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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法官裁定書這樣寫 算是有找到金流嗎 ?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法官裁定書這樣寫 算是有找到金流嗎 ?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8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就昨天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柯文哲的延押庭
: 法院審理完後,法官都要寫裁定書
: 就是要告訴社會大眾 柯文哲應該繼續延押的原因是什麼 ?
: 其中法官看完檢察官呈上的證據後,裁定書有一段這樣寫
: 況依目前檢方掌握柯的相關事實,形式上符合圖利罪要件,
: 實質上柯也已獲不明來源財產的利益,分別於應曉薇分配賄款、及沈慶京論功行賞之際: ,確有不明來源金流分別匯入柯的妻、兒帳戶。

這段《自由時報》本身已經闡明了,是上一次(九月五日)裁定羈押禁見時,法官當下出具的理由內容

而本次的則更簡略(只說「仍有『圖利』嫌疑」、「有共犯尚未到案」等),而貪污等部分已經撇除了,這些種種不覺得奇怪嗎?

: 白話文就是 檢察官掌握柯文哲貪汙的相關事實中,除了符合圖利罪之外
: 實質證據也顯示 沈慶京有把賄款 分別 匯到柯文哲老婆陳佩琪跟兒女的帳戶中
: 以及沈慶京行賄者將賄款交給白手套應曉薇 來分配賄款,而這筆賄款也有匯到
: 柯文哲妻兒帳戶。
: 這樣來看 就法官看完檢方提供的事證 寫出來的裁定書
: 檢方有找到金流嗎 ??

是否有找到金流,這兩個月時間應該已經查清楚了

關鍵變成在於,如今橘子遲滯不歸,因此如今是「人」的問題,不是「事」的干擾,兩者之間不好相提並論...



而順帶一提:

沈慶京:違反「違背職務行賄罪」
有證人未到案

應曉薇:違反「違背職務行賄罪」
有長期在國外居住、滯留不歸之能力

三人被延押,理由完全不同

這一切的動機為何,仍有待後續發現、揭曉,現階段不能直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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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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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river235 11/02 09:00貪污撇除。0芝草人嗎

HOWTOPETER 11/02 09:01沒有全部抓到就不能判嗎?

laptic 11/02 09:01撇除是說沒有再查下去啊 = =

syearth 11/02 09:03綠法官:我就想羈押人

daleptt 11/02 09:08圖利部分有撇除嗎?還是小草認為阿北有

daleptt 11/02 09:08圖利但不該呆土城?

matatabi 11/02 09:08就是要趁草還沒長高先除乾淨

cg323 11/02 09:10柯應該是屬於未判刑但已定罪的案例了

angellll 11/02 09:24你要訂圖利罪要先證明柯文哲有影響都委

angellll 11/02 09:25這句話記得留下來半年後再看

angellll 11/02 09:25不然你只能活在1:13 還有呂法官的世界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