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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竟然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制度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竟然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制度作者
lpbrother
(LP哥)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11

那可能要先修改不分區立委的選舉方式

因為現階段是政黨推一組立委,

然後依照政黨票得票數去計算不分區立委的名額

依照那組立委的先後順序予以當選不分區立委。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民意授權

那是不是改成每個政黨推10組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然後鄉民依照喜好去選

然後全國加總票數,

最高的前34名 (目前全國不分區立委席次為34席)

就是真正由鄉民選出來的全國不分區立委。

在這樣的情況下,要罷免也是可以依照罷免法

由全國的任一選民提出罷免並經過連署

再經過全民投票罷免

應該就有可能。

大家說好不好!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這不對
: 既然立委是代表民意
: 是民意授權而有立委身分
: 沒理由人民不能收回立委身分及權力
: 奇怪
: 這麼大的bug
: 當初竟然沒人注意到
: 竟然沒有罷免不分區立委的制度
: 應該要增加罷免制度
: 讓少數不做事或亂來的立委
: 可以被人民踢掉
: 以免民意代表變成黨意代表
: 大家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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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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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o 05/03 09:40其實直接廢不分區最好

todao 05/03 09:41不分區理論上可以讓不擅選舉的專業人才出

todao 05/03 09:41來為民喉舌,實際上很難避免變成黨意立委

todao 05/03 09:42不如全部立委都用選的,出問題也能隨時罷

todao 05/03 09:42免,會比現在不分區無罷免制度更合理

MBAR 05/03 09:43應該先定義什麼叫黨意立委,又要怎麼從立法

MBAR 05/03 09:43層面避免立委變成黨意立委?

MBAR 05/03 09:44應該說不是立委投下不合某人意的票,他就是

MBAR 05/03 09:44黨意立委,要規範就需要定義,誰能定義?

tkucuh 05/03 09:47就算區域立委也可能是黨意立委。

Nfox 05/03 10:13選罷法75-2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

Nfox 05/03 10:13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只能

Nfox 05/03 10:13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