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會不會憲法訴訟法修法公布馬上被暫時處分
大家都知道三讀通過之後
咨請總統公布,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例如公布日11/17,那就是11/19日生效
那如果憲法訴訟法修正,聲請人覺得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
因為憲法法庭要做出裁定,只是"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
也就是說不一定要請當事人討論,就可以直接做出暫時處分
因為憲法訴訟法本身就是規範大法官
會不會出現11/17總統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聲請人馬上聲請憲法法庭裁判
且聲請暫時處分
結果11/18憲法法庭就立刻做出暫時處分的裁定
因為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並不是必要的
只是憲法法庭"得"調查
當然此舉一定會被酸憲法法庭效率之高
但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總統公布之日起第三日才會發生效力
等於第一日、第二日是還沒生效的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8.230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11/17/2024 11:59:39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11/17/2024 12:02:25
推
賴總統拒絕公布有違憲疑慮之法律案
那就是換總統違憲,但總統公布的生效日是公布之日起第三日 也就是公布之日,公布之日隔日都還沒有生效 所以會不會發生總統公布之日,聲請人立刻聲請暫時處分 隔天憲法法庭立刻做出暫時處分的裁定 然後又回到修法前的狀態等憲法法庭判決
推
擺明就是要廢掉憲法法庭的修法,憲法
→
法庭效率高無可厚非,這時候效率不高
→
※ 編輯: kymco9999 (118.233.38.230 臺灣), 11/17/2024 12:09:24
影響的是每年上百起釋憲案
推
總統違憲又如何?唯一能宣判違憲的憲法
→
法庭正被藍白凍結,所以總統實質上等於
→
沒有違憲。
→
說到底違憲與否到頭來都是大法官釋憲了
→
才算。所以不管行政權作了什麼,在沒有
→
憲法法庭的情況下自然沒有違憲,也就是
→
一切都合憲。
14
Re: [爆卦] 國會改革釋憲暫時處分裁定理由摘要Q:暫時處分成立是否代表所繫屬本案將勝訴(成立)? A:不一定 暫時處分成立的部分,只代表聲請人主張並非全然無據 在憲法訴訟中,為了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1
[討論] 小草別抹綠大法官了,沒用現在小草們已經在抹綠大法官都是民進黨的打手、 為違憲判決打預防針了。 但很抱歉和大家報告,在憲法訴訟法改制之後,再抹綠大法官 已經沒用了——因為憲法法庭是個打群架的場合,而非大法官 過往十五個人說了算了。8
Re: [黑特] 如果最後大法官解釋是合憲怎麼辦講的沒錯啊,申請釋憲的假處分其實就是第一關,不用等到釋憲結果出爐。 而且看條文大法官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請關係人說明。說不定届時就先看到國蔥去跟大法 官解釋了。 假設大法官不同意給假處分,那藍白大概就先宣布勝利。 當然就算給假處分,也不代表釋憲結果就是如何。4
[問卦] 大法官缺額會怎麼嗎?今天這份里程碑式的憲法判決出爐後,有7位大法官在31日要卸任, 也就是說現任大法官會剩下8位。 如果藍白不同意賴神提名的大法官,讓大法官一直保持8位,會有什麼影響嗎? 按照目前的憲法訴訟法,8位大法官還是可以作成憲法裁判。 但如果再配合修正憲法訴訟法,改成要憲法明定的15位大法官三分之二出席,5
Re: [新聞] 賴清德在釋憲結果前「拒赴立院」 黃國現在就看憲法法庭的凍結法律權了。 保護目的: 1.權利:不是權力,所以沒有關係。 2.公益:針對已過去案件的調查,已經執行了,很難說會妨礙公益吧!! 影響程度:難以回復+急迫3
[轉錄] 法操》【憲法法庭】各方意見彙整/國會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2
Re: [問卦] 大法官宣判的理由合理嗎完全不合理 憲法訴訟法第43條-1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 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 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3條第2項,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指的就是暫時處分的裁定),得 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調查;依照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第53條,憲法法庭為暫 時處分裁定前,認有命當事人或關係人到庭陳述或為調查之必要者,得指定由大法官行準 備程序。 換言之,該準備程序庭就是在憲法法庭裁定准予或駁回該暫時處分聲請所為的辯論程序,
99
[黑特] 財劃法就這麼簡單 青鳥無法理解?爆
[討論] 黃國昌:國民黨不支持我們,我也接受78
[討論] 柯建銘:財劃法是民進黨團第一優先法案47
[討論] 除了台南高雄,好像沒縣市反對修法38
[討論] 財政部官方列出藍版財劃法三大惡行27
[黑特] 老k支持者變了29
[討論]葉元之:民進黨沒投我們還要罷免我們輸不起16
[討論]財劃法的問題是地方水準太差19
[討論] 阿北被關後 網路火力變弱了耶20
[討論] 財劃法版本臨時修改很下幹18
[討論] 藍白都有公辦都更政績,綠營呢?19
[討論] 黃國昌:民調超過六成民意支持這次修法9
[討論] 有一說一 接下來的吹哨者保護法dpp會反嗎16
[討論] TMD其他七人敢拒絕夜壺哥嗎?6
[討論] 中國打來 中央對付 地方別打8
[黑特] 青鳥邏輯 錢給太多 地方會亂花?13
[討論] 金馬出租給美軍做基地?3
[討論] 林濁水:完全執政8年不主動 現在唉唉叫29
[討論] 在討論國民黨會很慘之前 民眾黨會更慘11
[討論] 能揍館長的機會來了!6
[討論] 中央政府預算大減,亡國感好重9
[黑特] 阿北手諭:儘快改選黨主席3
[討論] 有一說一 立法院能不能砍掉整個部會?9
[討論] 財劃法到底有什麼問題?7
[討論] 成吉思汗健身房漲價6
Re: [討論] 黃國昌:國民黨不支持我們,我也接受2
[討論] 南部觀光慘輸雙北6
[討論] 狂賀!手機訊號監控人民調委會成立了5
[討論] 德國中東裔醫生開車撞死5人,傷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