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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苗博雅最終變成了她最討厭的人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苗博雅最終變成了她最討厭的人作者
joking9923
(AQA)
時間推噓20 推:23 噓:3 →:94

你這個比喻邏輯很怪。

學生未成年、繳錢去學校上課、寫情書又沒有公開;老師這樣做當然不妥。

公務員已成年(有小孩)、領納稅錢、上班時間使用公家機關電腦在網路上匿名公開造謠、批評業務相關人員。

你真的覺得這兩件事情可以放在同一個天秤比較?

這個公務員如果用自己手機跟網路,並於午休或休息時間上PTT推文,都不會有這個問題。

明明就是自己先做錯事情,還要在那邊大小聲,這跟那個違規停車的議員有什麼兩樣?

如果真的要說有什麼不一樣,就是人家是議員,市府會保護她;但你們是公務員(韭菜),出事就是切割。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坦白講
: 苗昨天的行為 就像你我小時候在讀書的時候
: 你寫情書給同班同學 流傳到老師手裡
: 老師講說要給你言論自由 要你站起來大聲朗讀書信內容
: 而且你是個同性戀 要你自己在班上公開自己的性向
: 老師可以美化自己的行為叫做給你言論自由 愛要大聲說出來 別壓抑自己的性向
: 但是這是何其幼稚、羞辱
: 不用身為成熟的人
: 小孩子都會知道這樣做不對 看到事情演變成這樣很遺憾
: 真的很遺憾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86.188 (臺灣)
PTT 網址

bighorse006/14 09:51一樣的揭人隱私為什麼不能比

chx6406/14 09:53隱私? PTT上論壇上發言算公開的阿

figgy06/14 09:53隱私?

chx6406/14 09:53還是你要說"頂著公家機關的IP"?

matheyb06/14 09:544%仔要挺利用公務時間造謠謾罵?

bighorse006/14 09:56有個老笑話 遮住重要部位跟遮臉 都是隱私

bighorse006/14 09:57我反對用公務時間做私事 也反對議員揭人隱私

chx6406/14 09:59你對PTT上的地方環境 有錯誤的隱私理想

chx6406/14 09:59或者說 你對於網路生態的隱私權理解錯誤

tigertiger06/14 10:01兩件事 塔綠班想用公務員犯錯來合理化議員洗臉

tigertiger06/14 10:01反正你公務員錯在先 我台派怎麼搞你都是對的

chx6406/14 10:02你以為使用匿名帳號發言=有隱私 但你的IP其實代表你

timeriver23506/14 10:024%肉搜之前老師就沒有隱私問題

chx6406/14 10:02更何況是公家機關的IP

bighorse006/14 10:04可以被找到 代表可以任意揭露嗎

air98998906/14 10:05PTT本來就匿名發言。

air98998906/14 10:05還是大家鼓勵苗議員推實名制,這樣才知道到底誰有網軍

bighorse006/14 10:06你家的地址也許能被找到 可以公佈嗎

lwid06/14 10:06上班本來不該上PTT不過被質詢羞辱也太超過了...

kuninaka06/14 10:06你去問你家資訊局阿幹麻公佈LovError

chx6406/14 10:06那是你自以為匿名而以 真有為特定目的或增進公共利益

chx6406/14 10:07跟你匿名不匿名根本毫無關聯 都找的到你

bighorse006/14 10:08事實上是匿名的 就像我現在可以看你IP不知道你地址姓名

timeriver23506/14 10:084%不是最愛嘴有違法就去告啊

creakcreak06/14 10:08同意lwid大 上班用ptt是不對的 但不代表就可以這樣

creakcreak06/14 10:09質詢

chx6406/14 10:09所以我才說你對PTT甚至網路環境的隱私理解錯誤 事實非匿名

kuninaka06/14 10:09造謠為什麼不能質詢?

kuninaka06/14 10:09用公務機關的網路上班時間到公眾論壇造謠

kuninaka06/14 10:09這個不能質詢?

timeriver23506/14 10:09為什麼覺得念自己發的文是種羞辱呢

chx6406/14 10:09但書就是特定目的或增進公共利益來避免觸法 查你IP

timeriver23506/14 10:10不就自己發些垃圾文還怕連結到自己對嗎

chx6406/14 10:10拿臉書來對比 你就知道臉書可以比PTT隱私還要高

bighorse006/14 10:11找出上班摸魚的是增進公益 在議會羞辱他的匿名言論不是

ghostdx06/14 10:11他發言有說代表市府? 沒有的話 是要質詢什麼?

chx6406/14 10:11甚至發文過去給臉書要求提供資料 臉書多半還不會理會

chx6406/14 10:12PTT這理則是 發文過去 馬上乖乖提供你的各種註冊使用資料

timeriver23506/14 10:12到底念自己的文哪裡羞辱了,會感到羞辱是造假被抓包

timeriver23506/14 10:12

chx6406/14 10:12你怎麼會錯誤的認為自己使用的PTT平台 能保護你的隱私?

kuninaka06/14 10:13只有匿名能保護吧 但是你又用公務機關的IP 保護個毛

chx6406/14 10:14還有喔 發文過去ISP 也是同樣回覆各種註冊資料喔 ^^

creakcreak06/14 10:14kuninaka 不如說哪裡規定可以質詢吧

creakcreak06/14 10:14科長又不是政務官 質詢的範圍跟施政也沒關係

bighorse006/14 10:15這就是侵害隱私阿

kuninaka06/14 10:16規定XDDDD

kuninaka06/14 10:16我還沒提到承恩勒 他說的總經理到底是誰

kuninaka06/14 10:16跟公眾利益有關都可以質詢阿

kuninaka06/14 10:17造謠你們都能護 真屌

chx6406/14 10:17告我的人也說我洩漏個資阿 結果法官一審判無罪 他上訴二審

bighorse006/14 10:18你為什麼被告?

creakcreak06/14 10:18那kuninaka 你去看看台北市議員質詢辦法第2條和第6條

creakcreak06/14 10:18然後說說這次事情「質詢對象」跟「質詢事項」哪點符合

creakcreak06/14 10:18了?

chx6406/14 10:18判決書公開的 自己查阿

creakcreak06/14 10:19如果說不出哪裡符合 那不代表可以這樣質詢有什麼問題

creakcreak06/14 10:19

creakcreak06/14 10:23kuninaka. 我又不護造謠 幹嘛滑坡啊?隨便扣人帽子耶

creakcreak06/14 10:23不贊成可以這樣質詢 跟不贊成可以造謠是可以同時成

creakcreak06/14 10:23立的吧

creakcreak06/14 10:23所以在你的邏輯 認為浸豬籠不對 就是認同外遇噢?

bighorse006/14 10:26看起來跟你被告是兩回事 無法直接或間接識別告訴人,尚

bighorse006/14 10:26非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欲保護之客體

chx6406/14 10:28那是法官用這理由去駁回檢察官的舉證責任

chx6406/14 10:29但科長這案 如果真的上去到法官那 大可說為增進公共利益

chx6406/14 10:30主因很明顯跑不掉 公家機關的IP 所以你不能宣稱帳號匿名

lolwtfnow06/14 10:31阿奇怪自己網路言論這麼會講 要你唸出來又說在羞辱你

lolwtfnow06/14 10:31現在是要說你自己的發言不代表你自己的意見表達囉

bighorse006/14 10:35為了增進公眾利益不用審查他在網路上的言論

kuninaka06/14 10:36就跟你說了他造謠

chx6406/14 10:37不用 還是 不可以 是兩種狀況 前者是道德 後者是實務

kuninaka06/14 10:37找出來問清楚有什麼問題

chx6406/14 10:38實務上公開發表過的言論理應能接受公開檢視 這沒什麼問題

chx6406/14 10:39所以網路上公開發言本來就應謹言慎行 不要以為自己是匿名

bighorse006/14 10:40如果他造謠 可以交給司法 不是叫他到議會朗讀

bighorse006/14 10:40事實上這個造謠應該無罪吧 不然早就檢舉了

chx6406/14 10:41愛錯那案的話 基金會是能對他提告的

timeriver23506/14 10:41質詢他上班作為不就他職務內容嗎

timeriver23506/14 10:42哪裡不可以質詢了

chx6406/14 10:42其他案的自家機關都是以詆毀機關名譽為由去懲處

chx6406/14 10:42我是認為啦 不管是不是造謠 只要沒損到機關聲譽多半沒事

cheng39906/14 10:43老實說公務員被電剛好

cheng39906/14 10:43該學dpp找卡神多好

cheng39906/14 10:43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timeriver23506/14 10:43被質詢者之職掌有關。 所以上班狀況算不算啊

cheng39906/14 10:43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瀉藥

chx6406/14 10:44只要損到聲譽 不管什麼方式 <=各種理由還怕找不到去懲處嗎?

chx6406/14 10:44拿上班時間當理由 剛好而以

semicoma06/14 10:53你說錯了 這兩件事本質都是為了羞辱 這個北市府公務員

semicoma06/14 10:53假如工作沒搞定 行政不中立 那就照現行辦法直接懲罰 要

semicoma06/14 10:53他講他自己的推文 就是知道有羞辱的效果 尤其在PTT應該

semicoma06/14 10:53不少人推過很白爛的推文 出現在PTT這種場域沒什麼 但是

semicoma06/14 10:53放到市議會唸出來就很瞎 文字本身是中性的 必須是至少

semicoma06/14 10:53兩種元素組合才賦予價值 白爛推文+PTT不算問題 起不到

semicoma06/14 10:53羞辱效果 白爛推文+市議會唸出來 就組合出這種羞恥play

semicoma06/14 10:53的屬性了

creakcreak06/14 10:53timeriver235大 所以上ptt 是他的職務囉?

creakcreak06/14 10:53你上班的時間偷用ptt 你發言的內容也不會變成你的職務

creakcreak06/14 10:53範圍 還是你上班用ptt 之後 ptt的言論就會算在你的

creakcreak06/14 10:53績效範圍?

creakcreak06/14 10:54而上班狀況跟職務職掌也是兩件事 因為不屬於職務的

creakcreak06/14 10:54職掌範圍 所以今天才會譴責他上班的時候使用ptt

creakcreak06/14 10:54不知道這樣講你有分清楚嗎?

semicoma06/14 10:54然後我會特別提到行政不中立 就是因為這是我覺得最有可

semicoma06/14 10:55能讓他被懲處的部分 而我個人也覺得他行政不中立 但這

semicoma06/14 10:55無涉我覺得苗博雅搞這個目的是為了羞辱人

MyDice06/14 11:05這是公務人員自找的 要不是北市府還意圖包庇 何必搞這一

MyDice06/14 11:05

MyDice06/14 11:06你以後不用擔心有公務人員用公家電腦發白癡文章

chx6406/14 11:14但是科長唸那樣 我看不出來他有感覺被羞辱阿...

chx6406/14 11:15給我的感覺是 我講的就事實阿 怎麼了嗎?

chx6406/14 11:16苗秀出來科長的那些推文 哪裡白爛了? 在場有人笑出來嗎?

allenatptt06/14 11:22隱私個屁,選舉期間PTT罵韓國愚會被警察約談好嗎

allenatptt06/14 11:23意圖使人不當選罪,PTT是公開場合,隱私個老二

lazuli06/14 12:11覺得暱名就可以不用負責亂造謠是吧

whmclschuhw06/14 12:17做錯事不代表其他人可以對你做任何事

bird13606/14 12:19違規又沒違法 小事而已

hohostay06/14 12:22綠能你不能

vicklin06/14 12:40上班時間使用公務IP在公共論壇的發言不叫做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