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靠北鍾小平也太爽了吧?
小平搞錯了
圖利跟其他貪汙治罪條例的條文一樣,會不會適用重點是在公務員身分
而各級民代實務見解上是刑法第十條的公務員,目前就是如此,所以當然可以辦圖利罪
退萬步言,就算你不是刑法上公務員,刑法第31條也可以因為你跟其他刑法上公務員共謀
而論處圖利罪
所以小平爽歸爽,但他講錯了
--
※ PTT留言評論
44
Re: [新聞] 徐巧芯遭國小師「微克」PTT抹黑!警稱不感覺是警察刻意找在經營網軍的塔綠班同學 在網路刻意散布不實謊言 事後避重就清裝不認識 結果照片被挖出來之後改口 ----11
Re: [新聞] 黃國昌稱楊文科「只是圖利非貪污」 網轟實在受不了很多青鳥沒讀過刑法在那邊帶風向 也受不了有少數人明明讀過刑法卻因為政治立場裝作不知道圖利罪的定位有爭論這件事而 跟著罵 圖利罪本身是不是貪污 在刑法界本來就有很大爭論13
Re: [問卦] 側翼:郭董唾液機就沒有圖利廠商?白癡側翼 圖利罪 中華民國刑法 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 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5
[問卦] 非身分公務員也納入刑法上公務員合理嗎?民國94年以前,刑法第十條就是公務員認定,只有身分公務員才適用, 包括正式約聘之類都算,但是民國94年後,增加了授權公務員與委託公務員 兩個項目,就算你本身非公務員,或是外包,只要是符合後兩者都算刑法公務員, 比如驗機車排氣的,義警義交之類,民國94年以前不算但之後都算,甚至是檢舉達人 檢舉違停過程中都可能被當作刑法最廣義公務員,如果對他動手4
[課業] 請教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問題刑法214條有關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我知道實務有見解認為公務員若尚有實 質審查義務,則不成立本罪 但刑法苦手想請問的是..怎麼判斷公務員有實質審查呢? 目前書上看到的有:4
[請益] 刑法第三十ㄧ條第ㄧ項擬制如題,間接正犯以利用人之特殊身分跟被利用人成立,以上為我國實務見解,但學說是說倘 若被利用人沒有該特殊身份則無法成立間接正犯,但今天看到老師講解的題目為假設利用人 乙沒有公務員身分去利用甲去收受賄賂,因乙欠缺公務員身分因此只能形成教唆犯。想請問 上面的見解是學說見解嗎?依照實務見解可以擬制公務員身分形成間接正犯嗎,謝謝大家 --1
Re: [黑特] 給柯粉來教育一下 什麼叫圖利罪抱歉 這條有貪污治罪條例以後沒在用了 因為公務員都用貪污治罪條例在辦 要用貪污治罪條例的6-1-4或6-1-5辦 柯文哲的情況是6-1-4 這非常重要- 一般新聞來說 檢方查出 應該是所謂"犯罪嫌疑"或是"犯罪動機"相關的描述 : 桃園地院查出,相關廠商先掌握標案規畫設計權,再以綁標或浮編方式,由黃等人找其他 : 公司、商號圍標,或以借牌方式,最後都讓黃規畫公司實質得標,前後犯罪事實多達8項 : ,涉綁標、浮標之人,均涉犯貪汙治罪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至於單純參與圍標或借牌等公 : 司、負責人,涉犯政府採購法妨害投票罪,相關過程另觸犯背信罪、偽造文書罪與洩密罪
- 107初等 法學大意 第50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有關公務員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公立大學教授接受政府機構補助,負責執行科技研究, 針對計畫之採購事項,為刑法上公務員
- 民國94年以前,刑法第十條就是公務員認定,只有身分公務員才適用, 包括正式約聘之類都算,但是民國94年後,增加了授權公務員與委託公務員 兩個項目,就算你本身非公務員,或是外包,只要是符合後兩者都算 比如驗機車排氣的,民國94年以前不算之後都算,甚至是檢舉達人 檢舉違停過程中都可能被納入刑法最廣義公務員中,如果對他動手
95
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57
[討論] 林俊憲說「藍白讓國家在開倒車」79
[討論] 300多名台籍詐騙犯從緬甸被送中37
[黑特] 新北剛剛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沒人討論50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42
[轉錄] 林俊憲 threads30
[討論] 台中霸凌沒人關心,不就是雙標!25
[黑特] 誰說我們宜容不道歉的!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5
[討論] 謝宜容到底是陳菊還是黃國昌的人啊?23
Re: [黑特] 新北剛剛發生重大工安意外沒人討論19
[黑特] 很抱歉沒有保護好你們的孩子 幹你娘噁爛50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14
[討論] 鄉民還沒有發現問題所在嗎?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5
[討論] 黃國昌是不是很屌4X
[討論] 黃國昌接到爆料 結果居然在保護加害者13
[討論] 民進黨完了,八卦板說下次會改投國民黨13
[討論] 謝女道歉影片的角度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3
[討論] 李宇翔: 謝宜容假道歉、霸凌全台!!13
[黑特] 所以根本不會有洪仲丘2.013
[討論]中華隊勝之不武 根本民進黨13
[討論] 被臉對臉咆哮還噴口水算職場霸凌嗎?9
[討論] 公務員 你動不了12
[討論]藍營成立「郭智輝調查委員會」表決通過4
[黑特] 假棒球迷賴威廉現在還有心情看棒球嗎?9
[轉錄] 陳智菡 Vicky:一起支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11
[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