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
※ 引述《pizpizpizpiz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號:號 )》之銘言:
: 第一審 判決466元 兩年 緩刑兩年
: 八個月貪污466元 你也相信?
: 她報出檢察官說就是要起訴高虹安
: 如果妳配合就讓妳出去。而這部分沒人想要查嗎?
: 青鳥們 沒人想要知道真相?還是繼續配合黨?
: 如果這部分是真的 為了偵訊時候影片不見16分鐘
: 一個可以貪污好幾億300萬交保 跑去國外
: 還可以在FB說我有事情要辦 高官還說歡迎回來
: 這已經比八點檔還八點檔 民視不考慮拍影集嗎
: 反正婆婆媽媽很愛看阿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521.
繳回之浮報酬金與加班費
陳奐宇 30,682+ 8,922 =39,604
黃惠玟(小兔) 49,599+19,500 =69,099
王郁文(水母) 5,824(6290浮報酬金繳回5824,差額是466)+ 1,943 = 7,767
小兔的證詞是立法院給的裝潢費不夠用,且助理每月酬金總額上限42萬4360元,加班費
總額8萬4872元,高虹安決定請好請滿。
加班事實則無證據證明不實,法官認定加班時數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3月、4月、5月的酬金高報了
46,000→47,290/46,000→48,500/46,000→48,500
酬金增加當然也導致加班費比原來多了
水母這三個月浮報的酬金+加班費=8233,她繳回7767當零用金,差額466
水母及大家傳的460就來自這裡
高虹安的辯護人主張付出>不法所得,想以大水庫理論辯解
法官說機關首長特別費跟本案不一樣,不能援引
至於什麼檢方16分鐘和犯罪事實有什麼關係我也不知道
高兔水都知道薪水是高報的,應該沒什麼好上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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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萬商辦」柯文哲: 用我名字買,監督更有力!
「帳務瑕疵」李文宗: 我可以跟各位保證,非常負責任的跟大家報告,我完全不知情!「圖利京華城」柯文哲: 容積率840%其實我完全不知道!
「惱羞怒嗆東森記者」吳怡萱: 現在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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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你覺得合理嗎?
難道這不是司法荒繆的地方?
其實高案很多費用都從寬判定了
要不然哪會只有這點錢
八個月貪污466塊?這判決真的太扯
洗衣機那個判六年也有人說很荒謬。
我都覺得新竹的法院怪怪的
當然合理 誰叫他不認罪 丟臉
這種時候我建議直接修法啦
那你法院就照實判呀
一萬元以下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之類的
你覺得高跟幕僚真的有貪污,就照實寫
貪污多少錢
其他認罪的就沒事 自己幫高貪汙還要硬凹
我又不支持高虹安也不認識水母
垃圾就一起下去啦 叫三小
其實你可以大聲喊修法,不符比例原則
貪污共犯就一起進去關啦
我只是覺得司法這樣判非常的荒謬
現在法律就是貪六千元跟貪六百萬關的
刑期可能差不多
完全不合常理也完全沒有道理
然後六百萬繳回的還可以緩刑,六千元
別人認罪沒事 你不認罪去死剛好
貪污6000元我都能接受這樣判
要關六年,所以你可以大聲喊該修法了
但貪污466元被判刑兩年保釋金10萬
這樣真的太扯了,有誰會去貪污466元
?
修法這件事更好笑
你好像搞錯了,交保金跟緩刑是兩件事
犯後態度惡劣 無悔悟之心 判給他死
綠營現在一直講不合理你去修法
然後藍白真的修法你又不承認要釋憲
呃,這本來就該修法。法官也只是照著
他只是錢繳去當零用金,仍然是貪污阿
貪污治罪條例去判的耶
拜託這只是第一年水母配合的證據 後面幾
年都還沒開始算帳,你真的覺得他後面一
年多都沒有配合?
怎麼用沒差吧,問題是他貪了
神也是你鬼也是你,太扯
貪污治罪條例就沒有規定下限
那請問要怎麼判?現行法就這樣呀
還有,如果不是貪污那個錢是甚麼錢?
不是妒惡如仇嗎 遇到自己人就司法不公囉
國家捐款嗎?
童仲彥貪五萬關三年十個月
那位就只想吵情勒 不是談法
我也覺得這超級不符合比例原則啊
466都要貪 自己犯法都不知道 到底是多隨便?
因為貪污治罪條例這條就是"7年以上"
認罪減刑就不會被關阿,金額又不大
法官不是有看水母可憐 給他緩刑 誰叫他要
問題是要貪錢這個事實就存在
嘴秋繼續嗆
主要是真的不符比例原則,貪6000,貪
小兔大咖2年 陳奐宇中咖1年 水母不是咖
做錯事還要怪司法迫害 已經犯法就要認罪 懂
五萬,貪30萬,判出來刑度差不多
不然就修貪汙級距 多少錢判多少~
但水母也是兩年 這就是不認的下場啊
嘴不要這麼賤 檢察官就不會抗告了
sky你真的法盲耶。法官不照法判是要怎
樣判?你要不修法,要不釋憲,旗袍法官
現在就走後者呀!不釋憲旗袍法官還是得
判有罪。
對,應該要有級距,不然太神奇了
不然也只是打臉那些說貪一元就是貪的
skywalker21是法盲不意外啦
司法不這樣判才荒謬,貪污466元,所以
是有貪污還是沒貪污? 有貪污要法官判
無罪才是荒謬。你如果覺得這很輕微,
刑法制度本來就有微罪的處理程序,水
承認犯罪 自主繳回犯罪所得 表達悔意
母都拿到緩刑了,幾乎等於無罪,還在
荒謬。
法律就這樣規定,你要法官超越法律規
定才荒謬。
不過民眾黨一開始打出的口號就是清廉 柯文
哲不知道講過多少次貪一塊也是貪
這是行之有年的特別費案減刑SOP了
像林穎孟貪26萬,判3年+5年
顏色不對的話,貪1元也是貪! 顏色正確
的話 讓台電虧損2000億都沒關係!
加入一個高標準的政黨 貪汙判刑應該多一點
水母已經是法官非常寬鬆認定犯罪所得下
童仲彥貪的金額不到她1/5,結果判3年
你台電虧損虧損是因為貪污造成的證據
,就趕快檢舉,支持掃除貪污官員。
才會有這種不認卻錢少而像是無主觀犯意
幫她凹出一個緩刑
旗袍法官就是知道不釋憲只能照法判
畢竟是合議庭,不可能不照法判
民眾黨的貪污1容忍你要先講啊
無悔意不認錯怪誰?
水母不認罪能拿到緩刑已經非常優待了
,其他案件幾乎沒看過不認罪,犯後態
度不好的還可以拿到緩刑。
無悔意的貪污共犯 一起進去關剛好而已
吧
應該學民進黨 不查自己人就沒事啦
童仲彥認罪才會輕判阿,水母不認罪還緩刑
"我只督進去三公分"
顏色問題
當時很多律師都覺得很優待了,還要嘴
"三公分哪算性侵"
覺得顏色問題的有動腦嗎,不認罪要
怎麼給你緩刑阿,判這樣法官已經真的
如果今天清德宗貪污 立場就會換過來了 喔
不對 根本不必去查
很給機會了== SOP就是認罪+繳回犯罪所
得,基本上都高機會輕判
童仲彥還有羞恥心 水母妳有嗎?
童仲彥沒有認罪。
我就說了,立院多數又怎樣,支持者就法
盲再怎樣都是政府十成
所以童仲彥5萬一審被判了7年6個月
正本清源 真的就是修法啦
喔抱歉 是12萬多被判7年6個月
不過哪個政黨敢擔 "貪1000元OK唷"的名
所以修貪汙治罪條例 基本上是沒可能的
法條裡寫的刑度不合理,法盲支持者:要
求修法很好笑反正都是政府的問題
事實上實務給的解決方案就是認罪繳回
犯罪所得,只是很多人不做
貪污就貪污,不貪污很難嗎,一群垃圾
自己去google,一堆新聞告訴你SOP了,
去重寫各種費用支領的規範 可能更容易
高跟童不照著做,那法官只能依法宣判
立委助理浮報加班費就是貪污
法官把浮報又繳回當公積金的給扣掉了
所以才會只剩466這麼少
這就是藍白矛盾的地方 反DEI認為0元購很
荒謬確覺得污小錢沒差☺ ☺
高工局雇員跟政黨無關了吧,收32萬認
卻啦幹
罪繳回犯罪所得最後是一年10個月
所以扯啥DPP輕判就是扯淡,SOP就這樣
不認罪也不繳回犯罪所得,要法官怎判
整天只想政治處理,笑死了這些支持者
貪污現行本來會視金額多寡來參酌量刑啦
,而且減刑的方式也一堆就是因為本刑較
重,但不鼓勵因為小錢就貪污的狀況,所
採取的制度,你覺得不滿意就修,很簡單
,但這會不會變相鼓勵公職人員貪污你要
想清楚
助理費貪污罪一般就有三個減刑關卡—
認罪繳回(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用於
選民服務而非中飽私囊(刑59)、犯罪
動機犯後態度(刑57條),請問他們符
合哪一個。覺得466元太少了不合比例,
刑法系統本來就有機制,這就是刑法59
條的情輕法重。
不是緩刑了嗎 不用關
466跟11萬不都是檢跟院幫你們砍到完全沒
辦法混過的金額了嗎 整天拿這在盧
貪污粉哪跟你講法與事實 扯綠就好啦
推專業
犯後態度??幹你媽的就沒有犯罪沒有
犯意!我們是還在滿清十大酷刑屈打成
招嗎!
藍白修這條法了嗎?不然扯什麼綠營不
承認搞釋憲
這個真的判下去很刺激喔~ 現在停下來了
有些人是不是沒想到有這個判例的話會發生
什麼事情(⊙ω⊙)
支持民眾党的法官會加成。
都有5萬判7年阿童跟洗衣機判12年的軍部將官
了...8223貪污真的判7年也很正常啊
真的以為只有高這樣搞,還記得他這樣搞的
方法是誰教他的嗎?
新竹法院應該是柯麻人馬,高虹安案比柯P更扯
人家搞完 沒被爆小金庫借來借去(?)用啊
水母馬
是柯文哲教她mg149方法啦 挪來挪去沒問題
的啦誰知道剛好綠色法院,小草哭哭
反正讓某人下來目的已經達到了,就停在這
邊了,要不然二審幹嘛釋憲?真的判例下去
可能不是只有高一個人的事情了,有判例就
是要求他們這部分其他人要跟高案一樣清楚
,就是會有一坨人一起下去~我是這樣猜的
,你們自己想看看吧?
當時聽說是某個助理沿用的,還是資訊錯誤
?
聽說有證據嗎?但柯文哲政治獻金挪到木可跟
基金會做法跟高完全同個模子
我還比較相信是柯文哲教高弘安的XDD
那是從寬才是466 別糾結了好嗎
而且明明對帳目 貪污這種事情就該是
可能沒證據吧~ 要不然怎麼不直接判,我
一毛都不能退讓 為什麼高洪安就可以
都說猜了,還有說資訊不一定正確,你可以
一萬以下免罪
相信你相信的呀,現在停在這邊就很有趣,
你不這樣覺得嗎? 還是故意要搞憲政法?
?
說真的 這種移來移去也不是只有政治
有 很多公司 尤其多公司一起的都會這
樣搞 有夠臭
頭殼壞去嗎? 人家的公積金是自己掏錢
還是用助理薪資跟加班費高報…澄清到爛
的事情還在亂扯
我的聽說是有新聞的,當然可能新聞也是錯
的吧,畢竟台灣媒體~反正要是屬實這樣判
例一出來,可能一大票喔(⊙ω⊙)
目的達到了,不用戲了
當初的力度不見了
你就去查阿,拿助理薪資的全都抓起來很
好阿
高報就是事實啊
認罪高報很難嗎zzz
細到某個月高報的判例一出來就很刺激,之
前有這樣就被判的? 助理費那邊的法條就
很有趣,據分析一直都沒有非常明確,反正
現階段事實就是搞到釋憲很有趣,如果照某
些人的想法都這麼明確為何要釋憲? 卡在
哪裡?
事實就是法官覺得有點疑慮,就等釋憲,至
於之後會怎樣走很有趣
其他人要是也有相似問題,那接下來就更有
趣,可能新聞爆不完,除非其他人都沒有,
反正我也是看新聞的不準確資訊假設的,可
能只有高這樣搞也不一定
也可能釋憲出來直接給他死,剛好多一個判
例,以後助理費這部分這樣就是貪污,可以
辦一辦,對國民是好事對吧
你知道議員助理費已經有1、2百個判例了
嗎?
人家不覺得老闆跟主任幫他薪水調高有問
題啊 還是你那邊世界是車禍一律殺人罪論
處?
檢方16分就檢方違法偵查 違法偵查集會抗
議更是剛好而已
立法院可以修法 貪污除罪化
林穎孟最後被判貪3萬5,不是26
終於知道執政=可以蓋過自己的貪污案 標
準只適用非執政黨
動機超級薄弱也能理解叫做貪污 青鳥
法盲上法院都覺得法官不會看動機的喔
? 這是我們要的司法嗎? 垃圾青鳥們
貪污600是因為她繳回去當公積金 重點
還是浮報8000多啊
你從立法院多拿的錢就是8000多
洗動機薄弱的記得幫7990洗衣機講話黑
貪污還談什麼重大性阿 法盲
覺得沒問題的人都是超棒聰明,笑爛
覺得貪466合理 是沒出過社會還是腦弱?
釋憲的問題是因為:
(1) 法院過去認為議員助理是議會聘
的而並非議員本人自己聘,所以議會助
理的薪資不是議員自己可以控管的錢。
隨便拿會構成貪污
(2)議員貪污助理費有上百件案子
(3)高虹安是第一次立委貪污助理費
(4)一審法院認為立委助理直接由立院
撥款,就是立委助理是立院聘的,而非
立委本人。立委助理薪資也不是立委本
人能管控的錢。
(5) 二審法官認為立委的規定(立委
職權行使法32條1項)沒有像議員的規定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補助條例第6條)寫
的那麼清楚,違反明確性。
只是違反明確性,沒有說高虹安沒貪污
啊。
就貪啊 小草真的可撥
青鳥聽不進去啦笑死466叫貪 民進党幾
億在貪整個都抓去關好了
白癡小草不爽就修法阿~ 大聲說你們支持
民眾黨0元購
我只知道有新聞說是首例,然後要是真的違
憲了這種情況~ 立法院被要求重寫助理費
部分的法案,這樣能怎樣判呢? 還可以判
嗎?反正現在就是走到釋憲,二審判斷說了
沒有判例,送憲法法庭,只不過第一審這樣
沒看出來不覺得真有趣嗎?
6
首Po第一審 判決466元 兩年 緩刑兩年 八個月貪污466元 你也相信? 她報出檢察官說就是要起訴高虹安 如果妳配合就讓妳出去。而這部分沒人想要查嗎? 青鳥們 沒人想要知道真相?還是繼續配合黨?2
1.她是被告 2.她是被告 3.她是被告 被告說出了抨擊司法機構的發言 你要怎麼認為這是證據 就像是殺人犯A說出了"人是隔壁老王殺的" 該A無法提出任何證據1
這整合起來,案情其實很簡單啊: 檢察官嫌公衛文笨, 想幫她開脫,順便撈齊高泓安的貪污證據 但想不到她是真笨,還反過來咬檢察官。 後來法庭酌情認為她真的很笨,10
簡單來講就是這樣 薪水高報是事實,不管你貪多少數字,偷就是偷。 你實際上偷拿這麼多,你花在哪裡都與此事實無關。 大水庫只適用在馬英九所以被發明出來然後他沒事, 而且還要有頂罪的,沒有人能全身而退。2
我是覺得啦 貪1元也是貪 而且法官也給緩刑了不是嗎 我不懂水母要什麼 一直強調有幾分鐘的偵訊不見10
我是覺得啦 檢查官公然違反法律,侵犯被告人權 還能裝作沒事的真的很蟾蜍 再來法院說沒有浮報加班費 薪水繳回公積金也沒有罪18
笑死!小草如果不懂法律,CHATGPT可以教你唷! 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ChatGPT 說: 根據中華民國《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行為屬於特定貪污犯罪,適用該條 例中的嚴格規範。此類犯罪是針對公務員或受委託處理公務之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3
噓 rafe: 低薪高報犯了哪一條法可以解釋一下嗎 118.232.225.119 01/12 03:47 → rafe: 我跟助理講46000實際多給有犯什麼法 118.232.225.119 01/12 03:48 笑死!讀書不犯法好嗎? 小草的法律觀念都這麼貧乏嗎? 難怪一直觸法而不知,甚至公然地挺貪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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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要拿案件出來對比很好 事實上童仲彥就是用了人頭詐領 這完全是罪證確鑿 你在那邊質疑沒人抱不平根本是在自欺欺人魚目混珠 檢方起訴指出,童仲彥於2011年10月間以每個月3萬元的薪資,雇用搬家工人蔡博安擔任16
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一)高虹安及黃惠玟均明知於109年3至5、7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6萬2,000元之酬 金聘用黃惠玟,竟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黃惠玟於上開期間之酬金 各為7萬元、6萬7,360元、6萬7,161元或7萬2,000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 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 報後之酬金聘用黃惠玟及黃惠玟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2
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二)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之酬金聘 用陳奐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陳奐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各 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 ,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陳奐宇及陳奐 宇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高虹安5
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法官沒有不認 王郁文的部分, 法官是認定實際薪資是46000元 但王郁文跟高虹安協議, 浮報薪資, 差額做為辦公室辦公費 109/3, 浮報薪資47290元, 109/4跟109/5, 浮報薪資為48500元 合計浮報薪資6290元7
Re: [問卦] 捐個加班費過份嗎?擷取檢方起訴重點 檢方表示: 高虹安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北檢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北檢查出。 高虹安將這些款項用在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個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甚至高虹安的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等個人使用。5
Re: [新聞] 高虹安詐領11.6萬助理費 高院今首開庭訊院 : : 助理們。高雖然沒有直接將那些加班費放進自己的口袋,而是放所謂的公積金,但那 公 : : 金是高在管控,慣常用來買他的個人用品,貪污11萬元就是購買高虹安個人用品加起 來4
Re: [討論] 判七年太誇張了!太誇張了!看了下判決摘要: 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刑事) 有罪部分之事實與理由摘要 一、事實摘要 高虹安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擔任立法委員。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均4
Re: [討論] 所以高虹安是A46萬還是11萬?在昨天下午上傳的判決書中,有列出附表明細 以下供參: 附表一:被告陳奐宇等人浮報酬金表(新臺幣/元) 備註:2
Re: [討論] 高案我的理解有錯嗎?這要從北院新聞稿一起看。 應該是部分加班費法官認定有加班事實,所以請領OK。 但有一部分加班費法官認為沒加班事實,所以是詐領 為何犯罪所得從檢方起訴的四十六萬變成法官最後判定的十一萬可能原因就在這裡。 所以高如果要繼續上訴,訴訟策略應該就是要說服二審法官這十一萬是從助理實際加班請3
Re: [新聞] 「公衛文」貪466元被判刑 柯文哲怒:綠剛剛看一下新聞稿... 高虹安、黃惠玟及王郁文均明知於109年3至5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4萬6,000元之酬金聘 用王郁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王郁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為 4萬7,290元或4萬8,500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 費,均致不知情之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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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水母王郁文哽咽:我到底做了什麼?55
[討論] 高院裁定書:肆、不得再抗告62
[討論] 恭喜國昌老師,111釘孤支大成功爆
[討論] 高院駁回柯文哲抗告爆
[討論] 復盤111慘案:敲響民眾黨的喪鐘33
[討論] 111這場子佈置怪怪的吧怎會放賴清德照片28
[黑特] 八卦:中國經濟好 台灣自取其辱28
[黑特] 講中國鯧會有人生氣= =72
[討論]有人預估到今天人數會這樣慘嗎?21
[討論] 今天不放柯文哲照片是不是授權金太高了?18
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15
[討論] 八卦板痛罵高院,等換黨執政法官就死定了14
[討論] 柯文哲唯一希望就是2028藍營上台特赦爆
[討論] 這張照片蠻有意思的XD14
[討論] 盧秀燕選總統會喊特赦柯文哲嗎25
[討論] 本日觀看123萬!!!10
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84
[討論] 晚上的八卦跟洩了氣的皮球一樣10
Re: [討論] 為何這版沒人敢討論水母事情?10
[討論] 台視被小草出征10
[討論] 高院在故意給小草難看吧10
[討論] 賴清德看到民眾黨幫他謝票時在想什麼?10
[討論] 笑死,1萬小草冷風吹完抗告駁回~白吹了53
[討論] 英國衛報全版報導自由廣場大集結了!!!8
[黑特] 黃仁勳認證Chinese New Year7
[討論] 今天遊行影片上發燒140
[討論] 15萬人台北捷運怎麼沒任何動作7
Re: [討論] 認真問,小草人太少被賴清德忽視?61
[討論] 民眾黨幹部尾牙還吃的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