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靠失能賺錢」會不會是20年後的話術
金管會這次風聲鶴唳,放消息說要處理實支實損害補償原則來圖利保險公司,讓我不禁覺得,未來金管會一直用「保戶靠XX賺錢」當標題幫保險公司解套耶!
據我所知,有買到雙實支以上的人,失能或長照應該也是多少加減買吧!未來大家都生老病,住安養機構一個月5萬,然後跟多家保險公司理賠總額來到一個月10萬或20萬,是不是又要說保戶靠失能賺錢?然後再一次「損害補償」原則?
那癌症險是不是也要?癌症住院已經適用實支實付了,所以癌症險內容講到的額外多理賠的住院日額,都不用理賠了對不對?不然到時候又被酸說靠癌症賺錢......
阿不就好加在我沒買多少壽險,壽險的大白話就是棺材本,以後喪事辦完,拿葬儀社跟塔位的收
據請款對嗎?萬一繼承人多拿,到時會被金管會說靠家裡死人賺錢,敗壞善良風俗,違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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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保險VS定額保險,弄懂了你就不會問這問題
本質不變 定義問題 不然就不會有大法官的人身保險問
題
我覺得很認同原po 要上綱可以直接到頂沒問題
二樓你要不要先買本保險法教科書看完再來推文?
保險公司現在是當了婊子還想立貞節牌坊嗎?以後賣什麼
東西賠錢責任推給保戶就好,這種生意真好賺。公平點,
以後保戶只要沒用到的保險,金管會出來喊保險公司不當
獲利,需將所繳保費賠償給保戶,這樣才是為民服務啊
你的疑惑在書本中有答案,不要想太多
不論什麼理由,保險公司已經買的要承擔,未來不想這樣
賣不行嗎?
解掉就不用擔心了
不要說買的人貪婪。自己沒算好還要怪別人買。很多都是業務教
的,請回家檢討自家業務。別檢討保戶
真的是本質不變、定義問題,凡有溢價保險,無限上綱都有檢
討的可能,總歸一句,幹嘛賣的時候不檢討,賣這麼久發現賠
了才檢討?雖然是一年一約,但是副本理賠就是當初簽訂的條
件,如果契約內容可以隨意變動,簽契約意義何在?一年一約
可以今年簽的跟明年簽的不一樣,那保證續保不就是幌子嗎?
對呀,我也是覺得金管會在幫保險公司一起亂搞,所以你噓我幹嘛? 其實我早就三張實支買好了,但金管會今年說不溯及既往,不代表5年後突然改口說要溯 及既往。 爬了一下文,感覺收買個大法官出來解釋,就變成要溯及既往了! 這才是本版不分有無買過實支,大多數人跳腳的原因。 總之,早就買5張、10張實支的人,未來還是可以繼續5倍10倍的理賠,賠錢的問題沒有因 為金管會的「損害填補」而解決。而且現在罹癌年輕化,但標靶藥物推陳出新,人類的壽 命仍可以延長,20年後保險公司因失能險、癌症險而再度大賠,金管會是不是又要再出招 ?
一年一約誰跟你說不能調整?
樓上大大,可以調啊,保險公司的錢就是全體保戶的錢,大家
都懂。只是調整的正當性在哪?賠錢才調嗎?當初賣副本理賠
的保險公司哪個不是主打給保戶雙重保障減輕風險之用?怎麼
時過境遷副本理賠在損失填補原則下又變成不法利得?又變成
道德危機?
真的那我如果買定期壽險這種的,最後到期沒事保險公司
也不會還我錢啊
因爲疾病要讓公司認賠該賠的金額很多都要評議或訴訟吧
保險公司會倒 所以不是更應該保多家嗎?
只保一間那間倒了怎麼辦? 政府應該讓我買十張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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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終身醫療險必要性看手術內容 今年年初做心臟電燒手術, 住院3天(單人房) 健保部分負擔約25000, 單一實支理賠約25000,16
Re: [新聞] 實支實付醫療險大變革 理賠擬以保戶實際43~ 這件事很好笑的是照這玩法 那你保險局就直接限制一人一張實支實付 恢復早年玩法啊 搞損害填補機制意謂買3張+1張自負額最多還是只能領一包14
Re: [新聞] 實支實付醫療險大改革!7壽險可接受副本理賠我覺得副本理賠以一張為限比較好 不要說買到三張以上那樣真的就賺錢了 正本副本兩張,可以換好的醫材,又賺一倍回來 這樣對生病的人心情也比較有幫助吧,如果只是實際損害支出,幹,那生病心情很差耶 拜託別鬧了阿,金管會搞毛阿 爛。決定不支持執政黨了。5
[理賠] 保險公司要慎選 更新再次更新 -------------------------------------------------------------------------------- 很感謝有給予意見的所有人,但是更多希望的是討論與給予意見。 補上可能或許能夠證明其意外相關的診斷書,以及第一次評議的結果資料。- 我覺得好好笑 人身保險不適用損害填補原則,因為人的生命無法用價值衡量 保險學如是說,結果醫療險實際理賠的時候又拼命洗「客戶不應該靠保險理賠賺錢」 那我看未來金管會該不會要出手控管大家壽險、意外險只能夠買多少額度 那些買了幾千萬壽險+意外險的人,都是一堆準備靠保險發大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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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保單審察機關,金管會應該負理賠半責?我記得保單商品要金管會審查核准方能上市販賣? 這次防疫保單理賠事件中,很明顯金管會並沒有實際監督審查商品風險,導致保險公司的 防疫保單超過保險公司能負擔的上限,應負擔40%的責任? 這些費用應該由金管會此次相關官員的退休金與本俸中扣列以示負責才對? 但保險公司只顧賺錢並沒有考量足夠的風險意識,也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因之一,應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