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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作者
MrTaxes
(謝謝提醒)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8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銘言:
: 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 擺明是要搞人
: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 貪汙400元?
: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
: 好那貪汙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裡面
: 青鳥一堆都認為很棒 判刑
: 搞笑嗎 你今天去搶銀行會搶400元嗎?
: 法官要這樣子判 真的很奇怪
: 不是我說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認知


水母上電視的時候 都用一種一般人在民間上班的觀念在講

在一般的小公司 老闆說什麼就什麼

因為公司是老闆的 錢也是老闆的

規定是非常彈性的 只要老闆高興

但是公家機關不一樣 任何的費用款項的用途流向都規定得很死

就像蔣經國在一段演講提到 "把買醋的錢 拿去買醬油 這是不對的"

主觀上也許真的沒有貪圖的犯意 但在行為上已經破壞制度了

水母當時的主管是高虹安 但是錢是國庫的

今天一個人貪個幾百塊不算貪 全台在公家機關上班的有上萬人

如果大家用錢拿錢都不照規定 那就螺絲鬆滿地 政府運作還能相信嗎?

柯文哲常說要建立制度 這也SOP 那也SOP

但如果有人能夠逾越規定又不用付出代價 那規定不就虛設了嗎?

所以基本是法官的判決是相當用心的 只是水母沒有領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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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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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c5566 08/20 09:04不管啦,消失的16分鐘呢?

twdvdr 08/20 09:11當時他的律師在旁邊有提出什麼異議嗎

wawaking1 08/20 09:12不管啦有罪就是民進黨政治追殺

buike 08/20 09:19逆了DPP什麼後果典型案例

GYda 08/20 09:25民眾不會先跟你討論是否違法,而是感情、道

GYda 08/20 09:25

Atlantean 08/20 09:28水母先進去蹲比較實在啦

billeason 08/20 09:30笑屬人規定的30元競選費可變雙主菜便當

Evanscence 08/20 09:35拿到薪資單本來就應該驗算,要不然多

Evanscence 08/20 09:35拿就是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