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蔡宗珍大法官到底在講甚麼?
※ 引述《menesn (迷思)》之銘言:
: 蔡宗珍大法官闡述問題的時間
: 又臭又長
: 跟其他大法官比的簡單扼要比起來
: 實在嘆為觀止
: 她到底在講甚麼南北
: 不愧是蔡英文在2019年提拔的人馬呀
: 在憲法法庭上可以這樣秀下限
: 然後語助詞這麼多
: 我以為大法官應該要口齒清晰才對吧
: 這個。。。婀。。。
: 每講幾句就
: 這個。。。婀。。。
: 再來幾句
: 這個。。。婀。。。
蔡宗珍大法官的問題重點:
1、立法院代表表示這次增修條文不能成為暫時處分的標的,但蔡宗珍認為這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涉及各個憲法機關的權限,319真調會條例雖主要涉及行政院與立法院的權限爭議,但釋字585號針對319真調會條例也可以做成暫時處分的標的,只是當時沒有做成暫時處分的必要,所以立法院代表是不是想根本挑戰釋字585號做成暫時處分的基本原則?
2、這次增修條文對於總統、行政院相關部會,一般人民課與義務的規定,是否有「拘束力」,這些規定是否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3、第二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些規定是否已經是涉及其他憲法機關權限行使的憲政爭議?
4、承上,如果已經存在憲政爭議,又存在相關權利或公益遭受波及,那做成暫時處分究竟有無不利益?
5、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1是否有明年2月1日前適用的餘地?第一項是否有建立了總統應至立法院備詢的義務?
6、46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之設立,均應於立法院會期中為之。但行使調查權及文件調閱權之時間不在此限。)是不是沒有拘束力?
7、為何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課與人民配合立法院行使職權的義務?義務違反還可以施以相關制裁,依據為何?
蔡宗珍很明顯的作為大法官還真的有點菜,表達能力不足
1、黃國昌第一個問題就已經回答了,他們沒有認為這次增修條文不能作為暫時處分的標的,而是認為聲請人的沒有提出這次增修條文有滿足符合憲法訴訟法第43條聲請暫時處分的要件。
簡單說就是增修條文當然可以成為暫時處分的標的啊,但是聲請人要提出如何滿足憲訴法第43條的要件,聲請人沒有提出啊
2、第二、三、四題基本上是同一題,蔡宗珍真正想問的是第四題,憑什麼不能做成暫時處分?這代表蔡宗珍已經有心證要做成暫時處分了。
3、蔡宗珍真的理解力很差,第五題她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1第一項是否課予總統備詢的義務?是否在明年2/1有適用新法的餘地?15-1明明是邀請總統至立院做「國情報告」,什麼時候是要總統來「備詢」了?第二項翁曉玲也回答了今年賴清德是不用來做國情報告,要明年2/1才適用。再來15-1條第一項只是將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具體立法,也是「邀請」,又不是「要求」總統「應」至立法院,這哪有課予義務?尤大法官詢問總統不來立法院能幹嘛時,黃國昌就回答不能幹嘛了,可見蔡宗珍不是沒在聽前面的ꘊ^答,就是理解力太差。
4、第七題這個問題黃國昌也回答了,依據就是釋字585,確認立法院的調查權,以及對違反調查義務者的裁罰權,蔡宗珍大法官問這問題讓人懷疑她到底有沒有看過釋字585號?
以下節錄釋字585號
https://i.imgur.com/6p7UbmY.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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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分,蔥才是真理,以上
同意,國昌的解釋才對!如果他是大法官
的大法官的話。只可惜台灣沒有這個職位.
這些就是綠油油的大法官一點也不客觀公
正,根本不配當大法官,可憐哪
這些大法官在那邊亂搞,人民最後的手段
就是上街頭
三個人的說法是避重就輕,蔡大法官也
說了,這次立法院行為行使法跟其他立法
的差別在於,一般立法後,立委無法干預
如何詮釋法條的使用,不過本次修法的
對象就是給立委使用,所以不能同等看
待。就是我自己立法幫自己增加權力啦。
翁的說法不等同於所有立院立委都同意。
後續黃國昌的所有答辯也都只是重複無法
評論假設情況。這都只是修飾性的說法,
就連地院法官都不可能採信好嗎...
今天緊急處分辯論準備庭的用意就是要預
防這個還沒有成真的毀憲亂政情況。用
還沒有發生所以無從說起,相對而言,就
是承認目前機制無法避免毀憲亂政情況發
生。這個差別連黃國昌都不敢正面回答好
嗎,他說什麼?「賴清德不來,我們不
能怎樣」不過並沒有回答是否會杯葛人
事審查,這可是大法官直球對決要求回
答的咧。
記得寫考卷
另外大法官問,把人民強制帶到法院的
憲法依據,黃國昌只說憲法有說人民到
立院參加聽證會。憲法是規定人民有權力
或是制度上可以允許,不過黃國昌是擴充
解釋,成為人民積極的義務。這個連法
學院大二生都聽不下去好嗎,你以為大法
官吃的下去?
我講結論啦,不要學黃國昌那套,以為
拿磚頭文字丟出來就是個專家。人家有
直播在圈粉,你在這裏沒有支持者幫你
壯聲勢,這種不堪入目的辯解只會被打臉
。
什麼理解力差,蔥粉從來沒有思考過怎
麼自己的法條理解只能跟中國接軌。
319真調會你還可以具體的說哪裡違憲,
現在這個法案到底違憲在那?範圍,行
使法中也有規定;法律正當程序,行政
罰有救濟程序、刑事罰就一般刑事案件
的程序;要監督這個貪腐、黑槍、弊案
的政府怎麼難哪麼難,大法官希望我們
社會充斥貪腐、黑槍、弊案嗎?
你跟大法官辯論識字的理解能力,黃國
昌只敢拿美國德國出來說外行話,事實上
他也沒說美國德國跟他的版本差異。你
還真的拿個大綱望文生義。這樣子幫人辯
護,案主會很慘耶。
呃,前科犯有權力索取偵查中的資料,這
樣子就真相大白?洪孟凱都示範要強索
營業機密了。傅其崑跟徐巧芯的連連看
有辦法客觀辦案?
人民可以到立院參加聽證會變成人民有義
務被傳到要到立院聽證,立委突然變超有
權力欸
一句話 黃國昌記得交大法官給的作業
找殺人犯跟金融詐欺的還有一輩子靠老
母血統沒出過社會的來辦案,這樣子能
夠打炸?頭腦還好吧?
要監督腐敗的政府不相信需要經過國家考
試的檢查體系,然後要我們無條件相信這
群民意甚至黨意當上的所有立委?這不對
吧?檢調體系濫用會被懲處,阿這群甚至
未來的立委呢?
黃國昌現在還沒睡覺,寫作業中,你要
不然幫他寫好了,釋憲大師。
什麼都不知道,例如:沒有可能的行為
、動機資料,要好好立法比較困難吧?
我是不太相信陳玉珍有什麼能力辦案啦,
你告訴我一下她除了摔角還有幫腔中國,
還能幹嘛?
他現在也是立法委員,本來現在就可以
立法,妳給他資料去佐證立法,總比盲
目立法好吧?也不是一個人就可以通過
法案
是沒有要釋憲,大法官才可以釋憲,小
小草民能卑微的嘴炮一下法官的行為吧
?
草民嘴砲大法官看不懂釋字,你說我能
怎辦呢(攤手
連續噓真的很急,笑死;但這篇也莫名
其妙上了熱門。很明顯這次準備庭聲請
人律師都是有備而來,藍白就是被將了
一軍,但後續怎樣還是很難講啦,難得
看到這種跨院的大場面。
你要草民了解一下現在大法官組成的原因
吧,還不是國民黨在陳水扁時期毀憲亂政
,不同意大法官人選,搞得空缺到後面。
有沒有注意到國民黨根本不敢講這些,只
敢說是蔡英文提名,沒說為什麼搞成這
樣。
幫推 噓的也沒看585耶
就只是看看一個說大法官看不懂釋字的咖
阿,黃國昌需要他幫忙寫作業。
連原po說什麼都沒看還能盲推,難怪開了
蔥仔直播就先開始舒服...
說賣台的,憑什麼當中華民國大法官
滾去台灣國當你的大法官
下賤畜生民進黨走狗機關
只是順著國昌回答大法官的話,因為沒
有實質的顛覆,分享看法,難道沒有實
質的證據而判處份,法官都是怎麼專業
的判斷?現在司法是這樣訓練的?直覺
是不是法官那天不爽也可以判你有罪?
真恐怖
都不怕前科殺人立委判你藐視國會了
你還可以申訴法官,你怎麼申訴立委?
對了,不分區不能罷免,然後現在他們要
讓實質罷免不可能。
現在小草發現自己比國昌強多了
讀冊讀對尻脊骿去
蔡的意思是要推翻抹滅585號,讓國昌沒
有依據
提升罷免門檻不是拿掉了?扯前科 又
扯罷免 但這題不是討論暫時處分? 有
偏見就承認 講一堆其他的幹嘛
蔡那是這個意思...585釋字的理解,黃
國昌學派算是獨樹一格。見林不見山。
國民黨要硬幹了唷,啾咪
這是連署辦法修嚴跟罷免投票門檻的確
沒關係啊,五餅提案也有連署修嚴不是
?
不要學蔥仔一直轉話題啦,你沒看大法官
不吃這套。
有人崩潰連噓欸
青鳥也懂以問答問
你才一直轉話題吧,連署加嚴 各黨不
算有共識? 不然吳餅的提案是什麼?
你是大法官? 不然回你關大法官屁事
,先承認自己有偏見就好
網軍那麼早上班是有比較多鐘點費嗎?
比戰國策還急笑死==
問原po,誰找他當辯護律師誰倒楣
噓屁啊 人家都整理重點出來還在跳針
比較相信被指派的法官的咖,其實理想
中喜歡生活的國家應該是中國吧?
那個噓的可能是個高明的律師 只是早
起沒事幹 跑來抬槓
好氣好氣^_^
各位蔥粉,你們有法律問題多跟原po請
教。黃國昌還需要靠它來寫作業咧。
幫忙結論:立院諸公沒受過司法訓練考試
,經濟犯更生人都可以私設公堂辨案
不喜歡民選制度產生的立委制度,也可
以去別的國家啊
看法庭還造謠,國昌明明就有問答,這題就
那個沒當過法官連博士都不是的尤大法官想
要栽贓的題目,還可以預設別人跟你尤垃圾
心態一樣無腦杯葛人事喔? 在開庭之前民眾
黨才跟院長講好要支持開始審查NCC的提名人
選
每個大法官對法律文字的解釋不同 相似
的問題本來就可以重複問
現在在大法官面前這樣講,可是之前在別
人的節目黃委員國昌可是說立法院經院會
決議,總統就得來,這我們也沒黑他啊!
但是說法跟結果怎麼差別這麼大!
黃狗腸粉
所以我才說,搪塞之詞大法官不可能採信
,一般地院法官也會自由心證知道被告
講的是真話還是幹話。
噓文上班了
所以法官只要心證,不用實質證據就可
以判斷,心之所向,偏向何方,真是公
正不可受公評?
不堪入目的辯解 期待黃國昌寫作業是緣木求
魚
補個噓
你寫這麼好 還有人噓? 看來是寫對了
你行你去當大法官阿
補
讓會內線交易的人來打貪,藍白真蚌
你誰啊? 幫人家大法官重點整理
其實蔡前面都在睡啦,輪到她的時候
才出來使用讀稿機
蔥哥才是最頂的
下列那一種法學理論,相當程度上促
成二十世紀極權主義的政治悲劇?
(A) 法實證主義
(B) 自然權利論
(C) 社會契約說
(D) 天賦人權思想
黃國昌和吳宗憲的論述就是二十世紀
上半法實證主義那一套
你的理解能力真的很差
爆
[爆卦] 釋字585號:立院有調查權。法盲苗?大法官解釋釋字第585 號 -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 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 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26
Re: [新聞] 反國會擴權 賴清德聲請釋憲憲法訴訟的類型就大概分成3種: 1.法規範違憲審查 2.裁判憲法審查(本案無關) 3.機關權限爭議 本案沒有裁判,所以第2點就不用談了。15
[黑特] 要求總統即問即答就是違憲不懂怎麼會還有人問國會改革法哪裡違憲 還要主張違憲的人自己提出完整的主張 隨便舉一個就好 要求總統即問即答就是違憲 不管是哪個黨修這個法都是違憲 跟哪個黨無關 跟你立場如何無關15
Re: [新聞] 嗆藍白「想挑戰釋字585?」 蔡宗珍曾霸這個記者看起來是直接超譯了蔡大法官說的內容! 一開始,蔡大法官就直接講了: 1.這是暫時處份申請案中的意見陳述的流程,並不涉及後續的言詞辯論(8/6),所以不管 是那一方,如果要拒絕陳述都是可以的。 2.審議的標地立院職權行使法增修條文是法律,不用關心現實的政治運作及政治攻防。9
[討論] 關於今天憲法法庭,蔡宗珍大法官的部分蔡大法官: 立法者制訂法律後,一般來說,立法者的意志不是客觀法律效力認定的主要依據,立院也 不可能壟斷或主導法律解釋權。但是立院職權行使法是立院涉己職權行使的法律規定,則 必然成為例外。 請教立法院代表:4
Re: [新聞] 嗆藍白「想挑戰釋字585?」 蔡宗珍曾霸蔡大法官也是很有趣, 阿扁被判罪時一直鼓吹法定職權說, 結果實務甚至大法庭到現在也是採實質影響力說,也沒看到被宣告違憲。 不然所有大官就算親自動手,也未必有罪,除非能確定他法定職權範圍(總統的法定職權絕 對管不到基層庶務)。4
Re: [黑特] xxxcv:你還是看不同意見書→ CavendishJr: 而且啦光是聽證會可能吃到刑罰,就 → CavendishJr: 已經違反585了,這些你怎麼不願意談 有關公務員在聽證跟質詢進行虛偽不實陳述是否可以採取刑罰作為手段究責,這部份持保 留態度,因為要等今天下午憲法法庭進行侮辱公務員是否除罪宣判後,才有評論。 依照目前修法方向,是把究責條文放在刑141下,刑141條的判例,侮辱公務員保障的是國2
Re: [新聞] 國會改革法案初審 柯建銘:藍白毀憲亂政擴權? 585號解釋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2
Re: [黑特] 行政院代表整個被大法官打爆耶..你完全聽錯了吧 詹森林大法官是說 你依47條你可以提 那立法院用65條來提你怎麼說 或許塔綠班認為贏了X
[討論] 所以申請暫時處分的理由是什麼?在憲法訴訟中,為了“避免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或公益受到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 要性”,無其他手段可以避免時,憲法法庭可以依照聲請或者依照職權,作出暫時處分的裁 定。 出自法律百科 說實話我不知道僅是被質詢會受到什麼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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