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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不要再造謠了,確診者電子圍籬沒取消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討論] 不要再造謠了,確診者電子圍籬沒取消作者
TheoEpstein
(Red Sox→Cubs→?)
時間推噓16 推:16 噓:0 →:20

先說,電子圍籬沒有取消。

不要再造謠了 by 18124

※ 引述《bezbol (o.o)》之銘言:
: 如果確診者當天出門投票會被抓嗎?
: → flyclud: 手機還有沒有設圍籬都不知道了,投個票也不一定要帶手機 10/31 09:46: → jerrylin: 通報的會有電子圍籬 不要不信 10/31 09:59: 推 turtle314: 電子圍籬不是早就關掉了嗎 10/31 10:04

很多人搞不清楚。

確診者/感染者的不同。

「確診者當天出門投票」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


「非自主防疫/非自主管理的人,有症狀/無症狀,不想篩檢,出門投票」,沒有違法

至於這些有症狀/無症狀的人是不是感染者,
不篩沒人知道,有症狀也可能是流感或呼吸道融合病毒或其他病毒。

covid有很多無症狀感染者,而且染疫後三個月內也常出現「陰陰陽陽」,
現在看著這篇文章的人,你染疫過可能陰陰陽陽,你沒染疫過可能無症狀感染,
20221031 11點整這個時間點,核酸驗下去,沒人可以保證你不會是陽性

這也是為什麼要給確診者三個月無敵星星,指的不是他不會復陽,
反而正是因為他確診(染疫)過,接下來三個月很可能突然就驗到陽性了。

當年金巴黎哥因為要三採陰才能出院,他在醫院裡待了三個月一直過不了關

也是為什麼要取消出入境強制檢測的原因,因為一定抓到一堆無症狀跟陰陰陽陽

提醒:篩了陽性不通報也是違法


然後

真的不要再造謠了

電子圍籬之前有三種人:

○ 入境者,居家檢疫,有電子圍籬,十月廢掉
○ 接觸者,居家隔離,有電子圍籬,五月廢掉一部份,十一月整個拿掉
○ 確診者,居家照護,有電子圍籬,七月份起改成「電子圍籬3.0」


電子圍籬3.0簡單講,就是一樣有被動的手機追蹤,但沒有那麼強烈的主動監控。

還是有電子圍籬,亂跑的話當下不會響,但如果被抓到亂跑,一樣是三百萬


基本上還是先分清楚染疫跟確診的不同吧。

確診是通報的染疫者,是法律上的,確診是這個意義。

染疫者而非確診者,叫做黑數,你我身邊都很多黑數。

兩件事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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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77.22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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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wing10/31 11:10確診落跑去投票 會不會被開罰呢

我覺得會罰,不要小看傳染病防治法

dakkk10/31 11:11兩岸傳染病防治法都是無敵的

Lailungsheng10/31 11:11

s8104811210/31 11:11應該是一百萬?

好像有個浮動裁罰標準,看過被罰兩百萬的一個老師

nightwing10/31 11:12衛生機關會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dxzy10/31 11:12造謠要罰三百萬

s8104811210/31 11:12不過一樣還會罰沒錯

dxzy10/31 11:12憲法算什麼 老子說了算

Lailungsheng10/31 11:13我是覺得你要嘛"就不要"確診,確診就別出門,如果

Lailungsheng10/31 11:13是流感,就投完票多休息

s8104811210/31 11:13喔喔 了解

royroy66610/31 11:13那如果當下快篩陽 但無症狀 基於個人原因丟掉不通報咧

s8104811210/31 11:13就黑數

royroy66610/31 11:13你要怎麼罰 篩了陽性卻不通報的人

指揮官說過,「快篩陽不通報」這樣被檢舉屬實的話,違法。 至於實務上誰檢舉你,我不知道。 但「有症狀不快篩」,除非你是0+7自主防疫的人,不然不違法。(0+7有症狀要篩)

dslite10/31 11:14居隔/確診手機不帶出門是sop吧?

dakkk10/31 11:15對 不要帶手機

royroy66610/31 11:16那就是罰不到了 快篩陽自己不跟別人講 偷偷丟掉誰知道

鼓吹違法的事小心被社維法辦喔 但醫師也會跟你說可以不要篩,畢竟不篩沒有違法,如果篩了陽性不通報違法。 (高雄除外,高雄之前有陣子規定就醫有症狀一定要篩)

cool1052810/31 11:17不要把自己變確診者就沒事啦

對呀,甚至除非是0+7,不然不要篩,很不舒服就去看病。 「我就買不起快篩啊」←這沒有違法,真的沒有。 「我篩了陽性但不敢講」←這違法

※ 編輯: TheoEpstein (36.226.177.227 臺灣), 10/31/2022 11:18:53

biopdm10/31 11:18衛生局會罰。但人民可以依行政訴訟法第四條第一款提起行政

biopdm10/31 11:18訴訟確認自己權益。到底投票權重要還是傳染病防治法重要

k4710001410/31 11:24但是沒人說不能當黑數,黑數一直都存在

Fallenshit10/31 11:26好了啦,民國幾年了,刑法一百條都廢除了,還要抓思

Fallenshit10/31 11:26想犯喔,幹你娘民進黨

WINDHEAD10/31 11:55這個真的打官司的話我認為投票權那邊會贏欸

RedLiam10/31 12:06不篩就好

berryc10/31 12:11快篩陽要經過醫師診斷才算確診。診所會通報這是SOP

berryc10/31 12:11也就是說,投票前不要篩或篩了不要看醫生就不是「確診」

berryc10/31 12:12醫師要念6年加實習還要考執照的,人家才有資格做診斷

berryc10/31 12:17至於篩出陽性不講會怎樣?就跟你走在路上沒戴口罩,遇到

berryc10/31 12:17稽查人員來,你會說你沒在運動所以乖乖收罰單嗎?XD

berryc10/31 12:17然然他媽要說我在運動(快篩一條線)

z80520xx10/31 12:21不要確診 就不用被隔離

DanJill10/31 12:27簡單說就是不要篩就不會成為確診者

scimonster10/31 12:30就跟時鐘2020的戰術一樣 不篩不確診 選我正解

fgkor12310/31 12:46我跟你說喔,你可以說你要看醫生,然後順路去投票

kuninaka10/31 13:35就跟你說不篩不會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