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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改選罷法不如任期改兩年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改選罷法不如任期改兩年作者
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時間點)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

四年一任做不好就換人的時代好像已經非主流了。

現在青島的認知應該是只要縣市長做爭議決策或是民代推爭議法案就要直接罷了。

那為什麼任期不改成兩年制就好。這樣縣市長或是民代應該都會皮繃緊一點,不會亂做奇怪的事情。也會盡量在兩年盡量端政績。

這樣也不會有選罷法要不要修正的問題,基本上就是不會用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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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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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rayzip 07/04 22:07原本就該走期中選舉制度

azer 07/04 22:18改立委無任期連任吧

fly5566 07/04 22:31不錯耶 藍白推這個的話我支持

Fafnir316 07/04 22:33還是一樣任期四年,但每兩年改選一半?

tsgd 07/04 22:47弄一個真期中選舉就好了 誰都不敢囂張

BDG 07/04 23:35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