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
最近陪同照顧者吵得沸沸揚揚
個人先前忙於陪同隔離分身乏術
現在也來分享個人淺見
本人無法律背景
但也不至於無法無天
本人是地方媽媽
但也讀過幾年書工作尚可
正反意見
應該賠:
1.一堆陪同隔離者確確實實拿到居隔書且
上面要求陪同照顧者請依48條第一項隔離。
(沒有看到隔離書的人請不要胡亂評論,覺得要理賠的人都是死要錢硬要拗)
2.新安東京理賠書為何改版?當然是因為疫情突然嚴峻,賠太多了
但之前的陪同隔離是有賠的喔!因為拿到居隔書就賠了
保險公司也沒去細問大家為何隔離
如果現在陪同居隔是錯的不能賠,
那之前有賠的案件該如何解釋?
跟被保人要回來嗎? (我不會酸葡萄心理)
但是不是反而能證明依保險條款有隔離書就該賠
不該賠
1.你們憑什麼賠,就跟你們說你們不符合48條了
到底是在吵什麼? 腦袋有洞不懂法律還死要錢
2.陪同隔離就是因為你小孩小
依兒少法你本來就不能單獨留小孩在家
到底是在爭什麼?
說實在客觀的
個人覺得吵架的爭端在於政府開的居隔單
他要我們陪同照顧者依48條第一項進行隔離
但我們實質上並不屬於上述情況
但政府確實是這樣開了
我們也確實被隔離被電子圍籬了
沒上班就沒有收入
講說3+4但12歲小孩實際上要七天才能去讀書
家長也是七天不能上班
但實際只能賠三天(如果用特休還不能賠)
那政府是不是該出來說他開錯了
跟大家道歉 給予陪同隔離者補償
因為我們連出們都不行
就算晚上同住家人回來我們也不能出門透氣
但很多人應該看在隔離者有保險理賠都忍下來了
你要說道德危險也好你要說愛錢也好
但很多小家庭保這個險的目的本來就是怕自己突然隔離沒有收入
我相信沒有人不愛錢
大家依保險條款爭取自己的權利天經地義
但很多人一直怪這些爭取權利的人
甚至連金管會也舉一些爛例子
我真的被金管會保險局打敗...
然後各個保險公司開始無限跳針
就是沒人請CDC好好研究一下各衛生局開出去的陪同照顧者居隔書
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但CDC現在好忙,我真的不想吵他們
而且隔離時1922和衛生局根本很難打
我只能忙著每天無限迴圈煮三餐用線上課程
我覺得大家能平安還能在這邊爭取自己的權利是幸福的
我也只有保一間我也很想被理賠
每天三餐花費 學校不能去 補習班不能去 才藝班不能去
餐費 補習費 不能上班的損失
積壓工作的壓力
若不被居隔 是可以跟另一半輪流請假的
我能了解保險公司應該覺得很賽
這真的不應該是他們要賠的
但政府真的不應該這樣草率的開居隔書
對陪同照顧者和保險公司都是不公平的
那個爛金管會我真的放棄了
真的不是他們說的算...
應該是看保險兩造雙方的合約
不要再亂幫我們解釋條款了
甚至還搞不清狀況...
現在居隔條件已經變嚴了
匡列只限同住家人了
保險公司已經鬆了一大口氣了
之後新冠也可能降級
政府已經一直在幫保險公司解套了
我這個買保單的人也是依照規定
該怎麼樣就怎麼樣
我能說政府不能改嗎
政府如果真的降了我們也是摸摸鼻子
保費放水流
但這些大財團每年百億百億的賺
現在算錯賭輸了就開始跳針和刁難
政府說會影響金融市場呀
道德危險呀
保險公司要增資呀
保險公司要倒了呀
在在讓一般民眾心寒
我覺得最開始的錯早在去年
台產首賣五百元防疫險就亂了
這個風險性高不確定性高
加上也沒有再保損失完全自負
而金管會卻沒有好好管理
以致於現在多人重複投保
甚至都可確診致富了
試想如果99趴是輕症
而你保了多張,一確診你可能就數十萬入帳
這怎麼可能沒有道德危險呢
這怎麼有辦法叫大家不擠去PCR或急診室呢?
這次保險公司玩太大
保戶也很聰明 確實依照條款
到底是誰的錯呢?
CDC還在焦頭爛額
又出一個防疫險之亂
把各個急門診弄得水洩不通
咎其責已緩不濟急
要保險公司吞 吞不下
要保戶吞 卻又如何能忍?
--
問題陪同隔離哪可能算
所以要找政府拿錢不是找保險公司啊
被居隔是事實,也有隔離單,一切符合契約條款
衛福部開立居隔單的時候,認為居隔者有染疫的風險,
也認為陪同居隔者有相同的染疫風險,所以為了限制居
隔者及陪同居隔者的人身自由,依據48-1來開立居隔單
是唯一的選擇,現在才說不適用實在太牽強。 高雄之前
那個整棟帶走的法源依據不也是48-1? 現在創設什麼陪
同居隔不理賠,當初保險廣告可是說有居隔書就賠,連
封城也能賠,那請問陪同居隔又算什麼? 金管會這招究
竟是不是為了財團解套?人民看在眼裡
不該賠理由你沒寫到一點是金管會認為是自願 即使是
一定要陪但是是可以選人的
文章有寫收到居隔單是一種形式,實質上並不符合48條,
只有幾個情形符合,小孩確診可以,6歲以下有機會,該
賠的賠,保險公司本不該賠的為何要賠
居隔就是居隔,不能自由行動,小朋友一定要有人賠,不能
選擇讓他單獨在家
這就是大家所說非自願的原因
感覺就是強迫被自願,政府強迫一個留下來照顧被登錄的那
個就成了自願者
陪伴和不陪伴,家長無法選擇不陪伴
只靠形式如何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這與自不自願根本
無涉,衛福部一旦承認居隔書無法律效力,我看史上最
大宗全民申請國賠案例就要準備online了
看了很多討論,最認同這篇,小孩子被隔離,我們本來就有
義務照顧,但買防疫險的初衷不就是擔心被隔離沒有收入嗎
?為什麼我得替開出多版本的居隔書錯誤承擔?
今天不是陪同隔離不算,一開始它就是算的,後來發現賠償
金越滾越高才開始嚴格解釋不是嗎?要嘛你一開始都不賠,
事實就是看到風向不對趕快找理由。
的確,這有誠信原則的問題
保險公司主張的是,防疫險保的是當事人有沒有跟確診者接觸而
隔離(確診病例的接觸者)。在這次的爭議中,小孩有保,就可
理賠,沒有問題。爭議在也有保險並一起隔離的家長,他們有跟
小孩的確診同學接觸到嗎?是確診病例的接觸者嗎?
保險公司根本不在意家長保險的初衷,只在意符不符合他們的定
義
保險公司的定義是事後自行加上去的,否則一開始就不會賠
賠
再說了,衡量防疫和小朋友的安全,保險公司的財務狀
況理應是最後的順位
其他家的不是很清楚,業務拉保險時也可能有不同說詞,不過以
富邦的疫起守護2.0為例,是有寫到「對象:確定病例之接觸者
」,這也是保險公司一直在爭的點。只是,家長領有衛福部發予
的居隔書並依規定申請理賠,以富邦來說,要拒賠的話,除非他
們可以舉證家長「一定」「完全」沒有接觸孩子的確診同學。但
這也牽涉太大,現在衛生機關都不再疫調了。不然就是衛福部出
來道歉說「各位家長抱歉,我亂發居隔書」,這也蠻不可思議。
所以保險公司應該還是依規定,有居隔書就賠,沒有就不賠,標
準一致,也沒有爭議
新安的保險契約 只有寫 48條居隔書就可理賠. 現在家長
拿到的就是48條居隔書啊!
當初新安保險契約裡面 白紙黑字就寫 拿著“衛生機構開
立符合48條居隔書”給予理賠(沒有任何除外條款),現在
衛生局就是開給家長48條居隔書,為什麼新安可以不認帳?
廣告單上的居隔型態只是例示,並非列舉,不能以此限縮契
約文字,契約是比較寬的
況且也不是人人都看過廣告單
如果新安那麼理直氣壯,為什麼一直不敢發拒賠函給我們
呢?
昨天聽到要發婉拒函,今天看到有人是一張便利貼被退件
喔!
7
今天金管會副局長說了下面這段話 五是所謂陪同隔離者,是否理賠隔離費用,就是回歸保單契約規定;即若保單上沒有明列陪 同隔離,就沒有理賠的問題。 意思就是不賠嗎?但隔離書也沒寫陪同這兩字,看不懂他想說什麼 ----27
這篇寫得很好,直接以行政處分的效力來討論,但保險契約是私人契約,現在最大的爭點 在於,實質上非因符合傳染病法48條要件,所開出的隔離通知書這一種行政處分,無論對 錯,保險公司是否不得爭執而接受? 實務上保險公司不會接受的,因為雙方對於理賠要件就是有爭執,我以目前最多的富邦來 講,它保單的原文是寫被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接受隔9
原文寫得很好, 把陪同隔離的爭點整理的蠻清楚, 家裡有孩子這段防疫期真的很辛苦。 文末「這次保險公司玩太大 保戶也很聰明 確實依照條款7
1.保單上面就寫「居家隔離」理賠,扯陪同不符合契約內容,不知哪裡有問題? 2.如果不賠,為什麼陪同隔離出門會被罰錢?這不就代表就是隔離了。 簡單明暸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PPO CPH21275
雖然跟自己沒什麼關係,但有點納悶這一連串爭議,雞婆發文討論(請小鞭) 申請 衛福部的防疫補償金時看到 有居隔書的申請下面這個23
無聊沒事回一篇好了, 先講結論,拿到主管機關發的強制隔離通知書就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48條開立) 陪同隔離什麼小的是保險公司自創不用理, 隔離險保險事故發生是主管機關認你有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情況隔離你, 隔離通知書是證明確有此事。31
看完推文我真的傻眼,傳染病防治法48條第一項指的對象是第一 “曾與傳染病人接觸” 或第二 “疑似被傳染者” 小孩子因為班上同仁 ‘’確診‘’ ,因此收到隔離通知書,符合“曾與傳染病人接觸” ,這個收到居家隔離通知單理賠沒問題,或是本身小孩“確診”被隔離,父母符合“曾與 傳染病人接觸”拿到居隔書理賠,這完全沒問題83
首Po(刪去)很難賠 不是要幫保險公司說話,依法規依條款該理賠時就是要理賠 現在吵的「陪同隔離」,主要是屬於 小孩因被匡列隔離,符合第48條的隔離對象:與「傳染病人」「接觸者」或「疑似 被傳染者」
爆
[難過] 完全被衛福部和保險公司割韭菜今天宣布居家隔離新制,魔鬼藏在細節裡!有說到舊案適用新制。 也就是說曾經被隔離或現在隔離中的密切接觸者(非確診者家人),雖然你被隔離了,不 管因為醫院、公司通報、疾管署、衛生局中任何一個流程導致你還沒拿到居家隔離通知書 。42
[理賠] 轉貼新安東京拒賠自救團版友意見事由: 新安東京以保險局長曾舉過的「自願陪同隔離」案例不理賠為由, 拒賠4月中以後與孩子「非自願同受匡列」、「領有正式居家隔離通知書」的家長 陳述重點: 1.投保的出發點:不論是因為什麼原因,只要被政府隔離,我就會有損失,29
Re: [理賠] 新安東京海上防疫險理賠速度理賠這件事情,請回歸到契約本質跟條款精神,評議中心已經有申訴判定陪同隔離不理賠 了,理由就是陪同隔離與傳染病第48條的要旨不符 防疫險的隔離理賠,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一項: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 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 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26
[黑特] 金管會竟然公告陪同隔離不理賠~以下節錄金管會新聞稿~ 二、陪同隔離之說明: (一)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 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 ,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16
[問題] 家長陪同幼兒居隔會有通知書嗎小孩今年4歲,上週同班同學確診進行隔離 目前已經隔離結束,幼兒園只有發小朋友的隔離通知書 學校是說不會有家長的 但是去年三級期間,我同事是台北市也是陪同小孩隔離,就有拿到兩份通知書 我目前上網查,許多文章都說0 到 6歲孩童須至少一名家長陪同居隔- 是這樣的 因為朋友小孩班上有人確診, 通知全班停課隔離, 朋友想說因為不太想把小孩關在房間裡 所以就登記陪同隔離,順便領一下保險費
3
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金管會新聞稿金管會對於防疫保險及陪同隔離之說明 2022-05-14 一、有關媒體援引金管會保險局109年5月19日會議紀錄,報導「金管會保險局要求業者辦 理防疫保險」一節: (一)金管會保險局於109年5月19日召開會議,係緣於立法委員問政,考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