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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我直接挑戰啦,現行試用期違甚麼法?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我直接挑戰啦,現行試用期違甚麼法?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X 推:4 噓:5 →:33

剛剛寫一篇罵國民黨表面功夫的

沒想到被綠粉噓硬要吵現在試用期違法三小的

好啊

那我們就直接來講到現行勞基法試用期到底違不違法?

下面是立法院的資訊

勞工試用期法律性質之研析
撰成日期:111年8月 更新日期:111年8月4日 資料類別:議題研析 作者:陳建欉 編號:R01763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20489
(二)我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3項,曾明文規定:「勞工之試用期間,不得超過四十日」,經86年修正刪除後,現行勞動法規已無試用期間之相關規範。實務上,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及「誠信原則」,則肯認試用期間之約定為合法有效 。


好了

還要吵三小?

對了,好像還要吵甚麼薪資打八折會低於基本薪資對吧?

下面資訊來自勞動部

基本工資的意義
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166/28180/28182/28188/29025/post
1.基本工資的意義?

答: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以下同)27,47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為183元。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現為40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工資由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也就是不管怎樣

反正你在台灣聘僱員工

就一定要給超過最低基本工資的薪資

這叫做基本概念

沒有這個概念的可以滾回家洗洗睡了

還甚麼同位階

笑死

同位階就能推翻基本工資的定義啊?

講得我還以為是大法官釋憲勒




誠心建議綠粉

現在勞基法最大的問題是違法成本太低

所以國民黨這法案也不過就是表面功夫

法律千萬條,要辦沒半條

管再多也沒毛用,重罰個兩三萬

人家違法一次就可以省幾十上百萬

根本就是鼓勵資方違法

民進黨不提更好的對案也就罷了

但至少也要打對點

在那邊造謠抹黑除了打擊政敵之外

我是看不懂能對勞方有三小好處啦

對了,也許你們本來就不在乎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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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75.216 (臺灣)
PTT 網址

dos01 04/30 14:59因為現行只是民事契約而不是入法 程度很差

所以人家雙方約定試用期兩年 薪資是正式的一半 請問有違法嗎? 沒有 請問待遇有比國民黨版本好嗎? 沒有 好了,你腦子沒被狗啃可以回家洗洗睡了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00:27

Hoty69 04/30 14:59現行勞僱試用期屬於契約自由,不違背公序

Hoty69 04/30 14:59良俗應無問題

tkucuh 04/30 15:00試用期兩年半薪哪一家?

民事契約,看人怎麼約定啊 反正不爽你別簽就是了

holyhelm 04/30 15:00不可能打八折後低於基本薪資

holyhelm 04/30 15:01不過打八折這件事會不會變共識 錨定效應

這個有可能 不過資本市場 你提垃圾的條件,自然搶不到搶手的人才 但垃圾的條件是不是應該有個度?有個法來管?

pieceioriX 04/30 15:011樓笑死 入法就能低於最低薪資?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02:45

holyhelm 04/30 15:01值得探討 應該要調查現行有試用期的都是

Hoty69 04/30 15:01試用期兩年實務上會有問題

實習生一年一聘 連續聘用實習兩年 跟你說聘到三年有機會轉正 請問有甚麼實務困難?

boyo 04/30 15:01原來如此 不能低於基本薪資 那就乖乖打八

holyhelm 04/30 15:01少多少 低於八成真的多嗎 如果不多 為何

boyo 04/30 15:01折這樣?

是法律規定你一定要打八折嗎? 你需才孔急,給正式待遇也沒人能說甚麼 前面還有一個在那邊說原本開基本薪資 這法過了變成變相加薪 我真的快被笑死 這法是逼資方一定要使用試用期嗎?

holyhelm 04/30 15:01要弄一個明文產生錨定效應

所以台灣社會到底是如綠粉所說 根本不存在試用期薪資打折的狀態? 還是如Salary版沒事人家就在問的 口頭承諾試用期後會加薪沒做到違法嗎? 總有一方是真實世界吧

pieceioriX 04/30 15:02那你為何要去試用?

HeHeXD 04/30 15:02我也很好奇試用期兩年領半薪是哪家

我就問你違法了嗎? 笑死

LUB5566 04/30 15:02不用在那邊各大五十大板,他在幫資方解

LUB5566 04/30 15:02套你在旁邊喊爽

pieceioriX 04/30 15:02綠粉不是常說經濟最好 還怕試用?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06:32

tkucuh 04/30 15:03所以勞工看不爽這個試用期規定可以走人啊

cplzgr 04/30 15:03過了的話,以後求職網精彩了,這條一定加

cplzgr 04/30 15:03註進去xd

tkucuh 04/30 15:03既然這樣定這法要幹嘛?

就跟最低基本薪資一樣 新加坡外勞沒有規範 不爽可以不要幹啊 那為啥台灣的外勞要規範最低基本薪資? 噢噢,因為勞動部這樣寫的 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 勞工,尤其重要。

gogobar 04/30 15:04塔綠班只會胡說八道

tkucuh 04/30 15:04這個垃圾條件會不會讓全台灣都變垃圾?

那會不會讓原本連垃圾都不如的雜碎 提高到可回收垃圾的等級?

cplzgr 04/30 15:04連選擇都難,80%公司都給你這樣玩,原本

cplzgr 04/30 15:04還可以談的不如意就算了,到時則是看到的

cplzgr 04/30 15:04都這樣

cplzgr 04/30 15:06一些已經成家又想換工作的,更難面對了

所以對勞方最好的提案是 禁止試用期存在 只要聘僱,一切按正職待遇辦理 國民黨很垃圾,提不出這種好案 我們就看民進黨與民眾黨要不要拉出好的對案出來啊 還是他媽只會出一張嘴哭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10:03

indium111 04/30 15:12藍粉都是老人,其實他們根本沒差,國

indium111 04/30 15:12民黨也不怕得罪自己的支持族群,但修

indium111 04/30 15:12法後最慘的是小草自己,不過他們自己

indium111 04/30 15:12投給國民黨的,也怪不得別人

綠粉也以中老年人為主啊 所以綠營是不是要全力支持國民黨的提案啊? 然後剩民眾黨反對? 那畫面太美,根本笑死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14:15

bkebke 04/30 15:13本來試用期就不存在 不合格一樣要資遣

自己去salary版看看人家怎麼說吧 還在不存在哩 立法院法制局提供的修法意見也明白說了 為避免雇主將試用期間實際作為定期契約使用,破壞《勞基法》對定期契約嚴格之要求, 而損及勞工權益。參考各國作法,建議勞資雙方約定之試用期,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 以不超過三個月為限 你還在那邊不存在 請問閣下是甚麼世界線的朋友?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15:32

xxxcv 04/30 15:20他這個有考慮試用期延長的人嗎?我們有時

xxxcv 04/30 15:20候會延長試用期給應徵者機會欸

HeHeXD 04/30 15:27國民黨版本過了 砍8成也不違法呢 笑

對啊,國民黨的版本沒過 你砍到底只給基本工資也不違法呢 笑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29:31

HenryLin123 04/30 15:31小草三個月就換下一株草了誰理你

你理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32.175.216 臺灣), 04/30/2024 15:35:54

kluwer2021 04/30 16:31台灣司法就是笑話

Westzone 04/30 17:05笑死,勞資協議變成法律硬訂打八折叫優

Westzone 04/30 17:06惠喔,小草智商果然是高..適合當韭菜

Westzone 04/30 17:06被打八折感恩戴德,少放七天假殺父仇人

Westzone 04/30 17:07小草繼續逞罰自己囉..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