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原來起因是行政院只收到憲訴法
※ 引述《boyo (腦科學先生)》之銘言:
: 憲訴法一樣可以公布後三天內提出釋憲跟暫時處分。
: 現在就是翻桌狀態,大家走零和賽局,要嘛全拿,要嘛全輸。
: 我認為接下來賴總統應會公布後三天直接釋憲跟假處分,或者覆議後再多拖一段時間,然後整個案子跟擴權案一樣,退回。
: 國民黨後續當然會砲大法官都是綠色的云云,這狀況大概會僵持四年。
: 等下次國會又是藍白過半,屆時一個大法官都沒有了,自然沒人能釋憲,否則賴政府應該還能守護國家免於惡意一段長時間,這也是台灣人自己的選擇了。
這是完美的解法
根據立院網站貼出的問答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17&pid=37536
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所以總統公布後 有3天的時間差
這3天就足夠提出釋憲
只能感謝林思銘提出這個解法
他不講還沒人知道
除非藍白把中央法規標準法修掉
但應該來不及了
還要協商期打架等等
藍白真的不要太扯
--
※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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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推
火速三讀
→
不要小看藍白的下限
→
結果我那篇還有人硬扯三讀法案沒有規定
→
何時要送行政院,
→
沒規定何時的話幹嘛去函要求?根本就有
→
鬼
推
火速三讀一樣要總統公布
38
首Po據聯合報的報導,憲訴法,財劃法,跟選罷法都是同時過的,結果只有收到憲訴法,其他的 兩個法案是因為立委去函要求韓總暫緩的。 幹,這是破壞流程的對吧? 要就一起收回,要就一起送出去,這次卻是這樣亂搞喔? 這樣是陷行政院跟總統府於不義4841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啊 當時除了有人說三法都不附署不公告擺爛以外 綠粉軍師還獻策說 缺德政府到時只要公告財劃法跟選罷法就好 然後依現行憲訴法直送暫時處分然後釋憲5
說到底,問題的起源還是不分區立委 不怕被罷免的問題。 翁曉玲等人 黃國昌八席 甚至立法院長韓國瑜 為什麼他們可以這麼肆無忌憚毫無底線X
憲訴法一樣可以公布後三天內提出釋憲跟暫時處分。 現在就是翻桌狀態,大家走零和賽局,要嘛全拿,要嘛全輸。 我認為接下來賴總統應會公布後三天直接釋憲跟假處分,或者覆議後再多拖一段時間,然後整個案子跟擴權案一樣,退回。 國民黨後續當然會砲大法官都是綠色的云云,這狀況大概會僵持四年。 等下次國會又是藍白過半,屆時一個大法官都沒有了,自然沒人能釋憲,否則賴政府應該還能守護國家免於惡意一段長時間,這也是台灣人自己的選擇了。2
就算只送《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理論上還是有機會被擋下來(即釋憲結果待定期間,併 聲請暫時處分) 難道國民黨、民眾黨以為如此自作聰明,就可以安全下莊了嗎? 又現實的狀況在於,處分最長只能達六個月,不能再多了 如果到時還未能完成受理、評議或判決程序,該處分仍將被宣告失效,且無法再被延長,1
不是 我查了一下 藍白把這條路也堵上了 第95條 113年12月20日修正的條文,自公布日起施行 所以沒有3天的時間差了 我真的建議賴清德直播公告
11
[討論] 15日自動生效也是要經過總統公布啊15日自動生效是依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 但你這「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裡的自動生效 也是要經過「總統先公布」才行啊,怎麼一直有人搞錯 以為法令真的不用經過總統這關?10
Re: [問卦] 脆:法案通過不重要 不要公佈就好了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 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 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4
[問卦] 立法三讀通過之後。如果立法院完成三讀之條文,是否立即生效?或仍須經過何種程序始能生效?又須要多久時間才能生效?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另同法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一旦發生效力,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 ———X
Re: [討論] 三讀之後,賴清德可以不公布法律嗎?總統不公布 那就違法了 中央法規標準法 至於總統違法 現在國會可以進行彈劾3
[討論] 會不會憲法訴訟法修法公布馬上被暫時處分大家都知道三讀通過之後 咨請總統公布,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例如公布日11/17,那就是11/19日生效 那如果憲法訴訟法修正,聲請人覺得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 因為憲法法庭要做出裁定,只是"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1
Re: [討論] 黃國昌這次通過的憲訴法有一條即刻生效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十三條 明定 公布之日起三天發生效力 故新法條施行但還沒有發生效力 就沒有拘束憲法法庭 所以憲法法庭可以在這三日內(嚴格來說是兩日)裁定暫時處分 結論:藍白小草崩潰- 【111年行政法重要實務見解解析(8)-法規命令】 ★大家好 我是理律師 針對接下來的地特,我會定期在【行政法】Line社群讀書會,分享 「行政法」一些近期考試趨勢與實務見解。提供大家參考。讀書會連結: 【命題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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