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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不把人當人,還跟我說他不算勞工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黑特] 不把人當人,還跟我說他不算勞工作者
goetze
(異教神)
時間推噓 6 推:11 噓:5 →:66

勞動部這件事

基本上就是不把人當人

跟他的身分是公務員是勞工都沒關係

所以幾個塔綠班在那邊引經據典說他不是勞工真的很可笑

引用前面網友說的

他要先是人,才會是公務員或勞工

現在你連基本的人權都沒顧好

在那邊跟我扯淡啥勞工勞權

不就天大的笑話?

至於一些更冷血的發言像這種的

https://imgur.com/CoY4rhN

我就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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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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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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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0718 11/20 08:44有一說一 真的不錯 而且他們也都改風向了

maxknife 11/20 08:44冷血 然後想洗恩恩案 當大家低能兒是不

maxknife 11/20 08:44是啊

iam0718 11/20 08:44只是有些還在扯沒人在意的綠粉真的丟臉

hydra6716 11/20 08:45這個案子去跳針勞基法真的沒意義

ivorysoap 11/20 08:45還跟我抬槓說公務員真的不適用勞基法

ivorysoap 11/20 08:46好像 那是重點一樣.

piliwu 11/20 08:46本來就不是勞工,法律的東西可以硬拗喔

Innofance 11/20 08:46有一說一,就不是勞工為什麼要硬扯?

pchunters 11/20 08:46https://i.imgur.com/uPVSYtN.jpeg

圖 不把人當人,還跟我說他不算勞工

piliwu 11/20 08:47怎麼會沒意義,她是勞工就死定了半夜line

piliwu 11/20 08:47傳公事違法

piliwu 11/20 08:48不適用勞基法半夜傳line工作是合法的,你

piliwu 11/20 08:48無法歸責

piliwu 11/20 08:49合不合法關係到能不能把她撤職,你說不重

piliwu 11/20 08:49要真是黑人問號

piliwu 11/20 08:50用公然侮辱這種小事不能把事務官撤職你知

piliwu 11/20 08:50道嗎

hydra6716 11/20 08:50會以為現在社會在討論有沒有違法也是

hydra6716 11/20 08:50蠢到靠北

pieceioriX 11/20 08:50繼續討論違不違法 繼續吸仇恨沒關係

pieceioriX 11/20 08:51你不處理 人民之後會處理你

Innofance 11/20 08:53當然要討論違不違法,公務員有法律保

Innofance 11/20 08:53障,沒有明確違法事證就不能隨意處置

cg323 11/20 08:54半夜LINE合法但算加班,如果沒對應補償加班

iam0718 11/20 08:54因為討論違不違法才能帶到修法阿 藍白 XD

Innofance 11/20 08:54不可能因為輿論就隨意懲處

cg323 11/20 08:54的公務員,就算違法...

cg323 11/20 08:55這在現行公務人員保障法就有明訂了

cg323 11/20 08:56所以別一直玩文字遊戲...

cg323 11/20 08:57如果公務員這麼沒保障,誰想去當公務員?

kbsidd 11/20 09:01都知道公務員保障法,你有沒有看最後幾句

kbsidd 11/20 09:02除加班費與補修外...的補償辦法

Innofance 11/20 09:02事實上就是這麼沒保障,不然怎麼會一

Innofance 11/20 09:02堆公務員缺額XD,去翻公務員安全相關

Innofance 11/20 09:02法規剩幾條就知道了

z0 11/20 09:02不好吧 你這樣是直接說王桑是塔綠班耶 要不要

z0 11/20 09:02道歉

Innofance 11/20 09:04前面的文章有人提到的「不法侵害」這

Innofance 11/20 09:04類的四大計畫也是給勞工用的,不甘公

Innofance 11/20 09:04務員屁事,謝謝

piliwu 11/20 09:39半夜傳line沒有算加班好嗎,勞工才算,所

piliwu 11/20 09:39以是不是勞工很重要一堆莫名其妙說沒差

moslaa 11/20 10:19你在跟一堆爛人辯論,可憐

moslaa 11/20 10:20整件事,往深層說,是在辯論

moslaa 11/20 10:20當法律有未竟之處時,我們是否要堅持

moslaa 11/20 10:21依法辦事? 或改主張,這時要超越法律?

moslaa 11/20 10:22這是個大問題,我認為哪一邊都正確

moslaa 11/20 10:22所以只能要求 選了哪一邊,就不要換標準

moslaa 11/20 10:22也就是不要玩雙標

moslaa 11/20 10:22偏偏就是一大堆人在雙標

moslaa 11/20 10:24上週,這裡還在熱辯: 不能給支那人當立委

moslaa 11/20 10:24因為要先放棄外國國籍。但明明以本國法律

moslaa 11/20 10:25支那人不是外國人,但這時這些人說要

moslaa 11/20 10:25以事實為準,事實上 國際上 支那是國家

moslaa 11/20 10:25但我賭同一批人

moslaa 11/20 10:26現在談這個自殺者的時候,突然就換立場了

moslaa 11/20 10:26變成法律至上:公務員就不是勞工啊

moslaa 11/20 10:27其實用相同邏輯(支那是國家)

moslaa 11/20 10:27這個自殺者怎麼會不是勞工,充其量

moslaa 11/20 10:27不是勞基法裡面包含的勞工而已

moslaa 11/20 10:28跟雙標者辯論最辛苦了

moslaa 11/20 10:28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他用什麼標準來應付你

moslaa 11/20 10:29你講A 他就講B,你跟著講B 他換回講A

piliwu 11/20 10:41支那是不是國家不是法律問題跳針喔

piliwu 11/20 10:41公務員是不是勞工是法律問題很難嗎?讀書

piliwu 11/20 10:41犯法

moslaa 11/20 11:01你看看 馬上來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

moslaa 11/20 11:01這個是法律問題 那個不是

moslaa 11/20 11:01還不是他一張嘴在說

moslaa 11/20 11:01我就問 你怎麼繼續下去

piliwu 11/20 11:02承認邦交國是哪條法律你講不出來啦,讀書

piliwu 11/20 11:02犯法

piliwu 11/20 11:02沒讀書不知道剛好而已

moslaa 11/20 11:02好好好 天知道樓上是不是故意反串

moslaa 11/20 11:03耍白癡 來破壞我台派名聲

moslaa 11/20 11:03這招我看多了

moslaa 11/20 11:03樓上繼續表演吧

moslaa 11/20 11:03反正我重點是GO版友

tonybin 11/20 11:05某王董整天日本見面會誰跟你牢勞工 倒是

tonybin 11/20 11:05很符合他的身分地位

tonybin 11/20 11:07操NM有錢就人上人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