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
※ 引述《heavenlyken (銀狐)》之銘言:
: 高虹安的辯護人主張付出>不法所得,想以大水庫理論辯解
: 法官說機關首長特別費跟本案不一樣,不能援引
: 至於什麼檢方16分鐘和犯罪事實有什麼關係我也不知道
: 高兔水都知道薪水是高報的,應該沒什麼好上訴的
簡單來講就是這樣
薪水高報是事實,不管你貪多少數字,偷就是偷。
你實際上偷拿這麼多,你花在哪裡都與此事實無關。
大水庫只適用在馬英九所以被發明出來然後他沒事,
而且還要有頂罪的,沒有人能全身而退。
不要每次都在那邊先把錢扣完再說只貪這麼少怎麼還會被判刑
不判你有罪是法官失職,判你緩刑是接近微罪不舉,硬凹無罪是你偏執法盲
這就是大家最愛的法理情一路向右的無情順序
偏偏講到實例你他媽的就在情理法一路往左牽拖靠北
最好是人民都這樣還指望司法進步
你他媽就是最愛情理法的民族慣性,藏都藏不住
--
緩刑應該是高最大可爭取了 別再凹無
罪了
很多台灣人的司法觀念就是停留在應該
要符合常理
藍白共就中國腦 情>理>法 不意外
有趣的是 發生在自己人身上 他們就
所以你照常領薪水要怎麼知道領薪水算貪污
浮報薪水你最好會不知道..
講情不講法
問題是司法如果通通照常理走 世界會
停在五十年前== 到底為什麼貪污這種
事情還能說一萬以下免罪的 真的是開
眼界了
發生在政敵身上 忽然就法不容情了
難怪藍白共會說"國民黨貪汙正常"這
消失的14分鐘難道是她自己關的?
種話
噁心到極點的司法居然還有蟾蜍能辯護
藍畜妙的地方就在他們恨DEI認為0元購無
罪很荒謬 卻覺得貪污466塊判兩年不合理
☺ ☺ ☺
跟本不合理不合情更不合法
立委幾年的貪污在那講14分鐘,笑死郎
跟本沒有貪污事實存在,只是領薪水為什麼算
貪污
到底是14還是16分鐘?雜草先確定再出來
靠北靠母好不好☺
說貪一塊也是貪的這可是連一塊都沒有
領薪水就貪污這個說法到底是怎麼來的
==
好笑的是我管過人資,底下員工拿多少薪水他們連少一分錢都在計較了 竟然會有人在這邊拿薪水說事,你拿比自己應得薪水更多你會不知道? 你都知道了你也不在意,還覺得沒犯法?這不就法盲。
※ 編輯: windcanblow (1.164.253.91 臺灣), 01/12/2025 02:38:59領薪水回捐洗頭買衛生棉,錢是人民納稅錢
,貪污死垃圾哭三小
你領薪水正常會回捐給老闆嗎?動點腦
阿災 可能跟14分鐘一樣聽公廁喇叭來的吧
☺ ☺
人家把妳薪水中600塊拿出來說這是貪污
高報是事實 繳回也是事實 靠腰 你說
他當下不知道這操作代表甚麼嗎 騙誰
啊
連起訴事實都沒看就說貪污的傻鳥們
公職當你家私產啊 死垃圾當立委還貪污
最好笑的是 繳回也只繳回一部份
看來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的草…放棄
466怎麼來的 就是不肯繳回的詐領費
拜託幾個咧 我知道政府很多這種補助
都會這樣拿來操作 大公司的車馬費很
多也是這樣弄
要是什麼都不知道 小白兔 知道了要
繳回公積金的時候 也該全部繳回才算
是可以認定你什麼都不知道
靠么啊 大家照規則很難嗎== 就不要去
凹那幾塊不就好了
法院說沒有高報啊,所有助理全部都加班費報
好報滿
她繳回 還扣了四百多塊浮報的不繳回
那不就是作死嗎??不就是主動犯意貪
你怎麼不說軍中但最近有個凹了一台洗
衣機就判了 幹
嗎??藍白共現在是主張貪汙無罪嗎?
好喔 藍白共主張貪汙無罪 建議修法
反正你們立院是優勢多數
快點廢除貪汙治罪條例
笑你們不敢
自家的錢去哭家裡死人誰管,納稅錢也敢拿
,低能破腦關到死 死好
最近才有一個少將偷7990$洗衣機,被判6y8
m定讞 妳水母拿緩刑還不珍惜還在那秋
偷的那個少將 事發也有買同機種還回
去 結果還是被判刑
照藍白共的標準 貪的洗衣機有還回去
??
笑死 藍白共是不是都法盲阿?
水母拿緩刑在那邊靠北靠母想凹無罪
下去
薪水給公基金也是合法的
照藍白共的標準 貪的洗衣機有還回去
是不是就無罪了??畢竟是"貪0元"對吧
??
那是法官從寬認定有繳回就算你沒犯意,
但其他同樣的助理都坦承是用同樣的模式
高報繳回,你這部分就完全無視了嗎
你怎麼不信其他三個助理們的說法呢
薪水回捐給公基金合法?那怎麼被找到法條
判刑了? 笑死人
藍白共現在退到 貪助理費後繳回大水
庫=合法了 笑死 聯大水庫理論都沒讀
過就想開脫洗地??想太美了吧
給推 司法的進步就是民主進步
整個民眾黨和小草就是視法律如無物
多領很難知道…..
我基本上每個月薪水數字都不一樣
上下限能破萬 幾個月才差幾百 我也不會去
算的要怎麼知道 只要薪水發下來不是特別
離譜的根本不會去復算
如果哪天公司跟我說我多領 我還真的只能
說我不知道
4
首Po第一審 判決466元 兩年 緩刑兩年 八個月貪污466元 你也相信? 她報出檢察官說就是要起訴高虹安 如果妳配合就讓妳出去。而這部分沒人想要查嗎? 青鳥們 沒人想要知道真相?還是繼續配合黨?2
1.她是被告 2.她是被告 3.她是被告 被告說出了抨擊司法機構的發言 你要怎麼認為這是證據 就像是殺人犯A說出了"人是隔壁老王殺的" 該A無法提出任何證據50
繳回之浮報酬金與加班費 陳奐宇 30,682+ 8,922 =39,604 黃惠玟(小兔) 49,599+19,500 =69,099 王郁文(水母) 5,824(6290浮報酬金繳回5824,差額是466)+ 1,943 = 7,767 小兔的證詞是立法院給的裝潢費不夠用,且助理每月酬金總額上限42萬4360元,加班費1
這整合起來,案情其實很簡單啊: 檢察官嫌公衛文笨, 想幫她開脫,順便撈齊高泓安的貪污證據 但想不到她是真笨,還反過來咬檢察官。 後來法庭酌情認為她真的很笨,2
我是覺得啦 貪1元也是貪 而且法官也給緩刑了不是嗎 我不懂水母要什麼 一直強調有幾分鐘的偵訊不見10
我是覺得啦 檢查官公然違反法律,侵犯被告人權 還能裝作沒事的真的很蟾蜍 再來法院說沒有浮報加班費 薪水繳回公積金也沒有罪18
笑死!小草如果不懂法律,CHATGPT可以教你唷! 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ChatGPT 說: 根據中華民國《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行為屬於特定貪污犯罪,適用該條 例中的嚴格規範。此類犯罪是針對公務員或受委託處理公務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3
噓 rafe: 低薪高報犯了哪一條法可以解釋一下嗎 118.232.225.119 01/12 03:47 → rafe: 我跟助理講46000實際多給有犯什麼法 118.232.225.119 01/12 03:48 笑死!讀書不犯法好嗎? 小草的法律觀念都這麼貧乏嗎? 難怪一直觸法而不知,甚至公然地挺貪污犯。6
噓 rafe: 也是GPT: 單純支付比承諾多的薪資並不犯法 118.232.225.119 01/12 04:07 → rafe: ,只是要符合勞動法規與稅務 118.232.225.119 01/12 04:07 笑死!才剛說就有小草親自示範怎麼利用CHATGPT來唬人 所謂GIGO是也,你連問題都不會問,怎麼期待CHATGPT給出正確答案? 水母最大的問題就是他明知道高虹安利用助理薪資低薪高報來對立院詐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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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情理法在台灣的優先順序?挺超哥,統神派: 情理法 法是最後一關 先講情 先講理 懂不懂得尊重別人阿 不挺超哥,鹿希派: 法>理>情19
[黑特] 王郁文還在嘴秋檢察官都已經給機會從輕量刑 法官才判2年緩刑5年不用關 昨天還在媒體上嘴秋自己是清白 的 貪污1塊錢都是貪 要是再繼續嘴秋下去 不要到時候被關兩年不能緩刑就不要哭 大水庫 理論根本笑話 就簡單問 有沒有浮報加班費 有就是有罪 能緩刑不用關就要偷笑了 --31
Re: [新聞] 高虹安案只要無罪、不要緩刑 「水母」aaa 昨天在某版跟人戰這件事 我就問八卦鄉民(因為這邊人多) ----------審判長廖建傑說,合議庭相信王郁文沒有犯罪動機 -------- 這句話24
Re: [新聞] 「公衛文」貪466元被判刑 柯文哲怒:綠不是貪466元有甚麼好判的,而是整件事根本不符合情理法。 [合情] 法律上的「情堪憫恕」是指非常輕微,最低刑度仍嫌過重。 466元不是非常輕微那是啥? 結果雖然緩刑,但是他還是被判了兩年。13
Re: [問卦] 打貪反腐為什麼被說成打擊政敵?這我知道 我有一個朋友,選上後不進議會,當時登革熱死了快100個 他說因為有人買票,叫我跟他鞠躬不可能 後來還被彈劾 結果過了幾年,他同顏色的人也議長賄選,把人騙上車威脅5
[黑特] 民眾黨覺得錢拿少就不算犯罪?民眾黨真的她媽一堆法盲 之前高虹安貪40幾萬 法官砍到11萬 水母則是被砍到幾百塊 一堆北七出來說這麼少也要抓 這群北七包括柯文哲本人6
Re: [爆卦] 王郁文:衛生棉是辦公室用品非高虹安私用貪污規範的是行為 跟有沒有犯意、金額大小 沒有關係 貪污就算貪一塊錢也是貪 現代會計制度錢要對不起來是很難的 金流至少在外部都是清清楚楚的5
Re: [問卦] 貪一塊元 算不算貪污?風傳媒 鄧湘全觀點:偷竊1元的罪與罰? 鄧湘全 2016-11-15 06:40 順手拿走元塑膠袋,判賠二千元,合理嗎?5
[問卦] 情理法或法理情 取決於當地教育水平嗎?是這樣的啦 情理法 大概就是說 情優先於法 就比方說1
Re: [問卦] 台灣人法盲是不是很多?根本就是無罪吧 市長的薪水20萬,怎麼可能去貪污那19萬 用膝蓋想就知道根本沒有犯意 不然也可以引用馬英九的大水庫理論吧 11萬可以引用大水庫中的小水庫理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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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恭喜國昌老師,111釘孤支大成功爆
[討論] 水母王郁文哽咽:我到底做了什麼?39
[討論] 昨日挺貪污 附近住戶空拍人數15
[黑特] 我小草 15萬人是太誇張了18
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50
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爆
[討論] 高院駁回柯文哲抗告11
[討論] 黃瀞瀯:現場已經15萬人!爆
[討論] 這張照片蠻有意思的XD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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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高院裁定書:肆、不得再抗告10
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12
[討論] 網軍陷入15萬的無止盡循環29
[黑特] 八卦:中國經濟好 台灣自取其辱84
[討論] 晚上的八卦跟洩了氣的皮球一樣35
[黑特] 講中國鯧會有人生氣=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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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認真問,小草人太少被賴清德忽視?32
[討論] 111民眾黨底牌被國民黨看光了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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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復盤 111慘案,政黑已敲響喪鐘41
[討論] 111釘孤枝 活動大成功12
[討論] 高院在故意給小草難看吧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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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大陣仗力挺民眾黨釘孤枝 凌濤:陳智菡19
[討論] 以圖搜圖真是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