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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作者
turbomons
(Τ/taʊ/)
時間推噓 2 推:9 噓:7 →:48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你看的不夠仔細
: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 沒有任何問題
: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 這是什麼意思?
: 拿陳煥宇舉例
: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 拿7萬來說
: 加班費報到頂,為20125
: 7萬/240*1.5*46=20125
: 實際支領為90125
: 報8萬
: 加班費變成20125/7*8=23000
: 實際支領為103000
: 浮報103000-90125=12875/每月
: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3萬
: 繳回當公積金
: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 (7萬報成8萬這一點)
: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計算方式
: 毫無關係
: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 天天12小時+是常態
: 沒100%我還奇怪勒
: PS
: 為求計算簡便
: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5倍計
: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二)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之酬金聘用陳奐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陳奐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各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陳奐宇及陳奐宇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並因而共同詐取合計4萬0,154元之酬金及加班費。

一樣拿陳奐宇為例

8 ~ 10 月 共浮報 3 萬

11 月 浮報 5161

全算浮報加班 35161

詐取總金額 40154

40154 - 35161 = 4993

等於本薪被認定只有 68751.75 元 ?

這是什麼奇葩本薪

況且

也沒規定只能拿本薪

額外的算獎勵金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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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11.11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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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16 07/28 13:25對阿,以後貪的都說是激勵金就好了

照pujos大的加班算法 助理工作勞務遠高於報酬了 你還在誣賴人家貪

g9911731 07/28 13:26重點因該是內奸都算好了,等上勾。他們

g9911731 07/28 13:26集體不認罪,會有事嗎?等看小兔高升

※ 編輯: turbomons (112.105.211.112 臺灣), 07/28/2024 13:27:52

pshuang 07/28 13:27都是助理陷害 都是別人的錯 雜草邏輯

thaloyo 07/28 13:28你是老闆你底下員工浮報三百萬你願意給

thaloyo 07/28 13:28都行

Serisu 07/28 13:28判決書都幫你算好了 不要自己亂湊數字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31952-c6ee2-1.html

我就是從司法院複製轉貼的啊

huiyin220923 07/28 13:28每個月浮報多又不一樣 你會算數嗎

你怎麼算的貼來看看

boboking2 07/28 13:28自己去跟法官講 反正就判7年 快去坐牢

dkl1027 07/28 13:29看到激勵獎金突然覺得超買變的好合理

Serisu 07/28 13:31去找判決書 裡面有每人每個月的表格

本薪是68751 或 68752 有差嗎? 事實就是羅織罪狀

※ 編輯: turbomons (112.105.211.112 臺灣), 07/28/2024 13:37:05

pujos 07/28 13:37勞基法基本加班算法看一下,基礎都沒有很難

pujos 07/28 13:37往下討論

andysher 07/28 13:37行不行是法盲草草們說的算喔…?

threeforw 07/28 13:38助理不適用勞基法 沒常識

turbomons 07/28 13:39關法盲屁事 很多人都拿過額外獎金薪酬

macbook12 07/28 13:39你再回去看清楚判決書

turbomons 07/28 13:40本薪之外還有額外薪酬的明明很合理常見

apparel 07/28 13:40快叫國師找法官辯論 法官有法學博士嗎

Serisu 07/28 13:40拜託 不要再拿你自己妄想的數字討論了

HodorDragon 07/28 13:41加班費是用本薪計算 還是用獎金?

HodorDragon 07/28 13:41現在問題不就是在浮報本薪嗎?

turbomons 07/28 13:41法官用心證可以 但偏離社會太多就有鬼

apparel 07/28 13:42柯憐 跟大選完一樣走不出來

turbomons 07/28 13:42那麼浮報本新的證據呢?

pujos 07/28 13:43本薪之外有薪酬很常見,那就把合約拿出來啊

apparel 07/28 13:43小草認為法官都有鬼啦 有我們法學博士懂

pujos 07/28 13:43欸幹,可以這樣空口掰的話,人頭助理哪可能

apparel 07/28 13:43法嗎

pujos 07/28 13:43有事

turbomons 07/28 13:44沒有合約的額外薪酬就叫貪污嗎?

pujos 07/28 13:44浮報本薪的證據,三個助理認罪夠硬了?

andysher 07/28 13:44浮報本薪沒證據?確定?

pujos 07/28 13:44還是當事人本人認罪都不叫證據

turbomons 07/28 13:45控辯交易換無罪 可不是直接證據

pujos 07/28 13:45助理本人認不算,你幻想有額外薪酬算這哪招

ronga 07/28 13:45公司內加薪也都只是通知沒合約吧

turbomons 07/28 13:46有太多非客觀因素影響

ronga 07/28 13:46助理本人認為是加薪喔,但法官認為是浮報

pujos 07/28 13:46有通知通知拿出來啊

ronga 07/28 13:46另外三個助理認 其中一個無罪 認罪不代表啥

ronga 07/28 13:47公衛文不就講小兔通知她加薪了 法官不採信

photoless 07/28 13:51甘霖老木的发關

pujos 07/28 13:52是不是加薪請提出證據,其他都空的,誰跟你

turbomons 07/28 13:52pujos大你這樣又變成搞自證己罪了

pujos 07/28 13:52講這種話沒人會信

pujos 07/28 13:52自證己罪?那認罪哪來的?

pujos 07/28 13:53不要為了護航,理智都放棄了

turbomons 07/28 13:53這不是信誰的問題 而是判罪要實證

turbomons 07/28 13:54無罪推定是法律原則

turbomons 07/28 13:54你今天隨便指控要對方自證清白

turbomons 07/28 13:55那可要大亂了

threeforw 07/28 13:55認罪的就認啊 小白又沒認罪

threeforw 07/28 13:56小白不認罪 居然有她自證無罪 厲害啦

turbomons 07/28 13:56認罪的明顯是接收檢方交易 選擇利己

turbomons 07/28 13:56這本來就有利益交換問題

turbomons 07/28 13:57用這點直接判貪汙重罪 欠缺正當性

egghan 07/28 14:47集體認罪 有犯罪用意你要怎麼辯

godblesses 07/28 14:59用了那個管帳的,她都認了,這就是民進

godblesses 07/28 14:59黨的劇本

godblesses 07/28 15:00她老公北檢的,黃都覺得不妥還是把制度

godblesses 07/28 15:00帶進高辦,這真的是匪夷所思

phew18 07/28 15:38她覺得不妥的不是那制度 是低薪高報這事吧

ca1123 07/28 16:16你在這邊嘴贏又改變不了有罪的事實,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