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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作者
design0606
(飛)
時間推噓14 推:36 噓:22 →:140

※ 引述《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之銘言:
: 這真的又是一個智障修法~
: 現在勞基法本來就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 這法如果真的修過,就是直接告訴雇主~可以把薪資直接打八折唷。
: 而且雇主可以玩的眉角更多。
: 現行作法就是約定好薪水四萬,進去就是四萬~
: 以後會變成32k唷~
: 看來給藍色的53席真的太多了,dpp過去八年雖然亂搞立院,
: 但至少不會去搞這些看起來就是很87的修法~
你如果看不懂中文 或連白話文都看不懂可以明說

不用這樣斷章取義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目前勞基法並未有試用期的條文依據

大部分公司都用"你我都不熟悉 所以雙方試一下"的話術

來合意"試用期"

且比如說 你應聘的工作 薪資可能是55000 很多公司會用教育訓練等其他理由

說試用期薪資會低於你要應聘的薪資

然後跟你說 等試用期結束後 可以再談薪資

現在如果將試用期改為有法條依循

不再是資方單方面與你合意開始試用期(甚麼試用過後在談 甚麼期間教育訓練支出)

而是須依循法令 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你原應聘的工資80%

結果你直接曲解甚麼薪資打八折?


你閱讀能力還好吧?

: ※ 引述《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中央社
: : 2.記者署名:
: : 2024/4/29 12:42(4/29 12:51 更新)
: :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9日電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須給交通費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今天共同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案內容涵蓋入職、在
: : 職、離職等各項勞動權益,聚焦7大修正概念,包括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雇主
: : 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
: :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共
: : 同領銜提出的勞基法修法版本,主張針對勞工試用期法制化、不得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 : 書、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將處罰鍰、雇主欠薪通報義務、雇主欠薪得強制執
: : 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天災退避權等制度進行修正。
: : 牛煦庭表示,現行勞基法針對勞工試用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導致有些雇主利用試用期占勞
: : 工便宜,因此修正草案,主張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
: : 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
: : 吳宗憲指出,現行勞基法條文有許多地方待改進,例如雇主不想支付資遣費,可能會用強迫
: : 或誘騙方式,要勞工簽自願離職書,勞工一旦簽署,未來如果想走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 : ,其實很難站得住腳;或是離職時勞資雙方不歡而散,雇主經常會故意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 : 書,導致勞工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失業給付看得到領不到。
: : 他說,修正草案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屬自願離職書,違者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
: : 罰鍰;如果勞工非自願離職,雇主也不可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 游顥表示,按期給付工資是勞工的基本生活權,為保障勞工薪資,解決雇主惡意欠薪及惡性
: : 倒閉,導致勞工領不到工資的問題,修正草案主張雇主不僅有未按時給付薪資的通報義務,
: : 法案也賦予主管機關在雇主欠薪時,有強制執行的法源依據。
: : 黃建賓指出,為了勞工日常的權益,這次提出的修法版本要求,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
: : 出勤,雇主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濫
: : 用緊急召回,讓勞工能夠放心安排假期活動。另外,新增天災退避權,當出現天災導致勞工
: : 通勤有危險性時,勞工可以拒絕出勤,保障勞工權益。
: : 牛煦庭表示,這次修法範圍涵蓋入職、在職、離職等各個勞動階段,通過後可望提升勞工權
: : 益保障;未來法案付委審查後,將積極聯繫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協助排審法案,儘
: : 早審查、儘早通過。(編輯:謝佳珍)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bit.ly/4bhybLO
: : 6.備註:
: : 以前沒有試用期
: : 現在提議3個月試用期+8成薪
: : 基本工資27470*0.8=21976
: : 一夕夢迴馬英九22K 啊抱歉是低於
: : 以後老闆就是8成薪用3個月再換人
: : 終於把國家還給小草了
: : 反正我站資方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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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84.2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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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wymsiAros 04/30 13:59來帶風向的啦

sxxs 04/30 14:00偷換概念帶風向+1 隔壁洗了好幾頁,笑死

dai26 04/30 14:00故意帶風向的啦,真的懂的就會知道一堆爛

yangweiisi 04/30 14:00不要跟塔綠班側翼計較啦,畢竟人一綠

cloudyst 04/30 14:00有規定比沒規定好

dai26 04/30 14:00公司根本假試用期名義刻意壓低薪資,而且

yangweiisi 04/30 14:00腦就ㄘㄢ

dai26 04/30 14:00根本沒訂期限,只會講自己公司多好拿全薪

Resheph 04/30 14:00綠色平台他們不帶風向薪資就真的要打八

fhjqwefs 04/30 14:01真的耶看錯了"得低於應聘工資80%"所以不

少複製到一個字 是我疏忽 但原文的確是"不得低於"喔 不用在那邊曲義

Resheph 04/30 14:01折了

yesonline 04/30 14:01你這樣修法 南部慣老闆會生氣啦

ronga 04/30 14:01還有啥基本工資打八折不到22K這種荒謬言論

kkjjrtlym 04/30 14:01他們只是想洗臭藍白 洗腦死忠的啦

albertfeng 04/30 14:01為啥不是全薪還想幫老闆省錢是不想要

albertfeng 04/30 14:01票了嗎

fhjqwefs 04/30 14:01給薪資給試用三個月也合法 謝謝白藍

hellsean 04/30 14:01照你這樣怎麼馬囧22K會變定錨呢?

jason000 04/30 14:01笑死 給的起55000的公司有這種破問題,

jason000 04/30 14:02有這種破問題的都說領基本工資的 不過跟

jason000 04/30 14:02我無關啦

andre9 04/30 14:02推 有寫比沒寫好

andytaso 04/30 14:0255K想太多了,現在都是先給最低再往上走

舉例而已 但我今年剛跳槽 的確高於這數字

daniel1344 04/30 14:02一堆還說啥試用期之前修法拿掉了 問題

asdiii 04/30 14:02DPP故意帶風向的辣 他們就是想在落選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03:58

daniel1344 04/30 14:03是目前實務上就還有 勞資雙方用約定的

andytaso 04/30 14:03要也都是28談起,要到55K除非管理/ic職

indium111 04/30 14:03馬英九的時候也是22K起,結果變成22K

scott01 04/30 14:03雖然樓主講的正確 但實際就是會有人這樣

scott01 04/30 14:03玩法律 法律訂的越明確 就有人會濫用 所

scott01 04/30 14:03以塔綠班帶的風向也不能說是曲解法條 模

scott01 04/30 14:03糊空間減少 好壞見仁見智

andytaso 04/30 14:03一般員工剛進入職場能有30K就要偷笑了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05:40

daniel1344 04/30 14:04用試用期到時候不續聘也簡單很多

zixiang 04/30 14:0422k已經搞過了 藍白不要自殺

indium111 04/30 14:05老闆能給低的絕對不會給更高,除非法

indium111 04/30 14:05律有明文規定

sxxs 04/30 14:05保障試用期八成被惡意曲解不是最常用的招數

EfiwymsiAros 04/30 14:05現在22K謊言被拆穿了開始帶為什麼

zixiang 04/30 14:05如果真的想幫勞工 就只能訂嚴

EfiwymsiAros 04/30 14:05不給全薪風向,這個公關公司反應蠻

yesonline 04/30 14:05愛搞模糊空間最後只能雙方上法院攻防啦

EfiwymsiAros 04/30 14:05快的

KKlin813 04/30 14:05試用期就全薪 8成是哪招?

老實說 因為現在很多職務都撐不過試用期 有些職務真的需要ONE BY ONE帶 你撐不過等於公司花兩個人力做同一件事情 對於公司而言也是無形的花費 雖說培養人才獲益的也是公司本身 但現今實際情況是 沒過試用期就跑得的確也不少 所以八成薪 個人覺得 是有考慮資方啦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1:48

dai26 04/30 14:06民進党真的有心照顧勞工,應該先肯定國民

dai26 04/30 14:06党提案立法,並且加碼到100%,更加保障,

kan8634 04/30 14:06

dai26 04/30 14:06派那群垃圾帶風向當打手,就知道為什麼會

dai26 04/30 14:06叫人出來講勞工本來就有病了

indium111 04/30 14:06國民黨就資方當,幫老闆省薪水,直接

su4vu6 04/30 14:06哪有啥惡意曲解 你立意是啥跟結果是啥

indium111 04/30 14:06打八折

sheep2009 04/30 14:07原本是試用期完後加薪 現在先減8成 ㄏ

su4vu6 04/30 14:07做出的實情 沒得達到你想要的立意

fhjqwefs 04/30 14:07是啊 圈子內的試用期都全薪誰在打八成

xiaoyao 04/30 14:07保障勞工 就應該明定 沒有試用期

WindSucker 04/30 14:07全薪

su4vu6 04/30 14:07那你就只是做錯事而已啊

fhjqwefs 04/30 14:07根本是在幫資方合理降薪兩成三個月

basslife 04/30 14:07前幾篇真的蠻好笑的

h100733 04/30 14:08你是不是沒工作過?適用期一樣要給薪水

EfiwymsiAros 04/30 14:08開始改口全薪了 笑死

h100733 04/30 14:08而且要給全新,而不是八成薪

給全薪的有 打折的也有 直接減一萬的也有 前兩者我遇過 第三種聽過沒遇過 我還聽過試用期用基本薪資的 現在就是要法制化 當然如果給全薪的法制化後要虧待勞工比照辦理 那也是合法

andytaso 04/30 14:09 dpp坐在那笑就好了,提案幹嘛?

yesonline 04/30 14:09勞資雙方合意可約定試用期 <- 主條件

LUB5566 04/30 14:09你立法去稽查公司不能違法弄試用期就算

LUB5566 04/30 14:09了,現在幫忙合法還要吹喔?試用期就已

過去試用期也沒違法啊 法制化跟 把非法行為合法化 差很多 就像賴家老宅 居然現在打算要比照原民保留地專法來就地合法 原本就有的非都土地變更編定可以用卻不用 有很大的區別

su4vu6 04/30 14:09平常最常嘴的 立意良善結果沒幫助只有害處

LUB5566 04/30 14:09經是冒著被任意解聘的風險了,還砍八成

LUB5566 04/30 14:09薪?到時候誰給全薪誰棒槌

su4vu6 04/30 14:09現在開始支持他立意良善了

andytaso 04/30 14:09再怎麼提也沒用,票數94輸人

yesonline 04/30 14:10但試用期內的薪資/條件等沒有規則

bbo9527 04/30 14:12當年22k直接讓九成九老闆就是跟你玩22k

bbo9527 04/30 14:12 反正這就是政府定的公道價 然後你相信現

bbo9527 04/30 14:12在的八成起會有多少給呢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4:49

Vassili242 04/30 14:13不是閱讀能力不好啦,是根本來造謠帶

bbo9527 04/30 14:13屎吃過好幾年就忘記味道還想再嚐一遍 真

Vassili242 04/30 14:13風向的

bbo9527 04/30 14:13不簡單

sexygnome 04/30 14:15所以阿綠認為不入法比較好,看誰遇到

sexygnome 04/30 14:15誰衰這樣,哈哈哈

megah321 04/30 14:15這明明就是對勞方有利的修正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7:18

ianpttptt 04/30 14:15來回防了嗎

jimei2 04/30 14:17綠的真為勞工好直接修法禁止試用期啦 有嗎

跟回防有屁關係 有人連白話文都看不懂 替他剖析一下而已 順便給大家笑一下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8:11

shirokase 04/30 14:17光是考慮資方這點就噓,資方還需要去

shirokase 04/30 14:17考慮它們衝殺洨?它們爽的還不夠喔

資方可以不用考量 那是你的想法 那是共產主義的想法 你難道是共產黨?

skuderic 04/30 14:18很明顯在帶風向啊 兩邊版面都發文 下面

skuderic 04/30 14:18馬上就瘋狂推文

retre77 04/30 14:18為什麼試用期要減薪?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19:13

shirokase 04/30 14:18現在它媽的這法叫『勞動』基準法,不

skuderic 04/30 14:18隔壁洗得更誇張

shirokase 04/30 14:18是資方基準法好嗎

你連勞動基準法都沒看過吧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 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加強勞雇關係才是勞基法的立法精神

faust666 04/30 14:19以前剛畢業真的遇過一間醫院試用期是看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20:36

faust666 04/30 14:20醫師開心的,聽到最扯試用三年還在試用

faust666 04/30 14:20,不過打聽到會遲發薪水就快點跑囉,還

fhjqwefs 04/30 14:20我們圈子試用期沒有在減薪的 現在合法了

faust666 04/30 14:20扣我的證書不給我走,扯什麼離職要提前

faust666 04/30 14:20一個月提出

fhjqwefs 04/30 14:20還不減好減滿 小草們謝謝國民黨跟民眾黨

Seifer601 04/30 14:20明訂八成以後就變高標 學不會教訓耶

db7023 04/30 14:21推白話文

ragwing 04/30 14:22帶風向的啦,40%不斷章取義不會閱讀der

shirokase 04/30 14:23笑死,還扯共產党?現在是什麼法就是

shirokase 04/30 14:23什麼立場,結果現在修勞基法顧資方立

shirokase 04/30 14:23場?要不要帶種點修公司法給勞工爽,

shirokase 04/30 14:23笑你們沒膽

G8AJ 04/30 14:23你跟智障講道理?

heish1224 04/30 14:24不得低於8成,看推文怎麼感覺 一堆人

heish1224 04/30 14:24閱讀出來是上限8成

badruid 04/30 14:25試用期本來就不該入法,你就算寫全薪而

badruid 04/30 14:25非八折我也是反對。重點不是薪水,而是

badruid 04/30 14:25讓老闆有隨意解僱的藉口(試用期沒過)

badruid 04/30 14:25。你說的都是少數鑽灰色地帶的小公司,

badruid 04/30 14:25這法一立連大公司也有依據這樣玩新進員

badruid 04/30 14:25工,絕對是退步的

所以你是沒看到下一段嗎 所以試用期未滿或滿試用期被解雇的員工 不得拒發非志願離職單 試用期一樣要投保 投保未滿三個月+非志願離職 超過一定人數 雇主要提交報告 甚至接受勞動檢查 你不知道嗎?

googlo 04/30 14:26真會講耶,那些支持你們的小草如果只能應

googlo 04/30 14:26徵28k的工作不就只能領22k?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28:16

googlo 04/30 14:27以前馬19推的22k不就是一樣道理?老闆可

googlo 04/30 14:27以開22k請的到人怎麼可能多給你1k?

packet 04/30 14:28你不知道很多公司都最底開始算的嗎?

又來一個不懂中文的 就服法早就有規定 經常性薪資低於四萬不得寫面議 你面對開最低工資還去 那是誰的問題?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29:57

packet 04/30 14:28你最低薪質還被打8折 小草活該懶的講

heavenlyken 04/30 14:29勞基法本來就沒試用期這東西,少來帶

heavenlyken 04/30 14:29風向

dorodoro 04/30 14:30直接規定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啊,訂80%,一

dorodoro 04/30 14:30堆公司就會只給80%,不能給模糊空間

勞基法沒有所以才會有試用期亂象 勞基法不寫就會消失嗎? 加油 好嗎 法制化才有法可循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30:47

Ultramarine 04/30 14:31笑死 低估鬼島雇主的下限

ulamong 04/30 14:32新人培訓公司要自行負責 目前不給全薪違

ulamong 04/30 14:32

jack529 04/30 14:32沒試用期但沒禁止,就是灰色地帶,有明文

jack529 04/30 14:32禁止好多了,一堆嘴砲沒出過社會吧

su4vu6 04/30 14:32沒錯 有法可循 所以全部都知道給最低就好

su4vu6 04/30 14:33這就是當年的歷史

jack529 04/30 14:33給最低你可以不簽啊

jack529 04/30 14:34通常會凹這兩成的都是爛公司 可以不必去

dorodoro 04/30 14:34而且該做的是立法規定不得有試用期、且

jack529 04/30 14:34讓他們淘汰好嗎

dorodoro 04/30 14:34明定不得低於最低薪資吧?法律改動是要

dorodoro 04/30 14:34除掉模糊地帶,以前沒寫,公司還不太敢

dorodoro 04/30 14:34賭,但改了不就等於擺明給公司有試用期

dorodoro 04/30 14:34,最低薪資還可以給80%就好?

你是不是也看不懂中文+不懂法? 就服法規定 經常性薪資低於40000不得寫"面議" 而且不得低於應徵薪資80% 你偏要腦補 全部開基本薪資 你要去面試寫著最低薪資的 能怪誰?

su4vu6 04/30 14:37對阿 當年大家也這樣說

su4vu6 04/30 14:37他們爛 淘汰他們 不要去 然後大家就跟上了

su4vu6 04/30 14:38就都沒得選囉 嘻嘻

k2541398 04/30 14:40你是不是忘記22k怎麼來的 八卦哈哈哈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45:00

Kyere88 04/30 14:43實際上是試用期只有底薪沒任何津貼 比8

Kyere88 04/30 14:43成還低,這法規明確化很好啊

jack529 04/30 14:44經濟最好怎可能有當時22k問題,除非你們

jack529 04/30 14:44承認黨在唬爛XDDD

mamamia0419 04/30 14:55老實說這是理想啦,老闆一定像22K一

mamamia0419 04/30 14:56樣理所當然給你80%,這就是缺點,但

mamamia0419 04/30 14:56優點就是讓慣老闆沒法看心情給你無期

mamamia0419 04/30 14:56限的試用期

mamamia0419 04/30 14:57我覺得法的立意是ok的,但老闆的玩法

mamamia0419 04/30 14:57不一樣

職缺開22K你還願意去? 那是誰的問題?

pomelolawod 04/30 14:59現在老闆的玩法是有在守法的嗎^^

agow 04/30 15:00哥布林有閱讀能力就不會那麼死忠了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10:04

lain2002 04/30 15:17派遣:3個月簽一次很難嗎, 嘻嘻

packet 04/30 15:21唉..小草都沒腦啊 很多大廠本薪是基本低薪

packet 04/30 15:21基本低薪在加一堆名目加上才有40k以上

packet 04/30 15:22現在這個白痴法就等於你的基本薪被打8折

packet 04/30 15:23這樣很難懂嗎?白藍粉真的會害慘台灣

沒腦? 都把薪資寫在那 嫌低薪還去 是誰沒腦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27:22

應徵不問清楚薪資結構 是你自己有問題還是別人有問題?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27:59

BlowjobFace 04/30 15:31小韭啊 當初就是馬英九定錨22k的不知

BlowjobFace 04/30 15:31道嗎

不好意思耶 鄙人從來沒見過薪資那麼低的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44:28

peterzheng 04/30 15:46這篇正本清源,不要讓那些帶風向的人

peterzheng 04/30 15:46得逞。

amury 04/30 15:51應聘薪資打8折可能會比最低薪資低嗎

很多人就在洗以後資方開最低薪資試用期就好 八成還比最低薪資低 但問題是他們以為大家眼睛跟它們一樣瞎了 看到最低薪資還去應聘的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56:45

amury 04/30 16:00三萬沒有低於最低薪資,但打8折就低於最低

amury 04/30 16:00薪資,所以如果薪水三萬,試用期要打8折嗎

所以這是修法時的一個爭議點 目前最低工資27,470 如面試職缺薪資如你說 三萬 試用期不得少於80% 以80%計算=24000 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那麼 修法是否與最低薪資一併修正 比如試用期 不得少於80%應聘職位薪資 如上述薪資低於最低薪資 則以最低薪資計算 不過 如果你是應徵者 看到這薪資 又知道試用期最低八成計算 你可以選擇要不要選擇此職務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10:05

after1 04/30 16:11問題是這種法案有定錨效應,以後一律打八

after1 04/30 16:11折怎麼辦?

ZoddKiWi 04/30 16:12應該要禁止試用期的存在吧

EZTW0000 04/30 16:12好如果打八折後損失薪資找你討

amury 04/30 16:18還要應聘者選擇喔? 真是一條好法!

amury 04/30 16:20只要薪資低於34337元,試用期都會低於法定

amury 04/30 16:20最低薪資…想必新鮮人薪水都超過這數字厚

工作不自己選 誰幫你選?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25:48

所以在一定的的金額一定會與基本工資相牴觸 修法一定都是全盤考量 當某些法條與原法基本精神牴觸 自然會調整 而且沒三讀就篤定一定會最低工資 我都不敢這麼說了 怎麼一票人未看先知?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27:22

csaoesc 04/30 16:28

amury 04/30 16:30有的選,還需要這條法幹嘛?

amury 04/30 16:30這跟何不食肉糜有什麼差別

如果已經是工作選擇你 而不是你選擇工作 是不是除了哀嘆就業市場的窄門把你拒之門外 就沒有其他方法了? 都是別人的錯 自己永遠是對的 幹天幹地怨社會 自己永遠沒有責任?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37:18

baan 04/30 16:44要求太高 有腦就不是塔綠吧

sdd5426 04/30 16:44我出社會後找過的工作從來沒有在跟你試用

sdd5426 04/30 16:45期打折 這法案過了以後公司拿這這條跟我

sdd5426 04/30 16:45說前三個月領八成你會賠我嗎

WindSucker 04/30 16:47你不懂老闆

amury 04/30 16:50不知道新鮮人是不是都可以找到34337以上

wsp151515 04/30 16:588成那條根本沒必要

Jetame 04/30 17:09定錨效應你懂嗎? 不懂還是領八成薪好了

kdh 04/30 17:20領基本薪資的人都是不得不去的人,不然誰想當

kdh 04/30 17:20作業員

blueman1025 04/30 17:22看推文想反駁的先看清楚這篇的說法,

blueman1025 04/30 17:22不然都一直重複那幾句

wingdragon 04/30 17:29對國民黨修的法這麼有信心?看來是沒

wingdragon 04/30 17:29被國民黨虐過,不然就是被虐不怕的死

wingdragon 04/30 17:30

chulen 05/01 09:38你的文章我大部份贊同 但你可以去問問金融

chulen 05/01 09:38風暴那時的畢業生 多少人被22K搞到

chulen 05/01 09:40你沒有 不代表當時大環境都沒有

s321770 05/01 13:46板主一直說開基本薪水的為什麼要去,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