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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

看板Insurance標題Re: [新聞]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作者
hotanger
(a feng)
時間推噓27 推:27 噓:0 →:31

先看看保單理賠怎麼寫 我這是新安東京的
https://i.imgur.com/pTFx969.jpg

圖https://i.imgur.com/pTFx969.jpg?e=1667122316&s=clgdr8ks7hfvq3cPwxvfAg,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

符合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都算
https://i.imgur.com/qGERcwU.jpg
圖https://i.imgur.com/qGERcwU.jpg?e=1667131480&s=Dw_i1QopgYGt76Y0qw_Cgw, 居隔理賠還有機會,居隔自由配

之前吵家屬陪同小孩隔離的不賠的就是因為被打臉沒有接觸

現在這個3+4是你確實是「密切接觸者」我倒要看看這些保險機八

要再怎麼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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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217.15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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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juu082305/16 23:19排除的故意行為應該是指接觸確診者,不該上綱到選擇3

hijuu082305/16 23:19+4隔離,我不是故意接觸的啊

沒錯啊 一堆人在自嗨啥 我選3+4是政府讓我選的 故意啥小?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2:12

Granderson05/16 23:22一定凹是故意的啊 這幾天下來還認不清嗎

先看清楚 之前陪同隔離不賠是沒接觸確診 跟本沒法跟他凹好嗎?現在是密切接觸有什麼 問題?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15

Granderson05/16 23:23不是你怎麼講 重點是他一定會這樣講

hijuu082305/16 23:24應該是有得吵了~~

那就來看看吧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4:49

Maninck05/16 23:25所以我好奇如果選3+4後,快篩陰是不是可以又不隔了?

wulowgunself05/16 23:26不一定喔!除外條款寫的是,被保險人因故意行為而

wulowgunself05/16 23:26接受隔離者,不予理賠。在可以選擇0+7或3+4的情況

wulowgunself05/16 23:26下,你選擇3+4其實就是故意使自己隔離,這個應該是

wulowgunself05/16 23:26保險公司會主張的點

一樓說的很清楚 而且也不是保險公司想凹就凹 金管會明天一定會再來說明

yoyo041805/16 23:27重點根本不在他能不能凹 而是他一定會凹好嗎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29:32

Maninck05/16 23:28條款寫的還要包含「於中華民國境內接受隔離處置者」

wulowgunself05/16 23:28排除的故意行為中,故意使自己接觸確診者是第三款

wulowgunself05/16 23:28的內容,故意行為使自己隔離是第一款

wulowgunself05/16 23:29阿上面寫錯了,是第三項跟第一項,不是款

Granderson05/16 23:30到現在還以為能跟保險公司講道理是不是太天真

故意被隔離是用不正當手段讓自己被隔離 我跟我家人接觸是故意的嗎?政府的政策難道 是不正當?算啦不用爭了 明天 就會有解釋了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3:36

wulowgunself05/16 23:31啊..好像是款,看太快ㄌ

Maninck05/16 23:31我猜大家想表達的是,保險公司不賠自然有一套說詞,最慘

gyaoqwas05/16 23:31麥當勞是不是啊

Maninck05/16 23:32又是上評議或法院去判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6/2022 23:35:40

justin112805/16 23:41而且是確診者填又不是被隔離的填有自願或故意的成份嗎

Granderson05/16 23:44本來就沒要爭 你說的都對 是要表達保險公司會無視

wulowgunself05/16 23:45跟確診者接觸不是故意的沒錯,不過隔離與否是你選

wulowgunself05/16 23:45擇的啊不是嗎

wulowgunself05/16 23:46比起陪同隔離的爭議,我倒覺得現在0+7的爭議小很多

wulowgunself05/16 23:47但政府這個政策還是爛的可以

set85206405/16 23:48「確診者填寫」

poi9630005/17 00:14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填寫回報的又不是被保險人

poi9630005/17 00:15填回報系統是確診者 如何舉證被保險人怎麼故意?

沒錯 提到重點

zw022505/17 00:46現在居隔單是4/30的版本 說不定明天發 改5/17版 保險公司

zw022505/17 00:46 從版本判定賠不賠

star8805/17 00:56隔離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防止感染給他人嗎?既然不管打

star8805/17 00:56幾劑都會感染,那隔離這件事本身就沒有「故意」的問題,

star8805/17 00:56除非今天有人能出來保證打滿3劑的「保證」沒有感染的風險

star8805/17 00:57保證沒有傳染給他人或自身感染的風險,還硬要隔離才叫故

star8805/17 00:57

nuc1earsub05/17 03:29聰明保險仔: 選3+4,實際執行0+7,既可上班賺錢又可

nuc1earsub05/17 03:29領保險金,讚讚

february205/17 03:34樓上行為是腦殘吧

nuc1earsub05/17 03:50出門上班 CDC允許,保險公司如何知道你出門上班?

nuc1earsub05/17 03:52我就說 CDC 幹嘛不出個 1+6 的方案,那個 1還可以自

nuc1earsub05/17 03:52選在七天中的第幾天,比如1~3自主4隔5~7自主這樣,反

nuc1earsub05/17 03:52正 CDC 擺明在做選民服務了嘛

february205/17 03:53反正如果出事的會是你們,不干我的事

nuc1earsub05/17 03:54週四五六自主,日隔離,週一二三自主,多完美,週日

nuc1earsub05/17 03:54放假+領保險金

nuc1earsub05/17 03:55就針對廣大的數百萬保險族推個1+6專案嘛

february205/17 03:553+4的3天是禁止外出的

february205/17 03:57連居家隔離是什麼意思都不懂,可笑

nuc1earsub05/17 03:583外出的話實務上要怎麼知道?

zazazas05/17 05:46現在居隔等於自由心證

※ 編輯: hotanger (118.167.217.154 臺灣), 05/17/2022 07:22:49

poi9630005/17 08:35同常被抓到的都是僥倖的人

Gangtai05/17 08:56保險公司垃圾 怎樣都不賠

Gangtai05/17 09:07不是說有接觸都賠嗎

petitebabe05/17 09:09看到新聞 17號開始申請隔離理賠要附小黃卡

Granderson05/17 09:15這不就出來凹了 意外嗎

frank11223105/17 09:27若家人16確診16填報,同住17使隔離,算新制還舊制?

ChiaChi201805/17 10:37“被保險人”的故意 被填報是填報者的故意啊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