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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據我所知闖紅燈是駕駛的鍋吧…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據我所知闖紅燈是駕駛的鍋吧…作者
sanae0307
(防空棲姬人柱力)
時間推噓 7 推:9 噓:2 →:20

你今天才住台灣?

台灣這20年的社會革命最成功的就是反過來歧視高階級

官員、資本家、明星甚至高收入的主管級勞工、富有農民都被默認是黑的

然後連坐是日本的改良版

在日本,上司下屬、老闆員工是互相揹鍋

在台灣,老闆、上司是無條件要幫下面擦屁股

只要下屬犯錯,老闆/直屬長官們第一個會被懷疑是幕後唆使者

即使證明自己並不是藏鏡人,也仍然必須出面道歉說自己教育督導不周

勞資關係越來越緊張就是這樣

因此下面員工犯錯,鍋子就會自動扣到上司老闆頭上,所以大家越來越難相處

藝文明星也是一樣

經紀人驅趕狗仔隊的時候,如果不慎過當

那該位明星就會被視為「授意經紀人對記者施暴,侵犯人民知的權力」



舉個例子,一個打工仔在外面吃飯不付錢被鬧到職場

直屬長官馬上會被總公司叫去罵成臭頭說你怎麼教員工的?

如果搞到上新聞

有可能總公司甚至老闆都要道歉沒有善盡教育指導的責任

在台灣要當上流階級,就是皮繃緊一點

潔身自愛不夠,社會共識就是底下所有人幹的事全都是你要買單



所以這件事陳時中就是有錯

1.唆使闖紅燈

2.未善盡教育指導責任

3.未盡到審核人事責任

這三張帳單,就是選2.3買單或是全買單

這是台灣共識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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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22.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HatePolitics/M.1666151262.A.F30

kuninaka10/19 11:47????

scratch0110/19 11:48好了啦,洗一波對TPP選情還是沒幫助阿,TPP下去了

palindromes10/19 11:49巨嬰社會不意外

其他我不知道,但服務業真的這樣 員工在外面犯罪(跟店務無關) 店長絕對被總公司幹到飛天 說你為什麼不通報異常?教育訓練怎麼教的?

wwl090910/19 11:50真的 不要怪小英 都是底下人的錯

amordelcor10/19 11:50你的意思 擋bnt也阿中部長背鍋?

wwl090910/19 11:50但一個司機載著老闆不會沒事闖紅燈 八成有人唆使

※ 編輯: sanae0307 (114.41.122.226 臺灣), 10/19/2022 11:51:29

wwl090910/19 11:51司機開老闆的車載著老闆闖紅燈出車禍不就沒飯碗了

palindromes10/19 11:54媽媽嘴老闆最慘吧

turtleaoc10/19 11:55可以讓警察密錄 還有車子的行車記錄消失 誰歧視誰啊

palindromes10/19 11:55員工殺人 他被獵巫還要賠錢

台灣文化就是雇主對員工負有父母責任

camp010210/19 11:58巨嬰柯糞

somehog10/19 11:58不就共產黨那套打土豪分田地階級鬥爭的文化?誰引進的?

somehog10/19 11:58綠共叫假的?

※ 編輯: sanae0307 (114.41.122.226 臺灣), 10/19/2022 12:05:10

chen3150210/19 12:05你住的是平行世界的台灣

ALAN78121510/19 12:07是類標準不適用於有Dpp党証的

在PTT不是這樣,PTT是沾到綠色就有罪推定

bruce224810/19 12:08喔很訝異原來政黑芯粉也那麼多

※ 編輯: sanae0307 (114.41.122.226 臺灣), 10/19/2022 12:08:43

floz10/19 12:09這麼辛苦啊~那你錢全部給我,我當上層,你當下層好不好~~~

bruce224810/19 12:10媽媽嘴老闆真的很寃+1 要是從政應該也會被同批網軍攻擊

netboy78910/19 12:13回去講

bryan91001510/19 12:48大餅臉都結婚還這麼人想舔,可憐

cool1052810/19 12:50陳時中又不是司機主管或是老闆

cool1052810/19 12:51陳時中有打司機考績或是發薪水嗎?陳時中管不到好嗎

cool1052810/19 12:51在那叫什麼

ptt對公眾人物一律採用實質影響力說,謝謝指教

semicoma10/19 14:37你和原原po搞錯重點了吧 大家在意的是密錄器和行車紀錄

semicoma10/19 14:38器沒畫面 客觀記錄發生了什麼事的內容不給看 你覺得有沒

semicoma10/19 14:39有鬼? 就算最終最終證明沒鬼 但是不是要花多餘並且比當

semicoma10/19 14:39下就如實紀錄大得多的成本來證實沒鬼? 客觀記錄就只是為

semicoma10/19 14:40了降低當事人和司法之間的溝通成本 不偏向哪一方 記錄到

semicoma10/19 14:40有問題的事 做錯事的那方才會覺得是負面的 沒錯吧? 那你

semicoma10/19 14:41現在拿大家相對而言沒那麼在意的違停和闖紅燈來忿忿不平

semicoma10/19 14:41是不是有點好笑?

※ 編輯: sanae0307 (114.41.122.226 臺灣), 10/19/2022 14: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