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
法律這種東西吼,不會跟你討論常識、認知
基本上只會用「有沒有做」來判斷而已
貪污400元跟貪污500萬,都是貪污
頂多就是判刑確定後
罰則會因為金額、認罪與否去做調整
胖周瑜這個貪污500萬,目前還沒判
有可能還是有機會躲過
因為目前只有這個500萬金流是確定的
還沒有抓到有相對應的行為
胖周瑜在沒有抓到實際行為出現之前
或許還可以拗說人家單純送錢給他花
(根據一般人的常識,基本上是不會信的)
但是不代表完全不可能
沒辦法還沒抓到就先入罪
所以才會有不服上訴之類的情況發生
就像現在民眾黨的政治獻金事件
在沒有明確證據之前
沒辦法判相關人等有罪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銘言:
: 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 擺明是要搞人
: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 貪汙400元?
: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
: 好那貪汙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裡面
: 青鳥一堆都認為很棒 判刑
: 搞笑嗎 你今天去搶銀行會搶400元嗎?
: 法官要這樣子判 真的很奇怪
: 不是我說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認知
法官是「法 > 理 > 情」
民眾認知是「情 > 理 > 法」
所以才會有不理解法官判決、大罵恐龍法官
這種類似的聲音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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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GY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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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的錢更誇張,但是罪刑都更輕
台灣有綠黨證真的有優勢
害我都想辦一張綠卡了
可惜我還有良心QQy
綠的錢更誇張,但是卻沒有明確證據可以抓 這個可能就是綠跟白的差別吧? 綠很壞,讓人抓不到把柄 白是又蠢又壞,把柄一堆讓人撿 (藍的部分,可能比較像綠)
※ 編輯: GYda (111.81.24.14 臺灣), 08/20/2024 08:13:07就根本不是多少的問題,而是法律這樣規
定,然後要怎麼照法律走才會有不一樣的
判決結果
但是民眾不會先跟你討論違法與否的問題 而是先跟你打感情牌、道理 只要感情牌打出去成功的話 有沒有道理?有沒有違法?這都不重要了 原文就類似這樣
※ 編輯: GYda (111.81.24.14 臺灣), 08/20/2024 08:15:48這時候就一招,“去跟法官講”
法院400元貪污定罪,監察院嫖妓貪污不彈劾
錢早送回去了
在民進黨的治下,監察院形同虛設
ferb 你知道馬狗時期監察院再幹嘛嗎
監察院那時 在幫人證婚還對記者說沒事幹
有看過一個不做事還能跟記者講我他媽就是
有人在跳針,馬英九治下有那麼多人親中嫖妓
嗎
不做事,那個人就是馬狗時期監察院長
有啦,阿扁愛子,還是綠的
監察院跟法院的職責不一樣....
馬狗時期一堆問題不查就是領乾薪的混蛋
真的都沒事怎麼民調最後只有9.2
監察院的職責應該更注重情理和道德
民進黨治下反過來
嫖妓,沒事~
花自己的錢嗎?監察院:我不知道
情理和道德?藍白真的是法律為無物
監察院:我就找不到證據啊
已經除罪的個人感情因素也能上升監察院
檢調:你就是在說我爛訴?
嫖妓有除罪嗎?
綠醋有讀過書嗎
別跳針了 你就是典型無視法律只看藍綠
你知不知道嫖妓只罰妓女
你看過哪個男的有被叛嫖妓罪
只罰妓女也有綠醋敢說出來哦
那還是狗黨畜牲定的法律哩
又在跳針了~
中華民國憲法都是中國人制定的咧
你們還要向中國人敬禮咧
你還是去多得點書吧 在這嘴一堆謠言沒用
去跟維尼講啊 w
綠醋該去讀書了
這也跟習維尼說?
去問維尼承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中國啊w
去啊,我笑綠醋你們兩個都不敢
去啊,叫外交部發函啊
沒種,叫外交部發函說有十幾個邦交國說中華
民國是中國哦
當然要問維尼啊,世界上唯一的中國就是
他們啊
綠醋只會在台灣騙台灣人是吧
綠醋是不讀書還兼裝瞎子
在證據面前還繼續跳針
你才自己騙自己咧
世界上確實只有一個中國
看各種邦交國就知道
結果綠醋把自己邦交國丟著
去喊別人的邦交國承認中共是中國啊
這種智障行為我知道對綠醋很日常
既然那麼喜歡跟著人家喊
你怎麼又少了一句咧
民進黨把綠醋教育成當睜眼瞎子
你拿這例也一樣是睜眼瞎子啊,還是你要
講中共的邦交=我國的邦交,都是中國的48
4
去問國軍中國是哪個中國啊
去問中華民國統派中國是哪個中國啊
去問對孫大炮行禮的綠醋,他的中國是哪個中
國啊
綠醋,是不是都不敢問
是不是外交部也不敢問自己的邦交國的中國是
哪個中國
噢噢噢噢噢,原來已經被邦交國打臉過了
綠醋是不是不讀書兼裝瞎子還裝老人癡呆
三位一體哦
討論的內容歪樓囉,兩位
※ 編輯: GYda (111.81.24.14 臺灣), 08/20/2024 09:04:45查七年=壓七年,高跟柯花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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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判7年太重?律師質疑北院「這點」北院的判決書有寫了 依照大水庫理論 只要公務支出大於所得基本上就是沒事 所以被告這部分是沒罪的。別再說這部分貪污了。 而且北院也說助理們入帳戶的錢已經屬於個人財產,要回捐是個人意願, 所以公積金也不是問題(因此別再說助理捐款給也有事) 以上都是一般人認為有問題,但實際上北院都說沒事。2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擺明是要搞人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貪汙400元?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7
[討論] 這判決果然有問題 民進黨真噁心就拿這三個人來看,新聞稿上寫 合議庭認定 1、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犯罪所得是506元 2、公關主任王郁文犯罪所得是466元 3、還有另外一個自己有認罪的助理 判無罪 理由是判決認為都有實際加班X
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其實這案件應該會成為歷史印記 台灣法院應該會永遠被笑 我們的下一代談到DPP的時候 這應該也是個很有趣的談資 466應該會成為大家心目中永遠的司法荒謬案例 我可以想見30年之後 那時候如果台灣還沒被統一 時任的政黨應該會拿這東西出來攻防7
[討論] 小智與虹安小智論文抄襲爆發時 名嘴,側翼都說台大又還沒判定 憑什麼說小智抄襲 林耕仁爆虹安貪污 名嘴,側翼都說高虹安貪污確定- 這我就反對黃國昌了 連坐法看起來好像很秋 誰敢貪污 就推薦的黨也要一起受罰 假設罰3倍好了 這樣變成 以後鄭文燦被抓到貪污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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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台灣史上最低價貪汙坐牢是貪洗衣機嗎?剛看去年一個新聞 怎麼好笑成這樣 少將參謀長 貪汙一台7990元的洗衣機 金門地院判12年!!!3
Re: [討論] 高虹安事件真的被成功洗成DPP搞的因為公衛文貪污466元被起訴判刑2年真的太瞎了,這個年紀的人年薪都是近百萬,主觀上 怎麼可能貪污466元? 我之前孩子撿到1000元送到警察局,警察都懶得理了,466元吃一 頓飯就沒了,會有人因為這種金額去冒險貪污犯法?很難不被想像是政治鬥爭 還有人說因為他對法官的態度不好所以判很重。這樣就更荒謬了,對法官的態度好就能判 輕一點,態度不好就能判重一點,原來判刑的依據不是看法條怎麼寫,是看對法官的態度3
Re: [討論] 對不起問一下,論文抄襲跟貪污哪個比較嚴都很嚴重 但現在狀況在 1. 論文被台大判定抄襲 本人說不服判決- 只是想主動表達勤奮向上的結果吧 (?) 但縱然是這樣,這可能沒辦法直接說服只看法理的法官 如果真認為法院係受政黨操控,早已經判決綠貪污者全部無罪、藍白貪污者全部有罪,一 切神魂顛倒了... 只是真的這樣玩的話,顯然不符合社會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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