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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只是公文沒還回去,是犯什麼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只是公文沒還回去,是犯什麼法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8 推:12 噓:4 →:48

今天柯文哲當市長
有權合法的把公文拿回家辦公


今天不過就是沒有把公文還回去而已
僅此而已
又不是卸任後才去拿這個公文回家



這叫竊????



你今天去圖書館借書
逾期未還


這叫竊????





媽的!!


現在又要用法律手段來搞柯文哲市長了
民進黨執政期間
慣用手段就是用司法來整治非民進黨的市長


高紅安。林ㄗ秒。謝國樑。現在連柯文哲都要這樣弄。




幹你嗎的會不會太誇張了
難怪民進黨可以持續執政

就跟普丁一樣
用司法手段來整治政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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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68.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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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erry01 03/27 12:10????誰跟你說有權可以合法的拿回家

aragorn747 03/27 12:11綠畜林耕田

Vansace 03/27 12:11ㄎㄎ 神邏輯

Steinadler 03/27 12:11你乾脆說公款可以拿回家好了 XDD

ppkkll 03/27 12:12你認真??????

xra686 03/27 12:12摳電子檔應該是沒什麼問題啦 帶紙本的話

xra686 03/27 12:12就真的蠻有問題的 應該要歸檔才對

demonh311 03/27 12:13而且還是阿伯自己寫的書,自己收藏自

demonh311 03/27 12:13己的書,那叫偷啊

pigcatty 03/27 12:14腦袋草很長很雜

xra686 03/27 12:15公文確實不是他的 他只是公務人員 職銜是

room1301 03/27 12:15可是跑去告的是鐘小平欸?他DPP?

xra686 03/27 12:15市長 公文書是政府的

elzohar 03/27 12:15? 你是以為拿公文是去圖書館借書膩?

murray 03/27 12:15原來鍾小平又變民進黨的了

Vansace 03/27 12:16司法手段?沒做的話 能有司法這事?是捏造?

kterry01 03/27 12:16誰跟你電子檔沒問題??

aragorn747 03/27 12:16告鼻鼻安的是林耕仁 告偷竊公文的是

aragorn747 03/27 12:16鍾小平 然後...綠營又惹怒我倆?

xra686 03/27 12:20電子檔當然沒有問題 公文沒有機密就是公

xra686 03/27 12:20開的東西 前幾樓還好嗎

cloud2015 03/27 12:20這反串不錯,有個75分

xra686 03/27 12:20你不會因為po 沒有機密的公文被抓的 放心

xra686 03/27 12:20好了

murray 03/27 12:21原來連議員都拿不到的東西是公開的

dandes0227 03/27 12:21反串辛苦了

CHENXOX 03/27 12:22川普都4範過嘍

netboy789 03/27 12:23可惜台北議員都只會監督台南高雄

tshu 03/27 12:24台灣川普啦

jkids 03/27 12:24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文書保密規定第78點第1

什麼意思 今天你要拿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 來證明柯文哲市長犯法??? 還是你費盡心思,只能找到這種東西 來證明柯文哲違法

jkids 03/27 12:24項第8款:「職務上不應知悉或不應持有之公

jkids 03/27 12:24文資料,不得探悉或持有。因職務而持有之

jkids 03/27 12:24機密文件,應保存於辦公處所,並隨時檢查

jkids 03/27 12:24,無繼續保存之必要者,應繳還原發單位;

jkids 03/27 12:24無法繳回者應銷毀之。」

iamheavy 03/27 12:24銀行員:我只是把銀行錢拿回家放

oldchang1205 03/27 12:24盜.盜.盜....盜竊公文

tim1112 03/27 12:24侵占

※ 編輯: tn00270144 (101.138.68.41 臺灣), 03/27/2024 12:26:09

YOLULIN1985 03/27 12:24反串過頭不太好笑 下次努力點

lono 03/27 12:25jkids你的意思是柯文哲沒有違反規定?

lono 03/27 12:25既然柯文哲沒有違規,那是在吵什麼?

re340 03/27 12:26我只是把公款帶回家 不算貪污吧

oldchang1205 03/27 12:29公文除了一些公告文件外 所謂的公

oldchang1205 03/27 12:29開是公開給公文系統 不是一般民眾

jorden 03/27 12:30反串?

MoneyMonkey 03/27 12:32紅明顯:

MoneyMonkey 03/27 12:32https://reurl.cc/N4vW75

MoneyMonkey 03/27 12:32根據網路上找到的這個PDF檔的第一頁

MoneyMonkey 03/27 12:32

MoneyMonkey 03/27 12:32這似乎是台中市政府政風處的廉政手冊

MoneyMonkey 03/27 12:32

MoneyMonkey 03/27 12:32…….

MoneyMonkey 03/27 12:32一、公務機密法規相關保密規定

MoneyMonkey 03/27 12:32( 一)基本法規

MoneyMonkey 03/27 12:321、國家機密保護法

MoneyMonkey 03/27 12:322、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

antisander 03/27 12:34刑法218條第2項,但要足以生損害

MP357 03/27 12:36這個反串的真差!

antisander 03/27 12:36不過這也只是印章/印文,而非公文

pamalo3369 03/27 12:46同意 不過只是去收銀台拿錢出來沒還

pamalo3369 03/27 12:46而已 怎可以說是竊呢

btoco 03/27 12:54阿北還幹走幾份公文藏了多少弊案

kbsidd 03/27 13:25色盲嗎4藍綠都分不清楚

hommingwu 03/27 16:43書沒還,是要賠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