘛 都要和習近平吃飯了
大法官說的是這是政治問題不是司法問題
所以你政治人物要解釋成什麼都不違憲
看不懂中文字嗎?
157XD
X
欸,不是阿 為什麼每次講到這個 一堆哥布林就開始高潮攻擊別人 你他媽賴功德都不用出來解釋解釋他的主張嗎? 台灣憲法不合時宜,領土包含中國大陸從小就知道3
其實...實際上...中華民國憲法對於領土部分 本來就寫的不清不楚 憲法上的領土範圍寫的是固有疆域 那問題就是固有疆域的認定了 其實以中華民國建立至今的實際行政範圍來認定的話X
唉每次都要解釋一次脈絡真累 兩岸一中是寫在增修條文 第 11 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這個特別的法律就是兩岸關係條例1
憲法固有領土的大法官解釋, 就是由行政單位也就是總統自己認定固有領土就好。 換句話 說, 中華民國總統就算說固有領土只有台灣島也不違憲。 另外有人質疑,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段: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似乎規定一定要跟中國大陸統一, 但其實憲法增修條 文的問題其實更容易解決。 法律是行政權的延伸, 這段增修條文的文字可由行政單位認定8
憲法自助餐 憲法包含大陸地區 那總統是不是要大陸地區一起投票才行? 憲法不能只看自己想看的吧 --3
人家是說政治問題 不予置評 可沒說總統自己講就可以欸 不過我是很支持賴婦直接講啦 : 另外有人質疑,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段: :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似乎規定一定要跟中國大陸統一, 但其實憲法增修條3
雖然柯文哲話題的有效期限只有三天 這個一個禮拜前的題目他自己應該已經忘了 不過還是來講一下所謂的「憲法一國兩區」 其實柯文哲講的就是馬英九之前的老梗而已 這個說法從憲法的文字上看似有道理1
中華民國國防部軍備局 中華民國陸軍234旅
19
Re: [新聞] 馬英九高喊中華民國憲法 台灣大陸都是中在法理上馬囧一直都是最遵循中華民國法律的 民國36年頒布施行的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問題來了,固有之疆域到底是哪裡? 民國82年立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16
[問卦] 中華民國國慶,唱中華民國頌怪怪的今天是中華民國生日 為了歌頌中華民國 應該來唱首中華民國頌應景一下 只是看那歌詞 ……………………………………13
Re: [討論] 中華民國憲法的存在是不是挑釁?: : 結果法官打臉你耶 : 目前找到兩個法院判決 : 人夫在中國包二奶還產子 基檢起訴:中國屬我領土 : 基隆地檢署認定,卓與「小三」通姦地在中國,雖在我國主權不及之地,但依我國憲法規定6
[討論] 趙怡翔的說法是錯誤的。趙怡翔援引大法官解釋說領土疆域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用蒙古的例子來證明:你看 ,中華民國以前將蒙古視為領土,也不需要經過憲法規定的"國民大會決議"變更,只是行 政部門單方面就可以決定不再將蒙古視為領土了。以此來為憲法中關於固有疆域的條款解 套。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8
Re: [新聞] 馬英九提2個呼籲 盼蔡總統國慶說明兩岸非诶诶 本肥法盲智缺,只好拿憲法條文出來查核一下事實看看 結果憲法關於領土的描述如下 憲法裡面的領土描述在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然後就... 沒有了啊,哪裡說憲法裡面定了中國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6
Re: [新聞] 義大利富商和空姐跨國爭女 憲法法庭:暫停交付子女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 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 、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職位。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 79 條中規定設立之基礎, 後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 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4
[討論] 唉?承認憲法還算台獨嗎?中華民國憲法 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你今天直接承認中華民國憲法 是要打烏賊戰嗎?3
[問卦] 大法官有比憲哥幽默嗎?看了些大法官解釋 越看越有趣 可以說跟全盛時期的Local king憲哥不相上下 大法官們不走司法路線的話1
Re: [新聞] 侯友宜:憲法中沒有台獨 有本事請台獨金孫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28 號 解釋日期:1
Re: [問卦] 什麼時候要推動憲法國名及領土變更?事實上憲法一直沒說領土怎麼界定阿 憲法第4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然後30年前有提出大法官釋憲,結果釋字第328號直接跟你說領土是重大政治議題所以 不應該由行使司法權的司法機關解釋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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