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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眾堂:拉一下算傷害嗎46萬算貪污嗎?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民眾堂:拉一下算傷害嗎46萬算貪污嗎?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0

如題

民眾堂辯論法

拉一下而已判20天

算傷害太嚴重了啦

46萬而已算貪污太誇張了啦

燒鳥毛而已說什麼恐嚇太過分了啦

文哲大A不開心了

這麼嚴苛

難道不能拉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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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50.16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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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ben 09/03 14:09柯能你不能 這就是柯學

yling5518 09/03 14:10柯P當選,法院以後省事多了,微罪不罰

yling5518 09/03 14:10。以後都無罪判決就可以了

jorden 09/03 14:12全黨挺貪汙挺打女人

orinsinal 09/03 14:13CT算法(不斷更新)

orinsinal 09/03 14:13貪污:46萬以上

orinsinal 09/03 14:13刑期:20天以上

orinsinal 09/03 14:13快篩:跟柯文哲相處一下看看有沒有變

orinsinal 09/03 14:13

RTAngel 09/03 14:15柯布林黨一向自律甚嚴:有票有錢就不是黑

Hohenzollern 09/03 14:17坐牢二十日 比寒假時間更短

momoMax 09/03 14:24貪1元算貪污嗎?當然算呀!

gdtg10900 09/03 14:24性騷擾不就摸一下不算

gogen 09/03 14:28「把女生拖到養生館打」而已,小事

OrangePlusXD 09/03 14:38台鹽綠能一進一出 億來億去的 撈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