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法條看看 一堆人沒看過在那扯 XD
現在要辦造謠 是用哪個法律 ?
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察調查 法院判決 責任在個人
中介法呢 主管機關向法院聲請 法院判決 不經過警察機關 責任在網路平台 個人並無受罰
其實反而是把責任轉嫁到網路平台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22062/5532_220629_1.pdf
第十八條 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調查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傳輸
或儲存之資訊,認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
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之危害,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
第十九條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理由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對該資
訊移除、限制其接取或採行其他必要措施之資訊限制令。
第二十條 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調查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依使用者要求所傳輸
或儲存之資訊,認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非立即移除該資訊或限制
其接取,公共利益將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得向
法院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
法院應設置專責窗口受理第一項規定緊急資訊限制令之聲請,並應於
四十八小時內為核發或駁回之裁定。
--
業界主要吵的是增加運營成本,PTT是在帶風向
一堆在那講黨認定不知在扯啥 XD
不就藍白仔
ptt
就是要你平台自我審查啊 不就中共那套
哪一條這麼說 ?
呵呵 綠腦吃屎
站方提出的疑慮你這篇完全沒提到
中共也是有規定言論自由的喔
一大清早就起床吃屎
你法條看完再慢慢吃喔 XD
自我審查很難懂?對岸玩法大家都懂
但你私人企業沒有言論自由是你私人企業的事
跟我中共無關喔
不要造謠不就沒事了,藍白粉是有造謠戒斷症是不是?
但你平台有人造謠我就罰到你倒 你自已看著辦
此篇正解,這個法案其實是把你說錯話的責任轉嫁給平台,
這樣其實不該反對吧,請不要被帶風向,有獨立思考能力好
嗎
PTT跟巴哈那些,主要是納管標準,因為台灣市場小
平台要嘛增加維穩成本,不然索性禁言省事,最後剩黨媒平
台營運,反黨集團請移駕境外平台打游擊
還平台 黨要你吃屎還一直吃0.0
樓上你怎麼判斷造謠與否?bump 出來說話做事外交部否認
這樣是不是造謠?
條文不都說要給法院判定嗎 Zzz
黨媒平台?你說臉書推特還是水管?
屎好吃嗎
臉書表示:一群抖M
那些都綠營側翼對吧XD
飛彈沒日本出來說 要不要說造謠0.0
所以條文還沒看你就吃了喔 XD
為什麼統畜很怕,因為有一堆農場網站在散步假消息
法院ZZZZZZZZZ
站方就懶也不想負責,於是寒蟬效應,想想有道理啦
但明顯bump是做事也說實話但外交部一句否定加影社切勿
造謠就判定人造謠,那樣跟強國有什麼兩樣?
沒看條文又在那瞎扯了 都貼給你了 XD
批踢踢有網路警察機制
這些網站只要說是網友意見就可以規避責任
政府說不缺蛋 是供應不足 那你再說缺蛋算不算造謠?
中介法通過後,這些農場網站的負責人就要慘了
綠畜吃屎
台灣司法獨立 按國際評鑑來看算獨立了
以後不能說缺電 是電力調配 屎好吃0.0
你吃完覺得好吃喔 XD XD XD
這法可以治訟棍嗎?
統畜不就立刻跳出來吠給你看了
企業自己懶惰不想花錢,一堆低能使用者被煽動無限上綱言
論自由
讓你多跑幾次法院以後就會知道要自我審查了,民進黨最
懂怎麼玩弄法律
誰要跑法院 ? 你是不是根本沒看懂法條 Zzz
在ptt站方、板主趨近無限大,在這邊扯言論自由,笑死。況
且這個法根本管不到ptt
中介法是罰平台業者,又不是罰個人,怎麼一堆人那麼
害怕,除非你是在農場網站的業者
所以網路平台要把你的留言刪掉
平台說因為我沒有辦法辨別所以要全刪(擺爛)
不然網路平台業者要被罰
平台業者有賺錢,為什麼不用負管理責任?
平台業者根本在唬爛,fb、youtube,審查跟刪文機制都做多
久了
ptt還有臉說宗旨就是保障言論自由 XD 一堆板皇條款說刪就刪 說桶就桶 ~
平台全刪了事 你本來就沒他辦法0.0
這個法律在歐盟早就有了,業者不想增加成本而已
微博也在做
PTT是業者嗎
不是業者就可以板皇條款說刪就刪 說桶就桶啊
所以裁量權是給誰
PTT根本不在範圍之內
平台怕事亂刪文,人就會流動到願意負責任的平台
刪掉就好 誰要理你 你不用有差0.0
而且八卦版的版主才是最沒資格講言論自由的
呵呵負責任的平台 中共也這樣搞 誰富哲了
好了啦 不要吃屎了
不就你在吃 你還說好吃阿 XD XD XD
你水管的黃標策略一堆網紅哀嚎,也不見有鄉民反你水管,
嘻嘻
反正你就一直迴避平台根本無法處理判別是否為造謠 所以只
好把有爭議的言論全部刪除比較省事間接箝制人民言論自由這
件事啊
哪有這條 Zzz
呵呵呵 死忠的
你講的是斷網的, 怎麼不敢提罰款的?
你看 又在跳針 那也沒什麼好回應的了
有夠純的
不就是讓各種媒體平台成為政府的看門狗,我就問,今天政
府如果不是民進黨,換成是國民黨,你是否相信政府在執行
中介法的公正性,你要不要直接講你相信
國民党推這個你還支持嗎?
柯憐哪
這議題可能十年前就炒過了,我都是保持開放態度,不推展
才是放棄言論自由
真的上路在民主機制下有疑義的都可以修正更完善
一個法律停了十年,然後再來靠腰法制落後
亮出身分證挺數位中介法 被濫用的時候 負責任去跳101
我一定不會攔你 嗆人不懂的都去升官了
綠粉要護航記得順便宣示“就算換了一個執政黨,我依然完
全相信中介法,相信執政黨不會濫用此法”,至少文章比較
有笑點,不會只有屎臭味
八卦現在真的超誇張,前幾天章萬安公車新聞也是直
接被刪
民進黨自己造謠扣人民造謠帽子都示範幾次了
你怎麽不問問2012蔡英文?又時空背景不同還是滾動式修正
?簡單說就是雙標啦
以後小智抄襲新聞都會被加註抄襲 想到就好笑 台灣被民進黨
搞成是非不分的地方
加註造謠
可悲綠腦
不應該推文的 噓回來 有夠可憐
自己想想現在國民黨執政硬推這法案 你的立場是什麼
轉嫁? 300萬會讓平台出嗎 只是另外弄一個法直接阻擋
對執政黨不利的訊息
PTT不說 巴哈低能卡到line都表示反對 死忠仔跟小粉紅無二
致
民進黨做甚麼都是為了台灣好,相信媽媽
屎也吞,真噁
果然是死忠的XD
對岸的玩法啊 說是罰平台 平台為了避免被罰就會搞文字獄
網絡平台為求自保當然會影響個人 這不是很簡單的邏輯嗎
bili直播網管偵測到習近平照片就自動先封帳12天
這就跟叫實況主管理自己聊天室的言論一樣 根本做不到的
事情
此id 不意外。
法院判定前 業者不會因為迴避而自主下架?
到底是好傻好天真 還是根本惡意言論啊
你真的不是五毛來箝制台灣言論自由的嗎
版皇說桶就桶就這麼氣 你還能支持這法
腦袋沒問題嗎
這ID的言論真的很可怕
你轉嫁平台 跟限縮言論自由一樣的效果
光言論自我審查以後你就沒言論自由了,中共韭菜們的示範你
沒看到?
平台為了不被罰 會有什麼對策你自己想想
平台審查 不就是中共那套 平台自我刪除小熊維尼
平台為什麼會被罰?笑死
罰錢也是要言論被法院裁決後不處理的狀況
今天一個平台 零星幾個版主要怎麼管理幾萬個甚至幾十萬
個用戶的言論?
管理不了的結果就是直接禁言啊 那跟對岸微博有何差異
只有板上4%害怕。
誰想一天到晚跑法院啊
(此推文因違反數位中介服務法已被刪除)
那請問認證舉報者又是什麼?舉報不是公民普遍的權利
,而是有行政機關認定才可舉報
所以你是平台方你會怎樣避免自己惹上麻煩?
以為踢給平台就不是限制言論自由嗎
支持自己顏色的國家擴權永遠不缺理由 自己想想
可憐綠畜
死忠的繼續跳針
以後換黨執政這篇文就要被中介法禁評你ok?
繼續跳針
XD腦真的有夠殘
看完了 這麼喜歡吃屎嗎?
參考國外法條 卻額外解釋 實則偷渡控管權力給行政單位
。 這屎吃得下去要多死忠?
1
笑點在於 就算外交部第二天道歉 只要行政單位沒發函給各平台 這個不實訊息標籤還會持續存在中呦~~ 因為該法沒有規定13
看過文字內容 只擷取段落,搞不清楚大家不滿意的問題點 還做出奇怪的結論 姿態還擺這麼高? 造謠,散播不良訊息(色情),不法責任還是在發文傳播者本身28
原文這篇才是來帶風向的吧 連爭議在哪都不知道就在亂講 : 現在要辦造謠 是用哪個法律 ? : 社會秩序維護法 警察調查 法院判決 責任在個人 : 中介法呢 主管機關向法院聲請 法院判決 不經過警察機關 責任在網路平台 個人並無受罰3
你怎麼不貼全呢?? 說明更該貼阿 有時候光看法條是很模糊的,所以說明很重要 說明: 二、本條有關行政機關調取資料之規定,係指該行政機關之主管法律有相關業者應提供其
爆
Re: [新聞] NCC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民眾黨再批箝制言剛聽完了記者會內容,我把聽到的重點打出來,真的覺得這法不能過。 1.數中法雖然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說是要達到數位服務法的理念(1),引用數位服 務法的內容來背書,但是實際內容與數位服務法的理念背道而馳,許多內容刻意打模糊仗 。 2.數位服務法的審核機關,有做到公正、透明、獨立,並且有限制其權力的配套,但是數爆
Re: [黑特] 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都在睡?hi, 我關注這個法案好幾個月了, 三月某國際大廠來拜會的時候,就知道這個法案的存在。 但問題是,這個法案的內容很多文字都很模糊, 而且當時還在徵收意見階段。92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名詞解釋你是對的,事前事後審查的解釋如你所說 但原PO想闡述的精神沒有錯,今天數位中介法問題之一是 『行政單位可以直接要求平台標駐警示訊息』 也就是說,外交部可以直接去函YT標註bump影片為不實資訊 完全不用經過法院,行政單位單方面認定即可60
Re: [問卦] 中介法問題在哪?問題大到靠北好嗎 你最好是有認真看法條 雖然這位作者爭議很多 但是對這次數位中介法的針砭 確實有打中要害: 我看完草案 完全感同身受 整個條文草案 一直說是在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41
[轉錄] 巴毛律師混酥團FB:關於數位中介法草案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巴毛律師混酥團FB 3.轉錄內容︰ 【數位中介法到底在規定什麼??真的會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嗎】30
Re: [新聞] NCC擬定「數位中介服務法」 專家憂影響我不懂這個東西 懂得人幫解釋看看我的觀念對不對 平台有營利的 以及沒有營利的 都要直接監督 這是根本不可能的 鄉民本來也是藉由這個平台發表自己的言論X
[問卦] 中介法要向法院聲請才能撤除 還行吧?剛剛隨意瀏覽了一下草案 看到這段 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如依調查 認為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減輕或避免公共利益之危害所必 要,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由法院作成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7
Re: [新聞] NCC強推《數位中介法》引業者輿論齊聲反中介服務法是否有違憲之虞? 范X 督X 4X 3000網軍 楊xx 王xx 翁xx 焦x Wecaxx 被打臉言論...不及備載 鄉民到底抗贏幾次我都已經數不清了 這些到底是誰的人7
Re: [問卦] 沒人幫忙宣傳數位中介服務法??第四十六條 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一、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未分析及評估系統性風險。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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