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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鄭文燦二度交保檢再抗告成功 高院撤銷裁作者
CrazySept
(九月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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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家節重點

主旨

1.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重點節錄

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
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最後還是寫不得再抗告



高等法院的新聞稿出來了

https://tph.judicial.gov.tw/tw/cp-803-2498367-d7da2-051.html


13年度偵抗字第1358號新聞資料

前桃園市長貪污等案件

檢察官因被告鄭文燦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5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於今(10)日宣示,簡要說明如下:

壹、主文

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原審裁定主文:鄭文燦以新臺幣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禁止與同案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聯繫或接觸。】

貳、理由要旨

原裁定認被告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基於趨吉避凶及脫免刑責之人性,不乏知名政商人士面臨重罪追訴下已有逃亡的前例,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卻又以被告卸任市長職務已逾1年半,是否仍對桃園市政府有影響力存有疑義,檢察官未釋明被告供述與何等公務人員或被告之秘書、司機等輔助人員有出入及勾串之虞,以及主要證人即對向犯均已指訴綦詳,除年近90歲之楊00交保之外,其餘均已羈押禁見,相關蒐證照片已呈現於卷內等,而認被告無勾串之虞。惟依卷內事證,仍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已有數名被告、證人經訊問後釋回或交保,被告得輕易與上述涉案人接觸、聯絡,參諸被告政商關係綿密、人際往來廣闊,顯然具有極高政治地位及社會影響力,檢察官指稱尚有潛在未浮現之相關人而有勾串可能,並不違反常情事理,何況現今資訊流通發達,社群媒體影響無遠弗屆,憑藉便捷之資訊工具進行勾串,實非難事。原審以案發至今已多年,被告離開桃園市長職務逾1年半,無串證、滅證可能性,認無羈押必要,顯然忽略被告的實質影響力,容有再斟酌之餘地。爰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適裁定。

叁、合議庭成員: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郭豫珍、陪席法官黃翰義、劉兆菊。

肆、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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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91.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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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azySept (220.143.191.211 臺灣), 07/10/2024 19:57:18

s81048112 07/10 19:57實質影響力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GYGY5566 07/10 19:58Gggg gggggg

sassuck 07/10 19:58實質影響力真的狗屁www

peter080808 07/10 19:58不得再抗告是指不能真的高院判決進

peter080808 07/10 19:58行抗告

我知道 我是針對陳東豪標得 虧他還是司法記者出身的

※ 編輯: CrazySept (220.143.191.211 臺灣), 07/10/2024 20:00:08

Supasizeit 07/10 19:59不得抗告是指檢察官?

cvnn 07/10 19:59不得再抗告 高院脫身了 地院再判一次 結束

不得再抗告 是指 1.原裁定撤銷,發回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這個裁定而言

s81048112 07/10 19:59那個不得抗告 好像每次都有出現

※ 編輯: CrazySept (220.143.191.211 臺灣), 07/10/2024 20:01:31

pv 07/10 20:01真是 爛戲 大家只想脫身

WeGoYuSheng 07/10 20:01對狗黨->大水庫理論無罪 對綠營->實

WeGoYuSheng 07/10 20:01質影響力定罪

skylion 07/10 20:01跟教育部之前有點像

skylion 07/10 20:02一直拖不肯宣布訴願結果 不想負責任

YOLULIN1985 07/10 20:03所以七進七出胖子龍有機會了?

dearjohn 07/10 20:04實質影響力<<< Dpp專用詞是吧?

skylion 07/10 20:04想請問 這這些來來回回的期間 檢方可以

skylion 07/10 20:04直接起訴嗎?

omanorboyo 07/10 20:04前紀錄是五進五出 胖子龍可以挑戰一下

cake10414 07/10 20:06青鳥該包圍了!!

cake10414 07/10 20:06高院誰管的 太誇張了

sd2567 07/10 20:07檢方要起訴早起訴了

skylion 07/10 20:09所以羈押對事情釐清與否有關嗎?

CrazySept 07/10 20:09檢方在桃園政府還有人沒問

CrazySept 07/10 20:09現在在外面還能串證

sd2567 07/10 20:12要怎麼沒問 這案子多久了

CrazySept 07/10 20:13桃園政府 政黨輪替後才開始給資料耶

skyexers 07/10 20:20這個實質影響力不是來判斷有人有沒罪

skyexers 07/10 20:20前面的是想笑死誰

skyexers 07/10 20:20通通跑到一篇集中洗wwwwwwww

whizz 07/10 20:59 好一個實質影響力!!! 轉殺DPP之刀

piggybill 07/10 21:12司法改革就是笑話

rtwodtwo 07/10 21:17阿燦有實質影響力 土地變更還會失敗??

rtwodtwo 07/10 21:18笑死人的實質影響力

fongling 07/10 21:42實質影響力 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