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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苗博雅:謝謝你,我還活著。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苗博雅:謝謝你,我還活著。作者
sted0101
(sted)
時間推噓 7 推:8 噓:1 →:19

: 苗博雅質詢的交通局科長,在議會備詢應答如流;民眾黨卻移花接木,指稱議員欺負有先天語言障礙的人。
: 苗博雅提出請科長確認的推文,都是苗博雅議員所調查到的,北市府坦承沒有調查過的: 新證據,必須透過逐字讀出,才能被記載在議會議事錄(速紀錄),成為公文書。

阿苗我覺得還是閉嘴才不會讓人發現為什麼考不上律師

今天要是有個阿伯罵 阿苗臭母o吃o

阿苗告上法院

阿伯 vs 阿苗

難不成法官會在現場說

阿伯你就再罵一次  不然你不罵的話,不能做成判決書

阿伯:阿苗臭母o吃o

法官:好的,謝謝 請書記官記錄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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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45.24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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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ETE00106/19 13:28是阿

Mradult06/19 13:31明明方法很多,她就故意說的好像只有這種方法

nicholaslee06/19 13:31可能在法庭上會說啊

Mradult06/19 13:32不然議會早就變成官員朗誦大會了,還質詢什麼

要唸出來才算數

Pietro06/19 13:33法院上要求二造重述自己發言的例子有少嗎?

難不成不說的話,法官就會判不下去,變法院認證的母o?

cn556606/19 13:34你是不是連最近JD跟AH的官司都沒看 還是你是法界人士

cn556606/19 13:34請指教一下台灣官司都沒有律師會請被告念一次證據?

不唸就不是證據囉?

DELETE00106/19 13:35會阿 會要求要念一次要做成法庭紀錄

DELETE00106/19 13:35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 第6條

cn556606/19 13:35不是啊你不懂法院審理程序你就別提這例子好嗎....

DELETE00106/19 13:36法庭開庭時雖經錄音或錄影,書記官仍應就當事人或其他

DELETE00106/19 13:36關係人之陳述,當庭依法製作筆錄。

cn556606/19 13:36法盲真的不是問題 有很多學習資料在網路上

法盲真不懂原來現在改成一定要先唸出來/自證其罪才能判 網路上苗律師教你的厚?

Pietro06/19 13:38先邀請當事人唸,當事人不唸再自己唸不行喔?

DELETE00106/19 13:39不是阿 要確認這是不是你念的阿 要是你提供的證據不是

DELETE00106/19 13:40阿苗臭母O 而是阿苗阿苗我愛你 這樣要念一次確認一下

DELETE00106/19 13:41不是苗律師教我的 是我自己GOOGLE查法條的

所以當事人不陳述 判決書寫不下去 變法院認證母o ^u^ 學到了~

※ 編輯: sted0101 (111.250.45.243 臺灣), 06/19/2022 13:51:20

DELETE00106/19 13:55判決書寫得下啊 但是你要確認證據阿 法官都會要你念一

DELETE00106/19 13:55是你說的阿 你不念也沒差 就是代表你沒意見

jis3706/19 14:07幹!妳是法官嗎?只是市議員 怎麼把法院那一套幫到市議會

jis3706/19 14:07來!不對就不對 又要硬凹 難怪台大法律畢業 連律師都考不上

jis3706/19 14:07 還玩法院那一套 被人訕笑也是應該!

DELETE00106/19 14:16????? 阿不就他先說法院 我才用法院回覆? 安安 你還好

DELETE00106/19 14:16嗎?

DELETE00106/19 14:18https://www.tcc.gov.tw/cp.aspx?n=13585 第33條

DELETE00106/19 14:19其實你都可以上批踢踢了 可以在花5分鐘就可以查到資訊

deegs1022106/19 14:20頭痛 對當事人"陳述"陳述是叫你要再念一次?87

lbowlbow06/19 14:35就是不肯查資料才會變成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