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討論]路口公家監視器不能作唯一依據~民眾卻可以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路口公家監視器不能作唯一依據~民眾卻可以作者
patiger
(唉)
時間推噓 推:0 噓:0 →:0

這個

問中央單位其實沒有用

他會告訴你

設置監視器係地方自治事項

應由地方自治團體本權責自行卓處

= = =
為什麼這樣說...
其實就是有縣市是可以調閱的
而且就是做交通用途的


※ 引述《autokey (該起床啦)》之銘言
: 交通部內政部可以不可以解釋一下
: 孕婦差點被車撞
: 但是路口監視器不能作唯一證據
: 還需要民眾錄影才行
: 所以不能開單~
: 那為什麼民眾裝在車上檢舉的監視器
: 可以直接檢舉讓警察開單
: 民眾的監視器的法律效果與證據強度
: 大於公家監視器嗎?
: 供交通部/內政部參考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6.44 (臺灣)
PTT 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