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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時間推噓14 推:19 噓:5 →:21

※ 引述《Deraemon (嗲啦A夢)》之銘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第 63 條
: :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

: :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
: : 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
: : 目不得流用。
: : 先不論啥流用啥
: : 這裡寫的很清楚賸餘的時候才能辦理流用
: : 人事費應該是實報實銷~而且進去個人帳戶阿
: : 所以啥情況人事費用可以有多餘的給你流道別得地方去
: : 可以告訴我嗎?
: 大大,律師之所以值錢,就是因為法律寫得很複雜,除了本法,還有施行細則、要點等

: 預算法本法第63條只寫這樣,
: 但是「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有補充:
: (二)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
: (三)除第二款之規定外,其餘各一級(不含二級以下)用途別科目間之
: 流用,其流入、流出數額均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
: 經立法院或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並確實依
: 預算法第六十三條但書規定之執行原則辦理。
: 人事費用是連流出都不行的,最最嚴格,完全不得他用的預算科目。


塔綠班很好笑

這部預算法是行政法規 底下的細則是政院用的行政規則

違反了有什麼刑責? 頂多行政處罰被記過之類的

高虹安重點是 既然預算法有規定

就不符合刑法的貪污要件

一堆人看不懂重點 我也是笑笑

還律師很值錢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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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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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aemon11/14 19:49

win871911/14 19:50

win871911/14 19:50土安城就是機關我就說了~

hyscout11/14 19:50那個....你確定高自己挪用助理人事費適用預算法規定?

tenfu11/14 19:50高虹安應該要找你 專業的

win871911/14 19:51安土城啦

kcudok11/14 19:51你怎麼沒陪安安出來開記者會

tenfu11/14 19:51你趕緊向高虹安自介

tenfu11/14 19:51別再鍵盤了 要救救到底

PunkGrass11/14 19:51對 你說的都對

rumsouffle11/14 19:52笑到肚子痛

rumsouffle11/14 19:52好多雲法律專家。

puppycanfly11/14 19:53你好棒快去幫土城安辯護,加油

kterry0111/14 19:533k日常

Hohenzollern11/14 19:53第三個星期了 還有人弄不懂人事費跟作業費的區別...

Hohenzollern11/14 19:53...

RodrigueZ81011/14 19:53第一 是安土城提的 第二 他提了也是違反= =

ensuey11/14 19:54這咖確定不是反串嗎 XD

ckai198311/14 19:54那所有被判刑的立委/議員是?

win871911/14 19:55他門是安土城嗎?能跟安土城比嗎?一堆頭銜的安土城~

benothing11/14 19:59高鼻快找他當律師,他願意捐公積金

lepidoptera11/14 20:03你錄取了 快去報到 高委員需要你

SDCREW11/14 20:03政黑版這麼多厲害的人趕快去報名高虹安的助理呀

apple12377311/14 20:05但是薪水要記得回捐喔~~

s8104811211/14 20:07柯韓粉新浮木XD 真的一直拿這個高潮

art111/14 20:11真的笑死 XDDDDDDDDDDDDDDDDD

whitezealman11/14 20:13很顯然高鼻安連請律師的費用都想省下來 很符合她一

whitezealman11/14 20:13路走來的行為跟人設

ken84152011/14 20:13高鼻安應該要請你去當她的律師

brella11/14 20:13反串要講

piggy3711/14 20:14陳水扁學長

manrock11/14 20:19趕快捐錢,大水庫理論就有救了!

bankauditor11/14 20:29高鼻安是機關嗎?她有編列個啥預算?胡亂引用法條還

bankauditor11/14 20:29自以為很聰明?

liocorno11/14 20:30讚...憲法沒規定 我就沒犯法

gl6mp611/14 20:33反串的有夠爛

ShockG11/14 20:33這在反串嗎?

chewie11/14 20:34認真?

resque4511/14 20:40國會助理辦公室是政府機關嗎?

wastetheone11/14 21:34各位!!還不一定喔,大水庫理論適不適用先看黨證,藍

wastetheone11/14 21:34色的那種黨證就OK,這種藍色混砸其他顏色,有可能也

wastetheone11/14 21:34適用

tamanoko11/14 22:22我覺得你說的對 去高那邊上班記得不要遲到杯子要洗

scratch0111/14 22:46可憐,人事費不能流用都不知道

mazznia11/15 03:10對,快去救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