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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林志潔FB:重啟服貿是假議題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林志潔FB:重啟服貿是假議題作者
ffgordon
(人生~)
時間推噓 8 推:9 噓:1 →:29

林教授的意思,
就是關於兩岸與憲政的重大政治性協議
已從備查改為絕對多數立委審查才可通過
那我就好奇,為何當年學運想特別立專法

查了一下發現
當年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的專法精神
1.要求公民參與,資訊公開,人權保障

2.要求主管機關應先向立法院報告,透過公聽會納入民意參與

3.協議正式簽署後,行政院與立法院若認定有重大影響,可以經過實質審議決定是否生效

4.協議涉及主權、政治事項,必須經過公民投票複決

本人一介理工肥宅不熟法律
是否有人能查一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其增修的具體內容為何?
是否有上述當年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的這些立法精神與實質內容?

若有自然最好
若沒有,那當年我們上街頭抗爭究竟是為了什麼?
是為了讓少數人能月領九萬嗎?

若一切回到廟堂決定,人民無公民複決之權
那這個增修條例本質只是另一個讓最大黨得以上下其手的黑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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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附上wiki,介紹當年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與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
委託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

https://reurl.cc/XEqnQR

1.明訂協定辦理機關、救濟程序、向國會報告之義務與國會同意、資訊公開程序、配套法案

2.主要之立法精神包括5大原則,即「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

3.監督過程分為「計畫、協商、影響評估、監督」進行。

4.進行協商之前,公布締結計畫及草案

5.進行協商之前,主管機關應先向立法院報告,透過公聽會納入民意參與。而進入協商期間後,過程必須公開。

6.協商時若有任一方違反人權互惠保障之義務時,另一方有權請求磋商並得終止協定。

7.協定締結機關於正式簽署兩岸協定前向立法院提出影響評估報告及影響因應方案之義務,人民或民間團體亦得向立法院提出相對應之影響評估報告或各機關未予辦理之影響評估報告。

8.協議正式簽署後,行政院與立法院若認定有重大影響,可以經過實質審議決定是否生效。

9.協議涉及主權、政治事項,必須經過公民投票複決。

10.立法院審查時,除全案通過或否決外,亦可逐條修正、附加條款或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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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7.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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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fgordon (1.200.37.18 臺灣), 06/21/2023 20:10:57

fedona 06/21 20:13dpp又自打臉

ff704 06/21 20:14就是監督條例

purue 06/21 20:14你看前不久時力才靠腰過民進黨黑箱 就知道

purue 06/21 20:14他們根本沒有要公開透明公民參與的

holyhelm 06/21 20:19https://i.imgur.com/T4qdEVJ.jpg

圖 林志潔FB:重啟服貿是假議題

holyhelm 06/21 20:20我是不大相信這條「政治議題」可以包山

holyhelm 06/21 20:20包海啦。不然何必寫政治兩個字?直接寫

holyhelm 06/21 20:20兩岸議題不就統包了?

sexygnome 06/21 20:23尤前立委都因為同婚立法被喬王鬥走了

wulaw5566 06/21 20:24時空背景不同,現在叫尤美女出來也會

wulaw5566 06/21 20:24同意林志潔的,聽黨話跟黨走。

sexygnome 06/21 20:24現在這個dpp已經不是以前那個dpp了

fatuo 06/21 20:25民進黨現在只剩下哥布林而已

sauerkuraet 06/21 20:25服貿是開放中國服務業來台投資。中

sauerkuraet 06/21 20:25國國安法規定中國企業 必需因國安需

sauerkuraet 06/21 20:25求 做配合

sauerkuraet 06/21 20:27開放 必須配合中國政府的中國企業

sauerkuraet 06/21 20:27 當然屬於政治議題

undearstand 06/21 20:28我是想問 印象裡前幾年還有聽說監督

undearstand 06/21 20:28條例草案躺在立法院 所以今天之前有

undearstand 06/21 20:28人聽說過林律師這種解法嗎?

undeadmask 06/21 20:305-3就是告訴你這些什麼所謂公開透明

undeadmask 06/21 20:30、逐條審查的詳細機制都不必去修,直

undeadmask 06/21 20:30接通通給你擋在門外,由多數黨來決定

undeadmask 06/21 20:30要不要立案討論,不同意=連成案都無

undeadmask 06/21 20:30法,就像你說的等於另一個黑箱條款無

undeadmask 06/21 20:30誤。

undeadmask 06/21 20:30什麼公民參與、資訊公開、報告之義務

undeadmask 06/21 20:30都不需要了

Leeheaven 06/21 20:31有陳吉仲和花敬群還不夠?再來一個林

Leeheaven 06/21 20:31教授?

Leeheaven 06/21 20:32還沒選上就滿嘴黨意

liocorno 06/21 20:38白癡立委審查..

liocorno 06/21 20:38很簡單啊 就當作是商業行為 課稅課到爆y

liocorno 06/21 20:38要來台灣做服務賺錢 就繳稅阿 EASY

liocorno 06/21 20:39用稅率來控管 來的是高階還是低階服務

liocorno 06/21 20:39先設定20%

adamas0422 06/21 20:39這種不知所云的貼文也有人回應?

我自認善盡查詢資料之責任 請問不知所云所指何在?

※ 編輯: ffgordon (1.200.37.18 臺灣), 06/21/2023 20:41:47

cerberi 06/21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