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明天1.2億元交保?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1.2億元新台幣交保
: 電子腳鐐取消
: 手機定位回傳取消
: 每日都有24hr電子平面媒體住宅門口SNG直播
: 柯文哲先生沒有逃亡之虞
: 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集完成,法院不應以串證: 為由羈押。
: 有沒有明天柯文哲破億交保的可能性?
陳怡君案的交保理由,麻煩不要混淆了吧!
在自行裁定的理由中,老早記載是因為「事實明確」、且爭論的是法律適用的問題,更像是第三審自行判決的情況
原文:
「……由於羈押審查程序攸關被告人身自由的重大權益,抗告法院或審判長、受命法官、
受託法官所屬法院收受當事人關於不服羈押或替代處分所提(準)抗告,如原裁定或處 分已相當程度載明其心證,當事人所提抗告亦詳列事由,其事實已臻明確、別無調查其 他證據的必要時,為避免陷入抗告→發回→維持原裁定→再次抗告的循環裡,使羈押抗
告程序冗長、久懸不決,同時使羈押有意避免被告勾串、滅證的目的難以達成,自應本 於權責,於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當事人的聽審權後,自行作出羈押或交保、責付等 替代處分的裁定,以維司法公信。」
如果第一審願意充實理由,確實無可厚非地會是好事
(且柯文哲案的撤銷發回原因中,對於抗告理由的論斷,用詞是「非無理由」,換句話說 意思上等同「不是沒有道理」,只是由於事實部分還沒調查清楚,所以不能自行裁決)
要揣摩不難,增加保釋金相信不形成阻礙,只是如果決定還押,就顯得不公平了...
這種錯誤想法,最好是摒棄了吧
不然一旦決定要回去看守所過中秋,法院外的混亂自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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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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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關定了 講這麼多
死白畜真的把陳怡君跟柯文哲放在一起比喔
法院外的混亂自然可期=>這就柯P要的
柯文哲身上5個案子 貪汙好幾億耶 陳根本是
民粹/政治解決司法問題
是小咖吧 而且陳也沒有挑戰司法啦 笑死喔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本案很多雙標司法,應該列入教科書了 *北檢王俊力 鄭文燦案 「本案金流證據明確,不是只有excel檔案」![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https://i.imgur.com/hemkkW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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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上午抗告失敗,下午抗告成功,差別是什麼早上那個陳姓議員的 檢察官有舉證責任、說理義務,檢察官在起訴後,證據應視為蒐集完成, 除非有勾串「具體事證」,否則法院不應以串證為由羈押,士院裁定有違誤, 因此撤銷原裁定;但合議庭認為兩人有逃亡之虞,但不必然要羈押, 可用替代處分防範。![Re: [問卦] 上午抗告失敗,下午抗告成功,差別是什麼 Re: [問卦] 上午抗告失敗,下午抗告成功,差別是什麼](https://i.imgur.com/iauCSLT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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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拚交保 法院最快今裁定法官還有一個考量,我憑著良心判了,自己斷了升官路不說 前面那些當狗的裁定要怎辦,都已經押一年,中間經手多少個離奇裁定 要有良知,自己得罪上級不說,還把同儕得罪了個遍 例如 高院裁定駁回抗告法官謝靜慧,曾經主張不應於偵結後繼續羈押,不然就是對檢察官的嘲![Re: [新聞] 柯文哲拚交保 法院最快今裁定 Re: [新聞] 柯文哲拚交保 法院最快今裁定](https://i.imgur.com/LWmQnH5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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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114年度抗字第 2234號新聞資料 柯文哲等人交保抗告案件 114.9.12 檢察官因被告柯文哲、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 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聲字第 2282、2306 號具保停止羈押裁定,提![[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 [爆卦] 高等法院:前後矛盾,理由欠備](https://i.imgur.com/EMWwAw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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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檢察官抗告權不是早就吵過的議題嗎?最近看到藍白的支持者或名嘴說檢察官不應該對法院的交保的裁定提抗告, 建議藍白立委要修法廢除檢察官的抗告權, 可是仔細想想,這個議題好像在10幾年阿扁被羈押的時候就吵過了, 後來去翻了一下大法官解釋文 釋字第665號解釋理由書7
Re: [討論] 脆熱議:家暴男無保殺人 阿北持續羈押→ Sischill: 少在那裡貼法條騙一些不懂實務的法盲啦 1.169.88.56 07/07 22:13 → Sischill: 我看你法條也是剛翻出來的吧 整部家暴法 1.169.88.56 07/07 22:14 → Sischill: 看完整點 家事案件多瞭解點啦 1.169.88.56 07/07 22:14 → Sischill: 跳針的是閣下您哦 少在那裡扯KP 我今天 1.169.88.56 07/07 22:16 → Sischill: 針對的是你啦 大法助 1.169.88.56 07/07 22:16![Re: [討論] 脆熱議:家暴男無保殺人 阿北持續羈押 Re: [討論] 脆熱議:家暴男無保殺人 阿北持續羈押](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Cover/800/20241230/917x687_76513869848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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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破天荒!高院裁定撤押陳怡君:檢有蒐證義在刑事程序裡,確實比較少看到高等法院「自為裁定」,多數是「駁回抗告」或「發回原 審重裁」。這背後有幾個制度上的原因: 1. 職權分工的考量 ‧ 羈押、交保、限制住居這些裁定,涉及被告的自由權保障,事實審法官通常要 就「逃亡、串證、反覆實施犯罪」等事實狀態判斷。3
Re: [新聞] 快訊/北檢抗告「柯文哲交保」 結果出爐要打臉高院 還不容易 為什麼當初京華城案問完可以柯文哲聲請交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Re: [新聞] 快訊/北檢抗告「柯文哲交保」 結果出爐 Re: [新聞] 快訊/北檢抗告「柯文哲交保」 結果出爐](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刑事訴訟法對於羈押與否的裁定救濟的規定: 地院的部分是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404條第1項第2款: 對於判決前關於管轄或訴訟程序之裁定,不得抗告。 但下列裁定,不在此限:二、關於羈押、具保、責付 、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之裁定。
Re: [問卦] 請問羈押不能抗告嗎對於羈押的抗告懂得不多 知道的部分是 羈押庭的首次是檢察官不給被告交保 然後交給法官開首次羈押庭裁定 首次羈押庭假設被告沒有請律師 然後被告被押進看守所 首次羈押庭就可以抗告
![[討論] 柯文哲明天1.2億元交保? [討論] 柯文哲明天1.2億元交保?](https://img.youtube.com/vi/sP53m-wOOYY/mqdefault.jpg)
![Re: [討論] 柯文哲明天1.2億元交保? Re: [討論] 柯文哲明天1.2億元交保?](https://img.youtube.com/vi/SsWgwkav8SU/m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