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律師說重話:完全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你看的不夠仔細
: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 沒有任何問題
: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 這是什麼意思?
: 拿陳煥宇舉例
: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 拿7萬來說
: 加班費報到頂,為20125
: 7萬/240*1.5*46=20125
: 實際支領為90125
: 報8萬
: 加班費變成20125/7*8=23000
: 實際支領為103000
: 浮報103000-90125=12875/每月
: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3萬
: 繳回當公積金
: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 (7萬報成8萬這一點)
: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計算方式
: 毫無關係
: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 天天12小時+是常態
: 沒100%我還奇怪勒
: PS
: 為求計算簡便
: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5倍計
: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二)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之酬金聘用陳奐宇,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陳奐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各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陳奐宇及陳奐宇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並因而共同詐取合計4萬0,154元之酬金及加班費。
一樣拿陳奐宇為例
8 ~ 10 月 共浮報 3 萬
11 月 浮報 5161
全算浮報加班 35161
詐取總金額 40154
40154 - 35161 = 4993
等於本薪被認定只有 68751.75 元 ?
這是什麼奇葩本薪
況且
也沒規定只能拿本薪
額外的算獎勵金不行嗎?
--
對阿,以後貪的都說是激勵金就好了
照pujos大的加班算法 助理工作勞務遠高於報酬了 你還在誣賴人家貪
重點因該是內奸都算好了,等上勾。他們
集體不認罪,會有事嗎?等看小兔高升
都是助理陷害 都是別人的錯 雜草邏輯
你是老闆你底下員工浮報三百萬你願意給
都行
判決書都幫你算好了 不要自己亂湊數字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1131952-c6ee2-1.html
我就是從司法院複製轉貼的啊
每個月浮報多又不一樣 你會算數嗎
你怎麼算的貼來看看
自己去跟法官講 反正就判7年 快去坐牢
看到激勵獎金突然覺得超買變的好合理
去找判決書 裡面有每人每個月的表格
本薪是68751 或 68752 有差嗎? 事實就是羅織罪狀
※ 編輯: turbomons (112.105.211.112 臺灣), 07/28/2024 13:37:05勞基法基本加班算法看一下,基礎都沒有很難
往下討論
行不行是法盲草草們說的算喔…?
助理不適用勞基法 沒常識
關法盲屁事 很多人都拿過額外獎金薪酬
你再回去看清楚判決書
本薪之外還有額外薪酬的明明很合理常見
快叫國師找法官辯論 法官有法學博士嗎
拜託 不要再拿你自己妄想的數字討論了
加班費是用本薪計算 還是用獎金?
現在問題不就是在浮報本薪嗎?
法官用心證可以 但偏離社會太多就有鬼
柯憐 跟大選完一樣走不出來
那麼浮報本新的證據呢?
本薪之外有薪酬很常見,那就把合約拿出來啊
小草認為法官都有鬼啦 有我們法學博士懂
欸幹,可以這樣空口掰的話,人頭助理哪可能
法嗎
有事
沒有合約的額外薪酬就叫貪污嗎?
浮報本薪的證據,三個助理認罪夠硬了?
浮報本薪沒證據?確定?
還是當事人本人認罪都不叫證據
控辯交易換無罪 可不是直接證據
助理本人認不算,你幻想有額外薪酬算這哪招
公司內加薪也都只是通知沒合約吧
有太多非客觀因素影響
助理本人認為是加薪喔,但法官認為是浮報
有通知通知拿出來啊
另外三個助理認 其中一個無罪 認罪不代表啥
公衛文不就講小兔通知她加薪了 法官不採信
甘霖老木的发關
是不是加薪請提出證據,其他都空的,誰跟你
pujos大你這樣又變成搞自證己罪了
講這種話沒人會信
自證己罪?那認罪哪來的?
不要為了護航,理智都放棄了
這不是信誰的問題 而是判罪要實證
無罪推定是法律原則
你今天隨便指控要對方自證清白
那可要大亂了
認罪的就認啊 小白又沒認罪
小白不認罪 居然有她自證無罪 厲害啦
認罪的明顯是接收檢方交易 選擇利己
這本來就有利益交換問題
用這點直接判貪汙重罪 欠缺正當性
集體認罪 有犯罪用意你要怎麼辯
用了那個管帳的,她都認了,這就是民進
黨的劇本
她老公北檢的,黃都覺得不妥還是把制度
帶進高辦,這真的是匪夷所思
她覺得不妥的不是那制度 是低薪高報這事吧
你在這邊嘴贏又改變不了有罪的事實,笑死
9
理 : 補助共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不過台北地院認定的金額共12萬3128元 , : 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對此,律師葉慶元直言,台 北X
是這個曾經被某周刊踢爆過涉嫌長期濫用公務車,四年來都用公務車接送他去東吳兼課, 還以公務車搭載女性友人,把公務車當成私家車的葉慶元嗎? 還是這個遭民眾投訴長期把台北市客家委員會管理的公有停車位霸佔,53
打過官司的就知道,台灣法官真的垃圾一堆,特別是一審地方法院,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當你親身遇過什麼叫做把白的講成黑的,先有心證後,再開始畫靶找證據寫不利你的判決 我的承辦法官曾經親口說:不想和解啊? 不要以為你有證據,我就會判給你 歷經兩年多的調解庭、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攻防,全部都是放屁 法官根本沒鳥證據,直接copy複製貼上先前別的法官的判決書,只是把名字改一改就宣判11
我也覺得很扯, 貪污認罪反而輕判, 不認罪卻重判, 根本司法有問題, 認罪的應該重判才對,4
這個感覺就是立法院助理的陋習 其他每個立委應該也都是這樣搞的 國內4個主要政黨都有不分區立委公職分攤金、募款額度的相關規定,例如國民黨不分 區立委1年得繳150萬元,民眾黨規定繳120萬元,民進黨也規定得繳約100萬元。3
這就是為什麼要有陪審團制度的原因 因為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並且把法官的權力削弱 法官甚至要能被彈劾 最重要的是要廢除「大陸法系」改採「海洋法系」9
有 : : 當你親身遇過什麼叫做把白的講成黑的,先有心證後,再開始畫靶找證據寫不利你的 判 : : 我的承辦法官曾經親口說:不想和解啊? 不要以為你有證據,我就會判給你 : : 歷經兩年多的調解庭、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攻防,全部都是放屁69
理 : 補助共46萬30元,涉犯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不過台北地院認定的金額共12萬3128元 , : 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1萬6514元。對此,律師葉慶元直言,台 北26
幫忙補充一下免得一堆塔塔整天喊貪污以正視聽 1.傳統的詐領助理費貪污是用人頭助理(幽靈助理沒有工作事實) 然後持有人頭助理的存摺提款卡取得公帑私用 例如童或之前被判刑的 高的狀況是助理全部有工作事實18
呵呵呵 看小草崩潰是爽wwwww 本來以為他們很早以前就知道不穩 早有心理準備了 沒想到判決出來還是氣哭XDDDD 回顧一下童仲彥的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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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高虹安這判決在法律上真的很好玩XDDD 先闡述一個前提:『民代挪用有實際工作助理之薪資在台灣不算貪汙』 對,這個法律結論很鳥,但實務上有非常多之前例都不算貪汙,而是較輕的使公務人員 登載不實等罪,但高虹安為什麼貪汙成立呢~?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的新聞稿16
Re: [新聞] 高虹安犯罪所得法官認定11萬6514元 重判(一)高虹安及黃惠玟均明知於109年3至5、7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6萬2,000元之酬 金聘用黃惠玟,竟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黃惠玟於上開期間之酬金 各為7萬元、6萬7,360元、6萬7,161元或7萬2,000元,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請 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高虹安各以浮 報後之酬金聘用黃惠玟及黃惠玟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14
Re: [討論] 高虹安給小兔的薪水是一口價喔?【高虹安恐遭重判2】浮報助理薪水加班費內帳曝光 高虹安親簽賴不掉 小兔依高虹安指示,從2020年3月起至同年11月止,不但將辦公室4名助理的實際薪資7萬 元、6萬2,000元、4萬6,000元等數額,按月「虛灌」每人每月數千元至1萬元不等,再不 實填寫於「立法院立法委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上,交由高虹安在表單上簽名後,X
[討論] 只要證明沒浮報加班費不就沒事依檢方起訴,高虹安於2020年立委任內主導並要求黃惠玟將立委助理酬金、加班費申報至 法定上限,其中,酬金浮報8萬4126元,加班費浮報54萬1112元,建立辦公室內公積金, 檢方扣除發給助理獎金及公務支出16萬5208元,認定高虹安涉貪46萬30元。 -------------------------------------- 這題也太好解了吧...7
Re: [問卦] 捐個加班費過份嗎?擷取檢方起訴重點 檢方表示: 高虹安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北檢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北檢查出。 高虹安將這些款項用在餐飲、禮品、花籃、紅包、高鐵、計程車等個人支付的零用金支出,甚至高虹安的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等個人使用。7
[討論] 時事小整理 | 高虹安貪污遭判法院判決新原文網址 [前情提要] 1_被告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王郁文及陳昱愷等5人 1-1_高虹安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1-2_陳奐宇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附100小時義務勞務),褫奪公權1年。5
Re: [問卦] 公衛文是不是最慘?看判決書真的扯, 薪水實領四萬六, 加班費以四萬八基準計算, 所以算貪污。 (三)高虹安、黃惠玟及王郁文均明知於109年3至5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4萬6,000元之4
Re: [討論] 判七年太誇張了!太誇張了!看了下判決摘要: 臺北地方法院112年度矚重訴字第1號 (刑事) 有罪部分之事實與理由摘要 一、事實摘要 高虹安自109年2月1日起至111年12月25日止,擔任立法委員。陳奐宇、黃惠玟及王郁文均4
Re: [討論] 所以高虹安是A46萬還是11萬?在昨天下午上傳的判決書中,有列出附表明細 以下供參: 附表一:被告陳奐宇等人浮報酬金表(新臺幣/元) 備註:2
Re: [討論] 高案我的理解有錯嗎?這要從北院新聞稿一起看。 應該是部分加班費法官認定有加班事實,所以請領OK。 但有一部分加班費法官認為沒加班事實,所以是詐領 為何犯罪所得從檢方起訴的四十六萬變成法官最後判定的十一萬可能原因就在這裡。 所以高如果要繼續上訴,訴訟策略應該就是要說服二審法官這十一萬是從助理實際加班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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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統神:當初協議我減到100kg以下 拿16oz打爆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就要起訴了67
[問卦] 昨天那個光頭裁判是什麼洨?51
[問卦] 戈登燙傷處理先沖熱水!?32
[問卦]館長評論統蹦:價碼早就談好了 演的啦43
Re: [新聞] 藍白強行通過3法 台中罷免不適任立委人34
[問卦] 只有我不懂魷魚遊戲哪裡好看?76
[問卦] 統神直播說明有關體重、拳套(懶人包)爆
[問卦] 為什麼身份證拿出來國家會滅亡?36
[問卦] 板橋車站周遭蓋一堆豪宅超可惜的八卦???34
Re: [問卦] 被台派出征的那個梅花糕 有人吃過嗎31
[問卦] 看過夢幻遊戲都幾歲了??25
[問卦] 林夕 黃偉文 李焯雄 方文山 誰是詞神?69
[問卦] threads上面因為建中放女學生立牌吵翻了55
[問卦] threads:高雄有魷魚遊戲根本首都24
[問卦] 33K透天無貸和74K無房哪個有安全感24
[問卦] 煤油是最屌炸天的暖爐吧23
[問卦] 二十年後很多刺青阿姨嬸嬸?17
[問卦] 筆電用八年了,還可以再戰多久?29
[問卦] 吃過最難吃的名店是哪一家?17
[問卦] 烏龍派出所哪一集最好笑26
[問卦] Tilda 在台灣的照片大家還有臉嗎?18
[問卦] 滷味是怎麼取代關東煮的?69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14
[問卦] 台中怎麼一堆人去撞 行人庇護島37
[問卦] 小鍾:請統粉不要公布我的個資16
[問卦] 驚!豬油不飽合脂肪有44%13
[問卦] 賣香煙要核准你真的ok嗎15
[問卦] 為什麼8+9都瘦瘦吃不胖的八卦?14
Re: [問卦] 鍾培生:體重+18oz 絕對是統神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