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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檢調線透露給媒體有例外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檢調線透露給媒體有例外作者
ddg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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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上,為了維護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權益,設辯護人在場權的制度,為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例外。

此外,如果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目的,也可以例外允許公開部分的偵查內容或程序。例如,涉及社會重大犯罪事件時,偵查者如果將部分內容透露給新聞媒體,可以「主張公益阻卻違法」。

偵查不公開主要是拘束執行職務的公務員

例如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

辯護人或告訴代理人

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新聞記者、一般社會大眾

都不是偵查不公開原則拘束的對象

今天媒體可透過檢調線透露部分案情

阻卻某些犯罪嫌疑人或共犯繼續違法亂紀

那可以想說1500的資料確實

讓共犯有所嚇阻,進而取得更多證據

證明被告並不是他說的「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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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33.1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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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ptoneta 09/09 12:08問題就是公務員洩漏的啊

zeuswell 09/09 12:08笑死,開始找藉口了

你說圖利價值200億容積是小案嗎?

leptoneta 09/09 12:09還是記者有參與訊問

b7061334 09/09 12:10法條不是這樣望文生義的吧...

b7061334 09/09 12:11社會公益是要由檢方出來說明,交由記者

b7061334 09/09 12:11洩漏這一開始就沒有什麼社會公益的立足

b7061334 09/09 12:11

CCWck 09/09 12:11就算要公開,也是發言人出來說明或是發新

CCWck 09/09 12:11聞稿,不是自己私下透露給特定媒體

※ 編輯: ddg1802 (101.8.33.145 臺灣), 09/09/2024 12:12:23

jo4ck6ul4id 09/09 12:12所以北檢出來背書了沒?公開是給全部

jo4ck6ul4id 09/09 12:12人知道欸

jo4ck6ul4id 09/09 12:12只有特定記者知道,北檢要不要出來背

jo4ck6ul4id 09/09 12:12書你的說法

CCWck 09/09 12:12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

CCWck 09/09 12:12案件在偵查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

CCWck 09/09 12:12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

CCWck 09/09 12:12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

CCWck 09/09 12:12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但其他法

CCWck 09/09 12:12律有不得公開或揭露資訊之特別規定者,從

CCWck 09/09 12:12其規定:

CCWck 09/09 12:12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

CCWck 09/09 12:12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

CCWck 09/09 12:12說明之必要。

除非確認沒有共犯了,不然很難太快出來說明!

※ 編輯: ddg1802 (101.8.33.145 臺灣), 09/09/2024 12:13:40

leptoneta 09/09 12:12要公開也是發言人出來講 哪會釋放消息

CCWck 09/09 12:13前條得適度公開或揭露之案件,除法律另有

CCWck 09/09 12:13規定外,下列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之:

CCWck 09/09 12:13六、偵查中之卷宗、筆錄、影音資料、照片

CCWck 09/09 12:13、電磁紀錄或其他重要文件、物品。

對於被告、記者沒有在規範內,被告可以自清1500的含義!

※ 編輯: ddg1802 (101.8.33.145 臺灣), 09/09/2024 1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