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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阿北公文其實也講得很對,不能一人負責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阿北公文其實也講得很對,不能一人負責作者
Mazda6680
(SE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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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不是副市長一人要扛起全責的沒錯...

其實阿北還算有點良知啦,不是副市長一人負責應該是全部有簽名的蓋章的通通要負責

不然給你官印幹嘛!? 在古代虎符是身分職位的象徵...是你執行公權力的證明

豈容你亂蓋隨便蓋!? 不能一人負責講的是非常正確的事情,現在擺明了只有副市長被鴨

阿北應該參一咖換他被雞 全市府上上下下有蓋章有簽名的通通一起進去好嗎

阿北應該差不多要被限制出境出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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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古就找帥大叔,大叔教你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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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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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9y8x71234 09/03 12:53所以鄭貪污 民進黨上下一起死? 提名

z9y8x71234 09/03 12:53的是誰要不要負責?

所以鄭貪汙的公文誰蓋過章簽過名 你拿出來給大家對比看看

meredith001 09/03 12:53阿北要逃要快喔 人道走廊不等人的

netboy789 09/03 12:53合理,貪官污吏通通抓去關

winmingyam 09/03 12:53昔有差不多先生,現有不知道先生

※ 編輯: Mazda6680 (219.69.83.90 臺灣), 09/03/2024 12:55:45

Artsnowfish 09/03 12:56法律責任等司法,但是政治責任100%,

Artsnowfish 09/03 12:56現在最該做的其實是政治道歉

Artsnowfish 09/03 12:56不過新政治是民進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