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智菡,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 引述《carlkan (煩躁中)》之銘言:
: ※ 引述《EPIRB406 ()》之銘言:
: : 這篇根本沒釐清事實,京華城一開始容積率
: : 是678%,後來郝龍斌時期把他變成392%,
: : 監察院糾正後恢復560%,但是京華城想要維持
: : 樓地板面積跟一開始678%一樣,打行政訴訟敗
: : 訴剩法定容積率560%,並不是超過560%就違
: : 法…
: 你好像也不完整
: 1. 一開始京華城的允建面積(就是後來換算成678%容積)條件,就是建立在
: 京華城要與附近地主一同開發的前提上,但是京華城擺不平其他地主
: 台北市政府最後也同意與附近地主解綁,讓京華城可以自己蓋好開發。
: 但蓋好之後,郝龍斌因為京華城沒有完成當初一起開發的條件
: ,才將容積率變回392%,所以京華城沒有完成當初條件,沒有拿到678%
: 看來並不無辜。
應該不是吧?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ms=8912&s=27615
監察院報告
本案緣自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是在80年間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工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三)」(80年公布之都市計畫書,記載捐地後所餘七成「商三」土地之容積率是按該計畫書附件之「面積比較表」所載560%計算,並未記載按392%計算;392%是把捐出的公園、廣場納回分母計算的「粗容積」),並獲120,284.39㎡「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以捐地後所餘七成「商三」土地為分母,換算容積率為646%;當時主要是考量本案土地於80年「工三」變更為「商三」前,已申請允建樓地板面積為120,284.39㎡之工業大樓建築執照(註1),並於90年間完成「實設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111,919.11㎡之購物中心(換算實設容積率為
678.91%)。但是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之後卻一再曲解其捐地後所餘七成之「商三」土地容積率為392%,經過監察院於105年1月7日糾正及106年6月8日質問後,臺北市政府已於107年1月18日公告細部計畫修訂案,釐清並認可容積率確實為560%(同時刪除「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此部分確已無疑議(註2)。
跟有沒有什麼完成共同開發沒有關係
當678是當初捐地與其他條件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
球體京華城就是678%
這次想要重新改建已經被拒絕使用678% (法院審判)
應該是這樣
: 2. 另外,已經使用允建面積蓋好的京華城,縱使土地容積率變更,但建物本不受影響: 。後來是沈慶京自己拆掉京華城,又想用使用原來的允建面積,才會發生現在所熟知
: 在柯文哲任內從392% 560% 678% 840%的這整段過程。
這個如上面所說
: 3. 關於1.的部分,另有110上707判決(不是678%的那個判決),判台北市政府勝訴。: 總共至少有2個以上案件,法院都背書不讓京華城拿允建面積一事勒索北市府,
: 換言之,超過法定560%容積的部分,確實就有圖利的問題。
不能完全這樣說,至少560%以上已經是基本的
任何商三建議願意買也買的到容積的話,也是可以拿到30%
至於20%的容積獎勵才會有被認為圖利的部分
: 4. 上開判決的意義除了背書郝龍斌1.變動合法外,因為沈慶京在該案
: 一直要求台北市政府吐回當初京華城為拿到允建面積所捐贈的土地跟2億2千萬
: 但現在大家都其實都知道
: 沈慶京已經從柯文哲手上拿到超過當初允建面積的容積
: 卻還在起訴請求拿回(在蔣市府任內才敗訴確定)上開捐贈
: 所沈慶京的貪婪有多大,行賄的可能性就有多大。
: 5. 附近地主解綁以後的支線,就可以連連看到美鳳跟她老公的都更協會
--
26
首Po跟這個黨的人,幾乎已經很難用正常人邏輯跟他們溝通了, 反正他們要的只是一直吵,而不是為了道理而爭。 我告訴陳智菡, 台北市跟京華城也有行政法院判決, 行政法院判的是:8
這篇根本沒釐清事實,京華城一開始容積率 是678%,後來郝龍斌時期把他變成392%, 監察院糾正後恢復560%,但是京華城想要維持 樓地板面積跟一開始678%一樣,打行政訴訟敗 訴剩法定容積率560%,並不是超過560%就違6
你好像也不完整 1. 一開始京華城的允建面積(就是後來換算成678%容積)條件,就是建立在 京華城要與附近地主一同開發的前提上,但是京華城擺不平其他地主 台北市政府最後也同意與附近地主解綁,讓京華城可以自己蓋好開發。 但蓋好之後,郝龍斌因為京華城沒有完成當初一起開發的條件6
我不太清楚為何會有差異,看看有沒有其他人可以解釋,我的說法是依照法院判決來的 不想看判決的 相同的內容也有新聞 被告為進行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通盤檢討,於民國76年4月
爆
Re: [新聞] 民進黨爆柯在市長任內圖利廠商120億? 柯這裡有一篇很專業的文章分析了京華城變更案的內容 節錄重點 一、歷史背景 1.這一切都要從 1987 年開始說起,當時京華城的位置還是唐榮鐵工廠(這時屬於第三種工46
Re: [新聞] 關鍵公文曝!他曝:柯文哲親批「速審速決我同樣引用鏡周刊 --------------------- 京華城在2001年風光開幕,號稱世界最大的球體賣場,因造型特殊,吸引許多民眾前往參 觀。不過,風光開幕不到10年,2010年即向北市府申請重新開發,時任市長郝龍斌的北市 府認定重建的容積率應以捐地後所餘的7成「商三」土地計算為392%,京華城不滿,歷經9
Re: [新聞] 柯文哲京華城「圖利說」掀波!民眾黨急民眾黨講的圖市民之利 這指的是藉由釋出利多誘因的政策性獎勵 提高業者的參與意願同時造福市民 獎勵依據還是參考了內政部的標準12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這個案子 威京集團自己有出來說話 根本就是柯文哲當市長的時候 坑了 小沈哥 還好我大花媽的監察院 糾正北市府 還給小沈一個公道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公司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獲同意變更為商三(特)10
[討論] 柯文哲的容積率獎勵沒有法源監察院認證阿 監察院新聞稿: 臺北市政府於110年11月1日公告核定「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即京華 城購物中心原址,面積16,485㎡)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 」,在欠缺法令依據之下,逕自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8
[問卦] 誰知道這篇監察文在供三小?(背景)本案緣自京華城購物中心原址是在80年間基於開發許可及土地變更回饋精神,以 捐地三成等附帶條件,由「第三種工業區(工三)」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商三)」( 80年公布之都市計畫書,記載捐地後所餘七成「商三」土地之容積率是按該計畫書附件之 「面積比較表」所載560%計算,並未記載按392%計算;392%是把捐出的公園、廣場納9
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還有傻鳥連840 怎麼來的都不知道 只能說綠懶叫真香 媒體狂舔 幸好現在短視頻很發達 連老人都會用 柯柯 怕傻鳥沒耐性 我盡量簡短8
Re: [閒聊] 京華城改建容積增至840%古美門哥昨天不是才討論全世界被噴歪,怎麼今天又來帶風向了呢 京華城這個案子,如果有問題,就是柯文哲市長有問題, 跟監察院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監察院還是指正北市府過去的錯誤認定喔~ 結論1: 京華城的容積率本來就是560%,監察院只是改正北市府過去錯誤的認定1
Re: [新聞] 京華案遭批自創容積獎勵? 柯文哲:台北京華城案 柯出事的是容積560到840這一段 在這之前還有一個容積認定爭議 是392到560 以下是兩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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