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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時間推噓1X 推:4 噓:17 →:34

※ 引述《boyo》之銘言
: 蔡英文政府的最低工資是兩萬七出頭,如今藍營的法案是三個月試用期八成薪水,比22k?
: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
: 爸媽生你這個沒腦的。白癡。

最後一句我還以為是你自介呢

法案不講清楚馬上來帶仇恨給民進黨智障支持者

不過他們要是有腦去釐清真相

就不可能會是民進黨支持者了






先把新聞內容貼上

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新修正制度。




所謂試用期法制化的原因

就在於太多雇主都在幹一樣的事

給這些員工無期限的試用期

表面上說是intern 實際上就是省去正常員工的加薪制度跟紅利發放

尤其這種風氣越來越興盛

我前前公司的時候就這樣幹

放在那種測試單位的 簡直越徵越多人

所以讓試用期法制化才不會讓這些雇主利用漏洞去省人力成本

內容是這樣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

這明明是好的法案

一來不可以無限延長試用期 其次也不能給予太低的實習生薪資

怎麼到你文章就變成好像很差

有點腦的都知道這是強迫那些雇主儘量用正職員工

民進黨的水準怎麼越來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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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6.20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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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number55 04/30 13:38快笑死,一堆好笑的東西,不過你說的

mynumber55 04/30 13:38都對,贊成都贊成

hlcian 04/30 13:39可以合法省兩成的人事費 真香

Seifer601 04/30 13:40錯了吧 真要修法是要全薪甚至不能有試

Seifer601 04/30 13:40用期

不能有試用期? 那民進黨幹嘛八年不做?

HeHeXD 04/30 13:40以6萬薪水來說 錄取先省36000用你三個月

HeHeXD 04/30 13:40轉正回覆薪水 跟目前現行拿6萬 試用過後

HeHeXD 04/30 13:40轉正加薪 有頭腦都知道該選哪一種 嘻嘻

那是你應徵實習生 像我們這種怎麼可能面試那種工作

mydeargod 04/30 13:40慣老闆:試用期三個月 給你80% 不要就

mydeargod 04/30 13:40下面一位

之前實習生可以低過正職員工快一萬薪水 早就超過80%的差距了 現在有這個保障 對員工來說 不會離正職差距過大

acln0816 04/30 13:41你舉的例子根本就是違法 現行錄用就是比

acln0816 04/30 13:41照正職的待遇 可憐吶

你錯了 現在很多intern的工作 就是沒有比照正職的工作給薪 而且薪水差距很大 像我們常跟這種單位的接觸 就會知道那種單位薪水低、流動率也很高 你不懂這環境就以為全都是正職

hlcian 04/30 13:41現行就強制老闆用正職了根本不用鼓勵^^

現行有很多intern缺

Iamidiots 04/30 13:41笑死,根本沒有正式試用期說法,所謂

Iamidiots 04/30 13:41試用期是指前三個月雇主可以直接開除

Iamidiots 04/30 13:41,但健保薪資一樣照領,現在國民黨版

Iamidiots 04/30 13:41本就是22k翻版,不過這是藍白糞自己選

Iamidiots 04/30 13:41的,吃屎吧XD

試用期以前其實是有規範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當中的! 不過相關的法規在民國86 年都已 經刪除了,所以就現行的法令來說,勞基法中並沒有試用期相關的規範,也就是說要不要約 定適用期,是由勞雇雙方自行協調同意即可。2023年11月2日 所以只要雇主要求 應聘員工同意 這制度仍然存在 根本沒有法規強制說沒有

do125795 04/30 13:47對對 你說的都對

do125795 04/30 13:48也是 小草大部分都在低薪徘徊 所以是受

do125795 04/30 13:48益者

我總覺得綠共支持者也是 不然提高基本工資 他們怎麼會有開心的感覺?

HeHeXD 04/30 13:496萬intern缺 可以找給我嗎 笑

6萬是你提的 不是我提的

Spinner3 04/30 13:50藍腦真的是活在自己世界

這才是真實世界

kkking 04/30 13:51所以現在是要禁止intern嗎,邏輯不通

沒有人要禁止啊 只是像這種試用期、實習時間不能一直延長

fuhaho 04/30 13:51我用職等區分薪水就好什麼試用規定都沒差

DANANPA 04/30 13:52所以這修法就不會有實習缺?建教也不行?

我有說修法就不會有嗎? 你看到哪行字寫的?

acchiang 04/30 13:5240%是不是都領22K所以才會對這種東西哇

acchiang 04/30 13:52哇叫

40%應該都是社會底層 同情那些人吧

bluck2123 04/30 13:52哈哈 藍腦 真可憐

連反駁都沒有辦法反駁 真可憐

fuhaho 04/30 13:53你爽的話我也可以滿三個月給你"晉升"呀

原本他可以無限延長試用期 現在就沒有辦法 你如果講的跟內文無關 你可以去別地方談自己的問題

※ 編輯: CenaC (101.10.66.209 臺灣), 04/30/2024 14:13:46

LUB5566 04/30 14:29你根本是惡意誤導,現在絕大部分公司會

LUB5566 04/30 14:29懶得繞這些圈子,鼻子摸摸要付資遣就付

LUB5566 04/30 14:29資遣,像你說的這種公司當然也有,但off

LUB5566 04/30 14:29ee拿出來一翻兩瞪眼就知道了,修這個讓

LUB5566 04/30 14:29雇主合法化解僱跟減薪而已

HeHeXD 04/30 14:34我提6萬 你說我應徵實習生 你要不要往上

HeHeXD 04/30 14:34看看你怎麼回的?

Bismy 04/30 14:50intern跟試用期根本就是兩件事情不要瞎扯

whitezealman 04/30 15:06222222222222222

ja11s4o1n7 04/30 15:21你就繼續瞎掰XD

ddg1802 04/30 15:32試用期合法化,應聘薪資給8成,如果沒過

ddg1802 04/30 15:32試用期老闆省好多!

ddg1802 04/30 15:33實習生跟試用期完全不同含義,職務的權利

ddg1802 04/30 15:33義務完全不完同!

misslover 04/30 15:55你沒上過班吧

Hohenzollern 04/30 16:30CenaC講幹話日常!

CenaC 04/30 17:52我不但上過班 面過人 還幹了十幾年

CenaC 04/30 17:53ddg1802 你現在有試用期要開同薪資的法條

CenaC 04/30 17:53嗎?

CenaC 04/30 17:53你知道現在試用期可以開比80%更低的薪資嗎

invlaw 04/30 18:07快笑死 結果被國民黨打臉了 可憐你這麼努

invlaw 04/30 18:07力護航 很遺憾國民黨支持者的水準一直都

invlaw 04/30 18:07不高

CenaC 04/30 21:23打臉什麼? 有國民黨的說這是不對的?

LosDHunTom 04/30 23:07朝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