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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中介法完全沒有限制言論自由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中介法完全沒有限制言論自由作者
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
時間推噓 X 推:7 噓:10 →:42

拜託藍白腦
法條看完好不好

中介法依據現有法律管理網路,如社維法、刑法等

現有法律的多數不能限制網路違法內容
所以中介法只是多了一個東西:法院有權力去限制違法內容

就是這樣而已

這麼簡單的事情
被搞成政治鬥爭,坐上鬥爭工具的失智列車
真的是讓人啼笑皆非阿

台灣真的萬物可以泛政治化...
根本就是醫材上限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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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9.131 (臺灣)
PTT 網址

as598708/20 10:04違法誰說了算

zingy08/20 10:04垃圾民進黨

Halu556608/20 10:04說她通姦就通姦 快鍘他

HanadaIru08/20 10:05那中國哪裡限制言論自由?

ZeroArcher08/20 10:05wwwwwwwwwwwwwwwww

holyhelm08/20 10:05taku又在示範 一個人的失智列車

powderzhon08/20 10:05真的懶得跟你說了 法條草案你有去看嗎?

bc01512808/20 10:06幫黨國推你

pickchu2200108/20 10:06你上車也上的太晚,都討論到蘇光頭下車了才上.

powderzhon08/20 10:06我昨天看了1小時的草案 然後你的結論只有一行 就說中

powderzhon08/20 10:06介法好棒棒

我看得比你熟,相信我

powderzhon08/20 10:07真的笑死

powderzhon08/20 10:07你看的比我熟XD

platinum500a08/20 10:07所以你怕被法院判決你會不敢出聲啊 國民黨獨裁的時

platinum500a08/20 10:07候 也靠法院抓了一堆潛在共匪 但他們真的是共匪?

as598708/20 10:09如果你100%相信政府宣稱是假消息的內容,那這個法的確跟你

as598708/20 10:09無關

holyhelm08/20 10:10taku都100%相信陳明通了 當然相信中介法

Anvec08/20 10:11法院或主管機關 你為什麼要故意少講

你看你沒讀熟法條...

※ 編輯: takuminauki (114.46.49.131 臺灣), 08/20/2022 10:12:10

Anvec08/20 10:12暫時加註警示處分

Orisinal08/20 10:13對於拿個說明就說草案好棒棒的人 沒什麼好討論的

MicChung08/20 10:14今天誰講這個好棒棒我就全部都給噓

Anvec08/20 10:15草案第18條 ...第一項聲請經法院裁定前...得對該資訊為暫

gve5071408/20 10:15法律不能限制違法內容?

gve5071408/20 10:16那網路上一堆人被告妨害名譽、社維法是三小

Anvec08/20 10:16時加註警示之處分,,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予配合。

Anvec08/20 10:16你熟了嗎

Anvec08/20 10:16草案第18條

deann08/20 10:18沒有限制 你真的看過草案 明明就是先賦予行政機關

deann08/20 10:18權力好嗎

Sischill08/20 10:21你真的看過法案嘛.....哪來的法盲呀

Sischill08/20 10:21你說你很懂法條那解釋一下第26條是在衝啥小呀...法院???

powderzhon08/20 10:22綠粉就是這樣 見怪不怪了 草案沒看過說有看過 就算真

powderzhon08/20 10:22的有看過 大概也沒有分析法案內容

holyhelm08/20 10:24就算他看完法條 在他腦袋裡也被切得七零八落了

SnakeO08/20 10:24你跟PTT法務,我是比較相信PTT法務拉

holyhelm08/20 10:24等他腦袋切完 處理完 再po出來 就變成這篇文章囉

s902140104508/20 10:24大家現在就是認為法院民進黨開的,不相信法院會獨立

s902140104508/20 10:24公正,所以大家才會反對聲浪這麼大

ganbaru08/20 10:26要我說最可怕的是草案第22條,任何人都可以檢舉

ganbaru08/20 10:26然後平台必須立即對檢舉者回應

ganbaru08/20 10:27這就像對岸網站旁邊會常住一個舉報紐一樣

ganbaru08/20 10:29但是法令還說平台不能用自動過濾機制,必須依比例原則

ganbaru08/20 10:30仔細審查

ganbaru08/20 10:30所以說這個法令過關後PTT恐怕就要關了,站方不可能有這種

ganbaru08/20 10:31能力對檢舉者提出的檢舉一一審查

ganbaru08/20 10:33還有第26條的舉報者認可,政府可以認可專業檢舉戶

ganbaru08/20 10:36還有第37條自律行為準則,就是傳說中的自我審查

ganbaru08/20 10:37所以法令看起來很詳實,但規定一堆註定做不到的事,

ganbaru08/20 10:38造成的結果就是非營利性的站全部死光光

ganbaru08/20 10:38剩下的都是經過政府認證在管理上很精實的大站

ganbaru08/20 10:39他們有能力依接受檢舉就判斷是否違法,而那些站是什麼樣

ganbaru08/20 10:39的妖魔鬼怪就不知道了

mike008/20 10:51沒腦只會詭舔黨,下去領500啦

mike008/20 10:54廢物側翼,下去領500啦

tinuo08/20 10:58好了啦,你是綠網軍都被看破手腳了

kougousei08/20 11:32死忠深綠腦說話有人信喔zzzzzz

mysterydream08/20 12:10這麼喜歡中介法 游過去對面

x000308/20 12:43你是不是漏看加註警語和第三方民間團體那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