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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立院明協商健保點值每點1元 賴清德今表達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立院明協商健保點值每點1元 賴清德今表達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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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面對健保資源的浪費

最主要的就是

有一堆老人喜歡到處去看病

拿了一堆藥不吃就算了

還有一些人專門跟這些老人花錢回購藥品

我知道現在病歷好像有雲端化了

但似乎也不是所有的醫院都有加入的樣子

如果今天病歷雲端化

可否阻止這種濫發藥物的行為出現呢?

譬如查病歷,病患昨天已經在A醫院拿到了慢性病藥

那B醫院理論上就不該開藥給病患

也許你會說,那人家把藥弄不見怎麼辦?

當然是可以啊

你敢說

那B醫院就開藥給你

但你不能再隔天又到C醫院說自己藥弄不見了吧?

也不能又過一個月,又連續說自己藥弄不見了吧?

給病患一個額度

超過額度,檢警進入調查

我覺得就能相當程度有效的嚇阻這些問題






然後病歷雲端化

當時有反對聲音出來

是說這樣違反隱私

我坦白說並不認同

或者是說

雲端化的好處遠大於隱私權的保護

畢竟這個是影響生命權的持續

譬如

今天你一個北部人到東部遊覽

發生車禍

送到醫院去搶救

假如病歷雲端化

在核實你身分之實

醫生就可以根據你的雲端病歷知道你有沒有甚麼慢性病病史

或者有沒有甚麼藥物過敏的問題

可以跳過一大段測試免疫反應的時間

直接開始醫治

隱私權的問題

應該是落在能取得這些雲端病歷的醫師管制與罰則之上

譬如立條法

沒有在醫療行為之中觀看,使用病人雲端病歷

直接拔除醫師資格,終生不得執業

那我想應該沒有多少醫生會拿自己生涯做這麼無聊的行為

而讓不同的醫師知道

你有性病,高傳染性疾病,或者做過老二增長術或入珠

這有啥關係呢?

畢竟離開醫院,九成九的人生就跟醫生沒啥關聯

要說也只有公眾人物,特別是政治人物

怕人知道他們有奇怪的病吧

但那也是隱私部分,應該由醫師行為端去管制




更不用提

之前發生過一個案例

病患隱瞞自己有愛滋病的狀況

弄到幫病人搶救的醫師護士臉跟身體都被噴濺到大量血液

醫護是好心搶著時間

但如果知道該病患有這個問題

也不過就是多穿一套防護服罷了






利用雲端病歷減少醫藥資源的浪費

其次就是成藥的開放上

現在的成藥都必須要在有藥師在的藥局購買

但其實我認為意義其實沒那麼大

本來成藥這種玩意就是成分不會很激烈

主打一個吃不死你的節奏

這種東西有甚麼好給藥師管控的?

那這樣藥師一定會靠北

那就對了

那為了補償

也讓藥師真正能發揮價值

應該把一些處方簽的藥劑開立的權力下放給藥師作

譬如小孩的甚麼感冒藥水之類的

我自己有個小孩

去藥局,對不起,三歲以下不可能有任何成藥可以購買

你只能去醫院

但去醫院,每次就看個三分鐘

感冒嘛,開來開去就是那幾罐藥水

不是我看不起醫師這個職業

但藥水瓶上面都跟成藥差不多有詳細的治療項目與副作用項目

長個眼的都知道拿來幹嘛的

差別就只是在於

多少體重的小孩應該吃多少CC而已

但這種東西真的有必要醫師才能知道?

藥師真的不行?

而成人的感冒吃的處方藥

其實常吃的也是那些

邏輯上我認為藥師應該也可以處理




如此

絕大多數主要使用健保的感冒狀況

就會由地方診所與藥局給處理掉

那醫師應該可以少看一些病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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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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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ebke 07/15 15:14健保早就有擋重複開藥 重複門診了

gogen 07/15 15:18有限制領類似藥的頻率

benny1990615 07/15 15:18健保費早該漲了

benny1990615 07/15 15:19另外藥師沒有辦法當密醫,程度差太

benny1990615 07/15 15:19

q347 07/15 15:23防護服不用健保出錢喔?

viagraho 07/15 15:53早就雲端藥歷

但要病患簽名是否能給其他醫院看 不是強制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103.46 臺灣), 07/15/2024 15: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