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所以,為何立委有權送彈劾?
立院職權行使法
第25條
七. 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其他遭到暫時處分的條文
每個人有各自的解讀與立場,姑且不論
彈劾權
由監察院行使。
違法失職之中央或地方公務人員(不含總統、副總統),彈劾後,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
覺得監察院廢、冗員眾多是一回事
在沒有實質凍結或是廢除的情況下
監院就是五權分立體制下的一部分
有其執掌的權責
藍白粉可以解釋一下
你說政府官員明顯說謊還什麼的
應該給予適度地懲罰這我認同
為何立委有權移送官員送彈劾
這個明顯屬於監院的職權?
--
◣ ◢
=. .= http://i.imgur.com/SeEC2jX.jpg
貓貓仰臥起坐 <3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9.160.193 (臺灣)
※ PTT 網址
推
※ 編輯: Homura (42.79.160.193 臺灣), 07/20/2024 09:14:50
沒有直接當場判刑已經很給面子了
推
沒放狗頭鍘已經很符合憲法了
推
沒直接判刑槍斃就要偷笑了..藍白立委權力很
→
大的
推
移送又不是確定,最後結果還是要交給監察
推
藍白糞還是趕快推修憲廢考監吧
→
別再妄想一步登天
7
Re: [新聞] 駁藍營「抓到了」!柯建銘還原國會改革這一段是癈話! : 民進黨團上午召開「找到民進黨憲政改革國會改革初心」記者會,針對民進黨對於藍白所 : 有指控做詳細回答。柯建銘表示,藍白擴權違憲顛倒是非抹黑,說民進黨八年跳票,「我 : 講完,你就知道他們顛倒是非」。 這也是癈話!4
Re: [黑特] 看法盲討論藐視國會罪好好笑你應該沒有看法條吼 二讀條文更規定,違反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 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照法條來看 是立法院直接裁罰 而且只要五個立委連署或附議4
Re: [新聞] 內政部政次答不出早餐吃什麼 黃捷虧藐視他就是在反諷啊。 你覺得她的邏輯不好… 問吃早餐吃立委的立委 把選民當笨蛋嗎… 但她不是真的問啊 … 她就是在反諷啊 用一個 正常人都能知道錯誤的提問,來突顯這條法律的不合理之處3
[課業] 公務員之懲戒權和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關係來源: X光 陳志宇老師出的法學大意 和 X華 成宜編著的法學大意 互相參照 書本內容簡摘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其職權如下: ......略 (四) 公務員之懲戒權1
Re: [新聞]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二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有幾個問題,麻煩專業的小草回我一下,因為我書唸不多。 ※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 1.新聞網址︰ :2
Re: [新聞]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監院糾正台南市警局: :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1日電) : 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去年在台南遭強擄殺害, :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警分局大潭派出所警員未依規定受理報案, : 衍生其後女大生命案,歸仁警分局未落實監督,2
Re: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國會改革名詞內涵25條二讀的版本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並經主席同意者外, 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 被質詢人非經立法院院會或各委員會之同意,不得缺席。X
[問卦] 為什麼小草怕政府官員不配合國會?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8條修正條文規定,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若不配合國會調查,在立法院調閱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得經院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可是要成為被國會邀請的公務員 不是要高考三級過,且官職還要大官不是嗎??小官國會根本看不起你吧 小草很多都還沒考上 怕什麼?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X
Re: [黑特] 被調查人=證人?拒答不會藐視國會 不自證己罪原則仍有適用 出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或表達意見 一、涉及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 二、逾越聽證會調查之目的所提出之詰問或對質。 三、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得拒絕證言之事項。- 首先藍白一直說我們抄美國的阿 沒錯,美國的確有藐視國會罪 但美國憲法是三權分立, 我們是五權分立 英國沒有實質罰則
72
[討論] 認真問柯文哲關出來後 他的嘴會收斂嗎 ?55
[黑特] 《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25條52
[討論] 原來疫情期間都在偷渡資產送財團喔…43
[討論] 張禹宣:民眾黨透過有力第三方求援中國45
[討論] 年初票投柯文哲的出來+149
Re: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36
[討論] 關鍵時刻:柯文哲是2021疫情最大破口!34
[討論] 劉寶傑:(柯文哲)去死吧!42
[討論] 中國上海3天內兩颱風登陸30
[討論] 黃國昌幹嘛為了阿北整個人賠進去?32
[討論] 護肝大使真的被台灣省氣到欸13
[討論] 40%都買得起房子嗎?28
Re: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18
[轉錄] 林碩彥:回答臉書留言的指教21
[討論] 為什麼柯文哲要當財團走狗18
[討論] 猜猜柯文哲會被求刑多久18
[討論] 原來黃珊珊這麼空洞 超沒料......16
[討論] 柯文哲坐牢告慰爸爸在天之靈67
[討論] 國民黨團宣布將修憲法訴訟法爆
[討論] 民進黨新北議員林銘仁被搜索16
[轉錄] 陳東豪 FB7
[轉錄] 台灣民眾黨 FB 依法行政,何來圖利!?8
[討論] 韓國瑜洗白了嗎12
[黑特] 慟!百元剪髮漲到120元13
[討論] 媒體沒人挺柯文哲耶20
[黑特] 國民黨說民代助理費有必要修法2
[黑特] 幹 賴清德搞屁啊15
[討論] 反對2758決議 就是準備反攻大陸沒錯吧?13
[討論] 好奇柯志恩對於財劃法修法的態度?11
[轉錄] 吳怡萱FB 今有資深議員天天造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