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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蘇煥智說高虹安沒貪汙 綠共就是不信?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蘇煥智說高虹安沒貪汙 綠共就是不信?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2

說了一堆
來一個結論說沒貪污


但這個結論的前提他是假設助理自願的




助理真的全部都自願捐
那怎麼會有助理檢舉呢

更不用說這個捐贈額度跟加班費的額度相似度極高。





這種助理自願,高虹安沒有貪污的論點
支持者說了好幾個月了

還用這位律師再次假設前提下
認為高虹安無罪喔




※ 引述《cafupupu (順理以成章scannain)》之銘言:
: 蘇煥智(1956年7月20日-)[1],中華民國執業律師、政治人物,生於臺南縣七股鄉(
: 臺南市七股區,與現任臺南市市長黃偉哲同鄉),為末任臺南縣縣長,現任臺灣維新創
: 人兼召集人,曾任臺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國立清華大學講師、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東
: 研究院訪問學者、IBM臺灣分公司律師、臺北市議員陳水扁助理、立法委員、立法院民
: 黨黨團幹事長、司法院司改會民進黨代表委員、民進黨智庫地方自治組召集人、第14屆
: 主進步黨主席參選人、臺灣環保聯盟顧問。
: ==========================================================================
: https://zh-tw.facebook.com/SuHuanChih
: 蘇煥智
: 2天 뜊: 高虹安助理費案是貪污?抑或政治迫害?
: 高虹安 是政治迫害?或是一件立法委員利用人頭名義詐領助理費的貪污案?
: 我試著從法律的角度來分析給大家做參考。
: 首先這些掛名的助理如果均有實質性工作,縱使沒有經常性的在辦公室,也不算是人頭

: 理。而且助理的薪資有實質滙到該助理所控制的帳戶,而且該戶頭帳戶由該助理實質控
: ,即不構成貪污。但立法委員及該被質疑的助理,應舉証証明有實質工作,且自己保管
: 帳戶。
: 至於立委與助理約定薪水一定數額捐出給辦公室運作費用,究竟是低薪高報的問題,而

: 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變相的貪污罪?抑或只是雙方當事人合意的捐贈行
: ,應尊重雙方的意願!
: 基本上我認為進入助理的戶頭的錢已經是屬於助理所有。所以應該尊重雙方當事人捐贈

: 合意,而不應該再課以貪污或偽造文書。
: 在前立法委員吳**的助理費案,已經確認助理捐贈是合法的。
: 至於立法委員的辦公室公款帳戶,基本上是立法委員本身的私帳戶,不是政府的公款。

: 算立法委員用在私人用途例如衞生棉,也不算是貪污,應該要澄清。
: 至於如果掛名的助理,並沒有實質工作,而祇是人頭,其帳戶並由立法委員控制管理。

: 是否構成貪污?仍以該經費是否實質另外聘請登記外之助理協助立法委員工作及服務而
: 。
: 如果有實質另外聘人服務,則不構成貪污。但可能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 例如台南市吳、蔡、曾三位議員最終均不構成貪污,而僅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輕罪輕
: 。
: 以高虹安的案例,要釐清的是究極是「助理費低薪高報」?抑或是捐贈?而關鍵的指標

: 究竟是助理的帳戶戶頭,是由助理自行保管?或是由立法委員保管?如果是助理自行保
: 應該就是捐贈了。
: 就高虹安此一案例來看,看起來比較傾向是合法的捐贈!
: ==========================================================================
: 關於蘇煥智
: 台灣維新召集人
: 大員法律事務所負責人
: 台北市議員陳水扁法務助理
: 律師高考及格
: IBM台灣分公司專利律師
: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 國立清華大學兼任講師
: 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
: 第十四、十五屆台南縣長
: 蘇煥智分析的很好啊 相當令人讚賞呢!
: 綠共為何就是不信呢?
: 綠共整天只會看三民自 看黨媒的洗腦言論
: 整天自我催眠
: 這樣有比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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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udan12/19 14:35高虹安應該找蘇煥智當副市長

lazycat512/19 14:36自願每月捐款,這員工是入邪教還是腦子有問題?

sevenfeet12/19 14:56疼惜高虹安 調查林耕仁

ALAN78121512/19 15:29所以你挺七億貪汙定罪的無罪!然後沒起訴的就是貪污?

ImBBCALL12/19 18:04戶頭的錢是怎麼出去的,用刀架著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