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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關於禁用小紅書事件的心得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關於禁用小紅書事件的心得作者
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14

※ 引述《crystal0100 (小拍拍)》之銘言:
: 有看過具體禁用的原因了
: 我是覺得理由其實蠻冠冕堂皇的啦
: 但對一般使用者只會覺得
: 就算你說其他平台有法可管而且在台灣都有落地接受管理
: 但詐騙什麼的還是沒有比較少啊
: 所以有點沒什麼說服力的感覺
: 對我這種沒在使用的人是沒什麼感覺啦
: 但會不會影響到長期使用者的心情就不知道了
: 看新聞好像台灣用戶很多的樣子

禁小紅書引用條文是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 42 條
為處理詐欺犯罪防制緊急案件,及時防制民眾接觸詐欺網站,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認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處置。



條文根本沒提到已讀不回、不配合司法調查
而且
能夠發公文等待回文的事件
本身就不是緊急事件
這是矛盾的












反正青鳥就是好騙
隨便給個理由你們就信了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46.1 (臺灣)
PTT 網址

Berotec 12/05 12:3739條啦 大哥

Berotec 12/05 12:37https://i.meee.com.tw/jJsbx99.png

圖 關於禁用小紅書事件的心得

Berotec 12/05 12:37這都搞錯 滿丟臉的

小紅書被停止解析及限制接取1年引起討論,劉世芳今天接受媒體聯訪,她強調,內政部 非常贊成行政院打詐中心做這樣的處置。她說,這禮拜如果有到內政委員會去都知道,這 禮拜就是在修正一年以前的《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有26個以上版本,委員發言也很踴躍 ,還提到台灣處理打詐效率不彰,回應時也提到

會按照《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處理

另外全國法規資料庫

紅字顯示

第 39 條第 2~5 項

有關流量管理措施、停止解析與限制接取處置部分及第 40 條第 1 項第 6 款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也就是還沒生效

xxxcv 12/05 12:3742啦大哥

icrose 12/05 12:38丟臉觸犯3-1,原PO可以檢舉小b版主

※ 編輯: osalucard (1.160.146.1 臺灣), 12/05/2025 12:40:29

pieceioriX 12/05 12:39年輕人票跑光我覺得很好

Berotec 12/05 12:40真假XD

Berotec 12/05 12:40那我丟臉丟大了

s81048112 12/05 12:40不虧是藍白粉

icrose 12/05 12:41笑噴。法條不明還天天吵着上法院

a5687920 12/05 12:41原來是劉世芳搞錯 那劉世芳真丟臉

icrose 12/05 12:42小b跟不上長官的言論新聞進度。罰本月KPI

d8511557 12/05 12:42藍白粉日常意外嗎?

Berotec 12/05 12:42我錯了我錯了

Berotec 12/05 12:46原來39條還沒上路 拿42條空白授權來用

Berotec 12/05 12:46是錯的 我錯了我錯了

Berotec 12/05 12:47通過42條的立法委員都打屁屁

GAOTT 12/05 12:47藍白法盲 小草腦 zzz

cccict 12/05 12:51不服找憲法法庭啊

LeeSeDol 12/05 12:53有料給推

v40316 12/05 12:57認錯給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