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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鴉色刑事組07 疑問(有雷)

看板Japandrama標題Re: [問題] 鴉色刑事組07 疑問(有雷)作者
akarashi
(所謂的醫學,是..?)
時間推噓 5 推:5 噓:0 →:1

大叔路過回一下好了~~

為了審判公正,所以就可能會造成不公平的狀況(特別是法官與案件相關人士有一定的身分關係)而有所謂的「迴避制度」。

日本刑事訴訟法就此有「除斥」、「忌避」和「回避」三種。以下僅就這集所涉及的部分討論。

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0條(摘錄)
法官於下列情形,執行職務中應予以迴避:
五、法官曾為該案件之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

就此,入間應該要迴避。

但我印象中他一開始有詢問(或表明)兩造(律師、檢察官)均對他進行審理無意見...。

所以問題就變成「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0條的規定是否得以雙方同意加以排除適用?」(也就是入間可以繼續審理)

這一點,目前我是沒看到「可以」的見解。(畢竟審判也不一定要這位法官審理,有疑慮就該換人,不要等最後判決出來再事後諸葛,所以我自己偏向這條是強制規定,知道有迴避的事由就一定要迴避)

昨天看到法官知道有應迴避事由,但又以雙方同意續行審理,真的是懷疑是否是我日文聽力有問題....

想不到後來檢察官又說他要申請迴避(忌避申し立て)我也是昏倒....

雖然日本刑事訴訟法第21條有規定:當法官有應迴避之事由,或有發生不公平審判之虞時,檢察官、辯護人可以聲請其迴避。

但....檢方一開始明知,但同意,後來再說有可能不公平!聲請迴避....這.....搞的我好亂啊啊啊(抱頭)

感覺可以當國家考試申論題(誤)

通常這種法庭劇都會請法律專家監修審閱。(我在日本的指導教授之一就有監修日劇「正義のセ」法律部分)本部漫畫從網路資訊得知又有請律師與前法官監修,但日劇部分我就沒找到相關資料.....(默)

以上,歡迎指教!

※ 引述《Nebrakra (二聲字)》之銘言:
: 這一集我最大的困惑是法官的利益迴避問題
: 三位法官入間、坂間、駒澤
: 入間曾是本案被告的辯護律師
: 駒澤曾是過去參與本案審理的法官之一
: 根據我淺薄的法律知識來看
: 這兩位難道不需要根據利益迴避原則自行迴避?
: 檢方在審理中也提出過避嫌的要求
: 但遭到法院方駁回
: 所以檢方提到最高法院
: 由最高法院下令要求法官避嫌
: 雖然知道這種劇情一定是要證明被告仁科無罪
: 也知道無罪推定是最高原則
: 可是如果本案的再審由這些法官來負責
: 其中立性不免令人懷疑
: 至少我就很懷疑
: 我沒有法律相關背景
: 對劇情可能理解有誤
: 希望有版友可以解釋一下這種情況的利益迴避,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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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eudogap05/18 18:47感謝專業回覆!

YCL1305/18 23:14裁判所監修是法政大學法科大學院教授水野智幸

secretn05/18 23:30推專業

pichai05/20 00:05推專業回覆!雖然這集讓我想棄了...本來就有一搭沒一搭看

Raidensnake05/20 14:01推專業

Hermesnavy05/23 17:59這集太太太爛了。突然就承認錯誤!?開外掛了