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中選會:街頭民調屬於選罷法民調
※ 引述《xox5678 (幼幼班)》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中選會:街頭民調屬於選罷法民調
: 時間: Tue Oct 31 23:14:2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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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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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中選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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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3O1eJHe.jpg
: 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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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就是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2023/09/12)至投票前10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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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mZ25pu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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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麼我看一堆人在說 是投票日前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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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看不懂中文還是故意誤導?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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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0.96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E.M-mTirJg6q80
: → mazznia: 己臉書也是違法的喔 125.231.244.60 10/31 23:24: 不是吧 他說的選舉公告之日(今年是9/12)
: 公布民調要包括樣本數等等資料
:
: 當然投票前十日一直以來都不能有民調
:
: 兩者不衝突啊
:
: 你要不要仔細讀看看條文?
你是法盲嗎?
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但參選之政黨、候選人、提議人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者,不在此限。
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前二項資料。
前二項就是你講的
選舉公告發布之日(2023/09/12)至投票前10日
第三項就
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
內容就前二項所規定的…
到底誰看不懂中文啊!!!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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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推
其實原文就有寫了 也就是把選罷法再說明一
→
次 現在又要帶風向說中選會迫害 XDD
→
尤其是選前10天禁公布民調 大家都知道
→
受虐兒招數用不膩啊!可悲的是有一群支持
→
這種
推
沒差 反正都要被笑
→
柯黨如果上台只能用軍事獨裁不然沒
→
辦法維持統治
32
首Po中選會最新的新聞稿指出: 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 之行為,為選罷法所稱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發布或報導前開民意調查資料,應依 選罷法規定載明應載事項。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X
無聊中選會 街頭民調也是民調 那我不要街頭民調 弄成街頭民調演戲就好啦 yt 主兼導演8
有點好奇 街坊常常被吐槽有多統計上的資料不完整性 所以不能說是民調 結果中選會現在說這是民調 真的不會被學術圈和懂統計的民眾笑死嗎?3
街頭民調也是民調 只是不同做法的的民調預測結果的能力自然有不同的強度 但就算很爛 用身邊統計學 那也是民調 就跟英國食物再難吃也是食物一樣 這不妨礙大家嘲笑英國食物X
最好演戲民進黨跟廁液就會放過了 比個中指我也可以說是對著行人燈的小紅人比的 我抗中保台不行哦? 不行哦~~因為黨覺得敏感帶癢所以要把你帶去旁邊思想改造1
請問一下 根據中選會規定 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10日前 不就是只選舉公告發布之日(2023/09/12)至投票前10日嗎?8
看得出來民進黨急了 應該是內部一些民調已經發現賴閃崩了 這裡有講要怎麼寫街頭民調的 主辦人 調查方法 等等 老實講 民進黨做這種無聊擾民事情 是真的挺好笑的1
你如果說是要人家選看你總統要投給誰,那中選會不出來 管的話說不過去,但如果是選你喜歡誰,中選會也管就 超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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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中選會:街訪民調為選罷法之民意調查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之意見彙計公開行為, 為選罷法所稱之民意調查 中選會今(27)日表示,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臺調查等方式,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 為之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之行為,為選罷法所稱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發布或35
[討論] 選前10天可以公布街訪民調嗎?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52條第1~3項: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 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 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 未載明前項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之選舉罷免資料,於前項期間,均不得發布7
Re: [新聞] 高虹安臉書提「高中模擬投票結果」涉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 1.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及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及主持人、辦理時間、 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及誤差值、經費來源。 2.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1
[黑特] 可以開始檢舉9月12日以後的美麗島民調了前面有人po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條文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1200050131 號令修正公布 其中第53條修正後內容,新增第二項 第 53 條 政黨及任何人自選舉公告發布或罷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為有關候選人、被1
Re: [新聞] 柯文哲臉書發文涉嫌違反選罷法 王浩宇火選罷法第53條: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 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 1992年完成國會全面改選到現在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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