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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如果你是警員該怎麼做?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如果你是警員該怎麼做?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
時間推噓 6 推:7 噓:1 →:19

※ 引述《nicetree (nicetree)》之銘言:
: 如果各位是當天的警員,該怎麼做才能全身而退?
: 1.正常開單,不爆料
: 結果議員說回去講,記住你的名字後向長官報告,看原本警局的態度,八九不離十
: 最後被銷單+長官關注
: 2.正常開單,回去爆料
: 一開始應該會被長官關注,爆料後,有可能連上層長官都被燒到
: 3.不開單,且忍氣吞聲
: 除了一口怨氣忍住傷身體之外,天下太平,這大概是最好的方法
: 4.不開單,回去跟朋友講,被朋友爆料
: 就是這次的結果,警員被記申誡,朋友也沒了,慘~
: 結論:下次看到違停,先查一下是不是議員的車,看到議員閃遠一點,百害而無一利,: 以後誰敢開議員罰單




其實警察就是選擇了最糟糕的做法


這個跟開不開單都沒有關係

不管開不開單 警察都不會有事


重點在於爆料的部分

爆料會不會有事 就要看這影片是傳給誰?

如果今天影片是給記者 由記者爆料

那也不會有事


但偏偏這個警察是把影片給fb粉專管理員

然後由粉專管理員 發動政治上的攻擊

這個事情就很嚴重了



畢竟警察代表的是國家機器

等於是用國家機器的力量 結合fb粉專

對反對黨議員進行攻擊


這個要認真追究 就是瀆職罪 + 免職 ...

就看這整件事情要辦到什麼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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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32.6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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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55009905/28 10:15推推!讓我們繼續追殺警察!大餅才沒有違停!大餅大餅得

a255009905/28 10:15第一

etset05/28 10:15還再發一列車...

wawaking105/28 10:16那拜託你趕快追究我想看要怎麼免職跟成立瀆職

這個就要看鬧多大了 鬧越大 整件事情要辦的層級就會越高 現在這2支申誡只是警察機關內部處理 如果整個案子被送到政風 究責 執行公務的影片傳給私人fb粉專 對反對黨議員進行攻擊 這個警察就真的毀了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18:10

wawaking105/28 10:16說到做到喔不要嘴炮

追究也是要看警察或是政風要不要介入處理阿~ 政風一介入 警察瀆職罪 + 免職 機會頗大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19:11

bbbing05/28 10:18反正就硬塞到藍白嘴裡說你挺違停

bighorse005/28 10:18藍到這就是韓導說的國家機器動的很厲害?

solsol05/28 10:18原po去檢舉看看啊

CenaC05/28 10:191樓感覺小朋友 她早就為違停道歉了 超腿

solsol05/28 10:19你沒檢舉成立 綠粉不信

ShadowPoetry05/28 10:20我只問,憑哪一條法律可以這樣判

瀆職罪章 第 131 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第 134 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這3條都有機會 重點是 "利用公務員身分" 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一旦有罪確定 當然就是免職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23:07

ShadowPoetry05/28 10:26請問這裡的不當利益在實務上如何該當此次警察的行

ShadowPoetry05/28 10:26為?

這個就要看法官怎麼判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 不法利益" "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重點就在於 這個"私人"有沒有得到不法利益 就是粉專管理員 得到這影片 發布之後 有沒有得到不法利益 有的話 這個罪責就是適當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29:22

ShadowPoetry05/28 10:29132條也才1年以下,申請易服勞動服務通過,警察就

ShadowPoetry05/28 10:29不用免職了

ShadowPoetry05/28 10:29所以fb社團的不法利益要如何舉證

FB社團不法利益喔...~ 法官可能會調銀行金流吧?!~ 有金流 就是有不法利益 公務員只要判刑確定 入監服刑 就是免職 除非緩刑 易科罰金 就還可以繼續做 這就也是要看法官怎麼判 法官的權限很大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32:16

solsol05/28 10:32FB粉專的流量和知名度大增長,算一般的利益吧

這個利益 還要看是不是利用不法手段得到的利益 例如 私人FB粉專 得到警察的影片 (不法獲得) 公開影片之後 所得到的利益 就該當不法利益...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34:36

Miseryz05/28 10:34不管開不開單警察都會有事,議員擺明了「回去再講」就代

Miseryz05/28 10:34表沒有要放過這件事,不開瀆職,開了長官大概會被叫去罰

Miseryz05/28 10:34站。明明是議員在為難基層小警員,為什麼受害警員還要被

Miseryz05/28 10:34懲罰?

並不會 警察開單 不開單 都不會有事 有事的部分 是把執行公務的影片 傳給私人FB粉專進行政治攻擊 這部分才是嚴重的事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35:53

a1chemy05/28 10:53真的槓精,講一些很難舉證不著邊際的條文...最慘喔?是不

a1chemy05/28 10:53是忘記年底有選舉啊?

這不會難舉證阿~ 最明顯的應該是可以看銀行金流 如果FB粉專管理員有不明來源的金流 就要跟法官解釋 這錢是怎麼來的 如果是不法獲得 當然就是會有罪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0:56:19

Miseryz05/28 11:02這算哪們子政治攻擊?就事論事員警公務影片外流是該辦,

Miseryz05/28 11:02但議員權力壓迫是事實。粉專的部分查完再說,還沒查什麼

Miseryz05/28 11:02都是白講的

這確實就是要看法官怎麼判啦~ 反正現在巧芯要告粉專管理員告到底 上了法院 管理員每個帳戶的各種金流都會被調出來看 就看有沒有這不法金流了~ ※ 編輯: aass5566 (118.233.32.69 臺灣), 05/28/2022 11:06:22

lazycat505/28 11:33你去跟台中員警說。開單被調職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