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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作者
fdtu0928
(黑米)
時間推噓17 推:19 噓:2 →:65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 真是長知識了
: : 被告經常會捏造一個不存在的人
: : 比如被告被指控偷車
: : 被告說我是跟朋友阿明借的阿
: : 誰是阿明??
: : 只有被告知道
: : 柯文哲就是在玩這招
: : 法:硬碟是你的嗎??
: : 柯:是阿
: : 法:那硬碟裡面的文件是你做的嗎??
: : 柯:不是阿我不知道誰做的
: : 是你們要證明這是我做的阿
: 法盲你好
: kp的例子不算是幽靈抗辯
: 如果你覺得算
: 那我舉個例子好了
: 有人在你的行李箱偷塞包白粉
: 你過海關被抓了
: 海關:這行李箱是你的?
: 你:是的
: 海關:那裡面的毒品是你的嗎??
: 你:不是阿我不知道誰放的
: 是你們要證明這是我的阿
: 好 請你再回答一次
: 你要海關證明毒品是你的 這主張算不算幽靈抗辯?
: 你第一個例子的確算
: 但第二個例子就不算了
: 為什麼第一個例子算? 因為隨便一問一查就知道你是在說謊
: 車子這東西沒一定交情最好是借得到 既然有交情怎麼可能你能阿明真名是啥
: 住哪裡 怎麼認識的 什麼情境下把車借你 你會通通說不出來?
: 反觀第二個例子 你可以要求調監視器看有沒有可疑人士接近你行李箱
: or 直接要你幫忙他寄放點東西 這是很合理的要求 自然算不上幽靈抗辯
: 除非你自己心裡很清楚 毒品就是你自己放的
: : 當然檢察官沒有義務要去證明這位幽靈的存在
: : 不然官司不就沒完沒了了嗎
: : 被告有對幽靈提出證據的責任
: : 不然法官是不用去理會這樣的幽靈抗辯的
: 預祝大家 新年快樂 來年再戰

唉,要解釋變態事實與幽靈抗辯就得用一些專有名詞了,我來試著說看看。

刑事訴訟的犯行舉證責任基本上在檢察官,且要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

而被告方須舉證部份原則上是:

1.主張待證事實者,應負舉證責任

2.對於積極主張有特別知識者,應負舉證責任。

3.主張常態事實者不負舉證責任;但主張異態(變態)事實者則須負舉證責任。

而被告方只需要舉證到有合理懷疑即可,接下來控方就要將辯方的有合理懷疑舉證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

以行李裡有毒品來說。警方在你的行李找到毒品,常態事實毒品就是你的,你應該知道你有什麼行李,檢察官不用舉證。

若辯方要用我不知道毒品是誰的抗辯/或可能有個誰(哪怕是幽靈)把毒品放在我的行李裡,因為是變態事實,你就得舉證到有合理懷疑的程度。接下來控方就得擊破這個合理懷疑到無合理懷疑的程度,否則你應該被無罪推定原則保護。

舉例:你說有人託你帶東西過海關,這個“有人託你”,你就要舉證到有合理懷疑的程度
。比如有錄音錄影人證等等。

若有,檢察官就要把那個人找出來,擊破他託你帶東西的合理懷疑,否則,你應該受無罪推定保障。

又比如說,你說行李有過輸送帶,有進行李倉,有離開你視線,所以有可能被別人塞毒品。這件事是變態,所以被告需舉證有合理懷疑,是誰在什麼狀況塞毒品進你的行李才屬於常態。

所以以阿北例子來說,大家只要想一想,針對一個硬碟裡有一個檔案,這個檔案是怎樣被使用屬於常態,什麼是變態,其實很好論理。

比如說:檢方現在要鞏固的是:硬碟是你的,扣押前你有簽名,後來有鏡像備份,平常只有你用,你excel 檔只有你編輯,那個檔其他列都是收錢紀錄,所以1500是收錢也是常態--這些都是常態,所以檢方舉證到此(無合理懷疑)。

那阿北要抗辯,就舉出有合理就好呀!

如,小沈領了1600, 我合理懷疑有他用,因為他是建商(舉證到此夠了)。

然後其他也一樣:好比,我合理懷疑那硬碟在被扣押後,有被修改(灌入檔案)!

問題來了:這懷疑合理嗎?

答案是合不合於常態。檢方扣押證物後,常態是封存,鏡像備份,不灌入其他檔案。所以檢察官只要合於常態(sop),就不需舉證(比如說從扣押,鏡像備份到所有操作都要全程錄影處理,才能證明硬碟沒被動過)。

而阿北若要合理懷疑,你就要舉證:比如說檢方有偽證前例,硬碟入庫時間異常,或操作有違sop 等等。否則你的合理懷疑是無效的。

其他的攻防也是一樣。包含有其他人修改檔案,1500有另外的意思比如時間。。。。等等。

而這個舉證程度合理懷疑,並不是板上釘釘有絕對標準的,就看檢辯兩方如何攻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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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2.4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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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4037501 01/01 01:08你硬碟裡有a片不代表那是你拍的

常態如此。這不用爭辯。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1:09:51

vicklin 01/01 01:09硬碟裡的帳本記錄檔案可不是買來的商品啊

etset 01/01 01:10小沈出來解釋一下一千六怎麼花掉就好

a94037501 01/01 01:11辯方本來就可以攻擊檢方的證明方式有

a94037501 01/01 01:11問題

當然。而且只要證明到檢方不是無合理懷疑即可。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1:13:41

t21 01/01 01:11綠狗又要吃屎了

dreackes 01/01 01:12已柯案來說 請問辯方有攻擊檢方的證明

a94037501 01/01 01:12硬碟理由其他人寫的文件不是難以發生

a94037501 01/01 01:12的事實

ffreakk 01/01 01:12謝長廷都訝異柯文哲的政商關係了 表示柯

ffreakk 01/01 01:12就表裡不一 這種人收賄的可能性比較高 還

ffreakk 01/01 01:12是檢察官竄改證物的可能性高?

dreackes 01/01 01:12嗎? 看來是沒有耶

webster1112 01/01 01:13柯P: 朕 跟你說 我們要先定義...

a94037501 01/01 01:13檢察官推理硬碟裡的文件就是你做的只要

a94037501 01/01 01:13攻擊這個推論就好

但目前辯方沒有成功呦。因為在目前的證據支持下,辯方無法舉證檢方有任何可能假造那 份硬碟與那份檔案。 然後有其他人操作過那份檔案,檔案是別人灌的,或1500是時間不是錢。。。這些都不屬 於常態事實,而變態事實的舉證責任在被告,哪怕只需舉證到有合理懷疑即可。 比如說:誰改了/製作/灌入那個檔案,至少給個合理可能的說法嘛。

dreackes 01/01 01:13現在攻擊檢方證明的是一群無關此案的

dreackes 01/01 01:13"柯文哲支持者"

dreackes 01/01 01:13柯文哲已經放棄去證明這條小沈1500不是

dreackes 01/01 01:13款項了

webster1112 01/01 01:14柯P: 朕 跟你說 我吃飯快 不會貪汙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1:21:12

dreackes 01/01 01:15柯文哲律師根本沒有針對這條去辯

dreackes 01/01 01:15因為他很清楚a94037501你說的方式無效

a94037501 01/01 01:17法官根本沒開放閱券還在羈押程序根本

a94037501 01/01 01:17不知道檢方想怎麼起訴

dreackes 01/01 01:17你知道一審法官就是同意交保的法官嗎?

dreackes 01/01 01:18他已經有最基本的資料了

dreackes 01/01 01:18而且最糟糕的是什麼你知道嗎?

dreackes 01/01 01:18柯文哲在這個法官面前說謊被抓包

說謊很糟。因為在法官心證裡,柯文哲說謊是屬於常態。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1:22:20

stocktonty 01/01 01:21沒錯就是這樣 只要你能有一套說法

stocktonty 01/01 01:21讓法官覺得合理 自然就有用

stocktonty 01/01 01:22事實上如果覺得檔案有被修改早可提出

攻擊檢方造假其實是大招。但空大的機率極高。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1:24:28

stocktonty 01/01 01:25你既然提出對方做了什麼要誣陷你

dreackes 01/01 01:26檢方也很清楚這種電子帳冊作為證據很容

dreackes 01/01 01:26被人攻擊 所以在處理過程一定是萬分謹慎

dreackes 01/01 01:26起訴書不是也都有寫他們做了多少努力讓

stocktonty 01/01 01:26法官也會問 為什麼 不然原本是怎樣

dreackes 01/01 01:26硬碟裡面的東西跟在柯文哲府上拿出來的

dreackes 01/01 01:26相同

stocktonty 01/01 01:27剛就說了 真要陷害幹嘛不格式寫一樣

stocktonty 01/01 01:27給的人寫沈慶京 經手人寫柯文哲

stocktonty 01/01 01:28但恰恰就因為很奇怪的寫小沈跟沈慶京

stocktonty 01/01 01:28反而更有可能是他自己寫的

kaede0711 01/01 01:28其實這個就是舉證責任歸屬的概念而已

kaede0711 01/01 01:28 只是草的法律常識還停在已知用火的時

kaede0711 01/01 01:28

stocktonty 01/01 01:29第一人稱視角所以 小沈是他叫的

stocktonty 01/01 01:30經手人是他自己但他填沈慶京

stocktonty 01/01 01:30反正這黑帳檔案他自己在看 自己知道

dreackes 01/01 01:33其實現在想證明1500不是錢的反而是跟

dreackes 01/01 01:33案情無關的"柯文哲支持者們"

dreackes 01/01 01:33這真的很好笑 到底要多純才會這樣

stocktonty 01/01 01:35就算這筆不列入參考 也只是少關幾年啦

dreackes 01/01 01:37從貪污變成圖利 好像也沒差多少

dreackes 01/01 01:38再加上那一串的侵占

stocktonty 01/01 01:39對啊還有用木可洗政治獻金那個罪捏

cutbear123 01/01 01:43

ffreakk 01/01 01:50好奇為什麼用“變態“ 用“非常態“這樣

ffreakk 01/01 01:50的詞不是比較好嗎

翻譯文字啦。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1:59:46

timeriver235 01/01 02:22阿伯目前最大的優點是幫政黑補充法

timeriver235 01/01 02:22律知識

gp99000 01/01 02:23應該就是經驗上的"常識"跟"聽起來陰謀但

gp99000 01/01 02:24是事實"

casper955033 01/01 02:27推專業

dos01 01/01 02:28法學用語我不是很懂 但統計領域非常態不一

dos01 01/01 02:28定等於變態 包含 但不等於的概念

defio 01/01 02:39哥你知道小沈領鉅款是常態嗎?並沒有證據

defio 01/01 02:39證明那 1600 是特別提領,再者那條紀錄方

這裡根本不用這麼複雜的法律概念。就檢方說你這1600是賄款,你小沈只要只要舉證說我 那1600用去哪,小沈在這1500就沒事了,柯文哲也一樣。

defio 01/01 02:39式明顯有別於其他條紀錄, 900 芯也跟你說

defio 01/01 02:39了就連時間都亂記,如果有心要記帳會記成

defio 01/01 02:39比小學生的流水帳還要可悲嗎?

那詳細攻防我都就不知道了。畢竟有600頁我沒看到。

gp99000 01/01 02:41小沈領鉅款常態,關他貪汙屁事?

gp99000 01/01 02:41阿北證明不了不是自己改的,關檢調屁事

clifflee 01/01 02:42小沈領鉅款是常態的話 那麼他可以自證

clifflee 01/01 02:43他的鉅款用去哪邊唷 而不是講不出來

clifflee 01/01 02:44畢竟 都說是鉅款了 不會像吃便當忘記吧

※ 編輯: fdtu0928 (180.218.232.43 臺灣), 01/01/2025 03:00:09

ffreakk 01/01 03:18柯文哲沒有說過1500不是他key的 他說1500

ffreakk 01/01 03:18是時間 1500是檢方栽贓阿北是小草們說的

ffreakk 01/01 03:18也就是說 之前大眾先知道了1500 但有可能

ffreakk 01/01 03:18是指時間 現在很明顯就是電子帳簿 這樣對

ffreakk 01/01 03:18柯很不利 他從沒有指責過1500是別人亂輸

ffreakk 01/01 03:18入的

shirman 01/01 07:42這個說明太懂了,推推

z2wen 01/01 10:28

Smoltzy 01/01 11:30

helixc 01/01 13:18白話文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