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憲法法庭正式受理「立院行使法」釋憲案
以為會一府三院都收到聲請書後一起併案受理
結果看起來是分開處理
民進黨團的案號是「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
聲請書也公開在網站上了
有興趣的自行去看
https://i.imgur.com/pjfteme.jpeg
https://reurl.cc/XGKD1R
另外目前只剩監察院還沒送出去的樣子?
前天是民進黨團
昨天是行政院
今天是總統府
監察院什麼時候遞案還沒確定
總之藍白委真的厲害啊
粗糙法學派立個法搞成這樣 笑死
--
民進黨:寫8年也寫不出來
哇!成案了!
還有立院黨團要送阿
立院黨團已經送了,我沒有打到,因為是
前天的事情XD
期待大法官打臉藍蔥
還是補一下好了XD
113年第一號 狗昌應該開心啊
好像有人說案例發生前是不能釋憲的
大家下載書狀研究吧!加油
有沒有這種被釋憲駁回的案例阿
坐等狗昌吃鱉跳腳,大法官都綠油油,怎
麼不是卡提諾來判決?
一堆被駁回的。
如果一寫出來就違憲
那我還寧可寫八年都不要寫出違憲的
法律搞成這個樣子
大法官連法律3日後生效這種都能釋憲
大概是碰到新玩意 想玩玩看而已
樓上你在說啥,6/24公告6/26生效6/
27行政院提釋憲,時間上沒問題啊
快點把這個洗下去 puma抓出來釘牆上
如果你對生效時間有疑問,去看中央
法規標準法,裡面規定時間計算方式
跟你以為的不一樣
挺國昌! 他說沒問題!就給他釋憲啊!
我大狗猖立委終於可以大戰大法官了 嘿嘿
大法官最好敢自打臉
總統府跟行政院是合理的 可是民進黨團
也受理是為什麼 它不是當事人吧?
釋字第161號 亂噴前先自己google一下
早就一個大法官提名時候被打爆了
到底在供三小 受不受理是他媽看訴訟法規定
49條有那麼難理解?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委員不是當事人?
??????
我到底看了什麼。
49條看到了 那沒事
不錯 可以早點看戲了
立法院是當然當事人,這是立職法,監察院
反而很難勾上關係
100多位法律學者反對藍白惡法,大法官一
定說違憲
雙邊開始吹哨壯膽….
立法院是覆議失敗 其他才不合規定
希望大法官不要當民進黨打手
法盲閉嘴好嗎
蠢豬真多
監察院難勾上關係???
監察院宣布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日期:113-06-25)新聞稿:
一、監察調查權乃憲法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
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妨害與侵犯。
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擴大
調查之規定,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之核
心職權,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
奔命,倘監察院與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
,更將肇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
作。
三、人權乃普世價值,全體國人均應守護,
然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已違反
國際人權公約意旨,恐斲傷我國長期以來戮
力護衛有成之人權保障形象。
也可以受理後再併案就是了
藍白黑箱擴權還怕別人講啊
國蔥大濕的四權分立比較憲法學還沒寫好嗎?
立案而已是在高潮什麼…根本還沒審去
看以前的不受理案件每個都有立案啊
這個只是立案,到時候要先送審查庭看
要不要受理,三個大法官決定即可
說案例發生前不能釋憲在帶風向嗎?有名
的釋字603號將戶籍法第 8 條「強制按捺
指紋」宣告違憲,當時案例也還沒發生喔
立委比較確定:就立委職權在行使。行政
院也確定:院長部長被質詢,官員們整天
被要資料。總統是沒發生,但地位最高給
過也不一定。監察院比較尷尬。
20
[舊聞] 聲請解散民進黨 憲法法庭首例裁定不受理1.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來源︰ 中央社15
[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好像很多人認為本次死刑釋憲案是民進黨要強推廢死 查了一下發覺並不是這麼一回事,至少不是這麼簡單粗暴的歸因 我全無法律背景,以下只是非常簡化地整理來龍去脈: 有關大法官職權的行使,從1993年起是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作為法源依據 主要內容大致包含:12
Re: [討論] 現在廢監察院到底卡在哪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 632 號 解釋日期:14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憲法訴訟法 第6條 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2
[討論] 今天新出爐的釋憲不受理案如確信相關規定有違憲疑義者,應先行使其憲法所賦予的修法權限而未果後,才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大法官說覺得規定違憲 你們立委要先用憲法給你們的修法權後還修不好才能聲請釋憲欸... 現在該怎麼辦阿 明天一定要讓藍白看看如何在禮拜二晚上召集20萬人上街頭!3
[問卦] 計畫比憲法位階高嗎?是這樣啦 昨天有人聲請釋憲說確診應該可以投票 然後今天裁定說「計畫」不是「法規範」或「裁判」,不屬憲法法庭管理 聲請與受理規定不符,裁定不受理 那這樣是不是以後也不用弄什麼特別法、緊急法2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員 : : 連署、監察院。 : : 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楊智傑表示,全世界有覆議制度的國家 : : ,不曾有過提出覆議失敗之後,再去聲請釋憲,全世界沒有這種先例。 : : 楊智傑表示,4個機關裡面除了四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連署外,其餘3個機關其實在現階
85
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46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35
[討論] 塔綠班要黃國昌負責?28
[討論] 原來冥進洞上禮拜開會就知道了ㄛ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8
[討論] 賴清德在黨內壓不住菊系?11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25
[討論] 謝宜容到底是陳菊還是黃國昌的人啊?21
[討論] 姚惠珍那麼兇喔20
[黑特] 看完媽媽影片,有良心的理智線還在?22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8
[討論] 謝宜容回公職..還能爽爽過完領終身俸嗎?12
[討論] 謝宜容出事為啥先去找黃國昌?19
[討論] 怎麼一覺起來謝宜容變黃國昌的人了?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9
[討論] 公務員 你動不了8
[黑特] 當真相被層層掩蓋,正義早就不復存在9
[討論] 網路熱議:台女霸凌下屬2
Re: [討論] jacklyl 深夜跟政黑板友道歉9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1
[討論] 看到謝宜容道歉 賴清德民進黨完蛋了 續燒7
[討論] 我開始同情賴清德了9
[討論] 所以賴道歉代表他是藍白的嗎?7
[討論] 會霸凌的怎都醜女8
[討論] 下週可以回歸討論柯嗎4
[討論] 昨天綠畜洗黃國昌是不是人渣都不如9
[討論] 陳菊跟許銘春再騙誰?8
[討論] 所以沈柏洋說的負責的委員是誰?6
[討論] 適當追究官員責任,切莫過分霸凌謝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