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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未滿任期烙跑選別的 應該要賠錢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未滿任期烙跑選別的 應該要賠錢吧作者
akuan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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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推:0 噓:0 →:4

很多工作都要簽約
未滿簽約日期提前烙跑
都會被罰錢

不過
許多議員 立委 縣長
選上之後
沒多久
又跑去選別的
還要花納稅人的錢搞補選

是不是應該立法
讓那些未達任期
提前烙跑的
罰個幾千萬
提醒政客
選上要當好當滿
不要烙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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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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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d01/01 09:04有沒有發現排黑條款又不見了 牽涉減損立委利益 各黨都不會修

bightv4225701/01 09:34排黑條款已經排入下個會期了

bightv4225701/01 09:39https://tinyurl.com/y3nz2s6s

kouta01/01 12:52一樓裝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